根据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见附件
1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觉悟高。
2.
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计划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要求等资格条件,本科毕业学校原则为国内综合实力百强高校,海外学历须已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3.
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相关荣誉者优先。应聘人员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等应符合所聘岗位的专业和岗位要求。
4.
有志于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综合素质高。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性格开朗,富有亲和力,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
辅导员岗要求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级副部及以上且有校团委证明,院级正部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书,须有院党委证明),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有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职业规划师等学生工作相关证书者优先。
6.
应聘辅导员岗、财务工作人员岗年龄在
28
周岁(
199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应聘其它岗位年龄在
35
周岁(
1983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1.
应聘者在
http://119.23.237.33/userindex.jsp
注册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系统。
2.
学院将对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请应聘者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自己是否通过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
根据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通知为准(报考
101
、
102
、
103
、
104
、
401
岗位考生加测专项测试)。笔试、面试(含专项测试)设立及格线,低于及格线不予录取。
4.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
1
: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测试等不合格,不予录取。
5.
被录取人员须于
2018
年
9
月
1
日前报到。
6.
本次招聘
101
、
102
、
103
、
104
岗位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待遇与其他岗位人员相同。
报名截止到
2018
年
4
月
8
日。
联系人:魏老师、胡老师
电话:
0511-88783075
E-mail
:
[email protected]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2018
年
3
月
21
日
点击左下角
“
阅读原文
”
,即可查看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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