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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炎平 | 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科举官僚政治的贵族化倾向

新史学1902  · 公众号  ·  · 2024-08-23 14:24

正文


唐代士人杨汝士,元和四年(809)登进士第,又应制举博学宏词科及第,其后历任右补阙、职方郎中、中书舍人、工部侍郎、吏部侍郎等清要职务,位至尚书。其诸子亦皆登进士第,仕宦“皆至正卿”。到懿宗咸通年间(860—874),杨氏子孙在朝廷和方镇任要职者十余人,杨家成为奕世富贵的“昌族”。所居长安静恭里,“并列门戟”(《旧唐书·杨虞卿传附汝士》),俨然一派门阀气概。


前面说过,科举制终结了贵族政治,这是从科举制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的划阶段意义上立论的。可是,由于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等级社会,由于皇帝世袭特权和皇室贵族、功臣贵族的存在,使得官僚们一般都羡慕并追求贵族特权。史载:李义府“既贵之后,又自言本出赵郡,始与诸李叙昭穆”(《旧唐书·李义府传》)。又“张燕公好求山东婚姻,……及后与张氏为亲者,乃为甲门”(《唐国史补·卷上》)。这些,都是新兴官僚努力追求门阀化的表现。


科第入仕者追求贵族特权的努力,最终由国家政策加以承认和保障。前面提到的唐敬宗宝历元年(825)诏制,规定“名登科第,即免征徭”,就说明自敬宗以来,进士官僚已成为享有部分贵族特权的新贵。


宋太宗至道二年(996),朝廷确定任子官制。按规定,高级官员不但子及孙可得官,并且近亲、异姓亲乃至门客、医士皆可得官。枢密使曹彬死,其亲族、门客得官者十余人。曾任宰相、节度使的李继隆死,其门下得官者二十余人。故在宋代,一人做大官,则子孙亲族均可得官。


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朝廷规定:郎中以上官员致仕(退休),赐一子官。天圣十年(1032),又规定:凡员外郎以上致仕者,以其子试秘书省校书郎。如无子,则降一等赐其嫡孙或弟侄一人授官。如果官员有请求致仕而尚未来得及任其子孙为官却忽然死亡者,朝廷仍赐其子孙以官。这虽然是为了鼓励官员致仕,但却把任子特权扩大到了中级官员。


宋初宰相范质,其侄范杲以门荫入仕,一年光景,就升到六品官。范杲还不满足,写信给范质,要求升更高的官阶。范质写了一首《诫儿侄八百字》的长诗寄给范杲,诗中说:


尔得六品阶,无乃太为优。

凡登进士第,四选升校雠。

历官十五考,叙阶与尔俦。

如何志未满,意欲凌云游。


“考”即考绩,一年一考绩。这里作了一个比较:由进士入仕,一般情况下,历十五年才能升到六品官阶。然而进士致身卿相以后,其子侄由门荫入仕,仅一年就超升至六品。连范质都觉得太过分了。他担心儿侄们因为躁进招来祸患,所以读了范杲的信,“省之再三叹,不觉泪盈眸”。他告诫子侄:“尔曹当悯我,勿使增罪戾。闭门敛踪迹,缩首避名势。名势不久居,毕竟何足恃?物盛必有衰,有隆还有替!”因为此诗恳切周详,故“时人传诵以为劝诫”(《宋史·范质传》)。由范杲的遭遇和范质的诗,可以看出科举官僚制下,官僚士大夫命运的浮沉不定,以及进士官僚贵显以后所享有的贵族化特权。


这种进士新贵形成以后,不但通过门荫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近似于贵族的世袭特权,而且实行排他的贵族主义。如大中七年(853),崔瑶知贡举,“以贵要自恃,不畏外议。榜出,率皆权豪子弟”(《登科记考》卷二十二)。又如宣宗时贡举,及第者“率多膏粱子弟,平进[平民登第]岁不及三数人”(《北里志序》)。当晚唐进士科最盛之时,恰恰是进士出身的新贵排抑寒士最烈之日。科举制与过去的选举制的主要区别,乃是在考试面前人人平等,即为读书人提供平等竞争的入仕机会。然而进士官僚的贵族化倾向,导致新贵们不惜破坏科举制的原则,公然舞弊,操纵贡举,以求世代显贵,形成新的特权阶层。虽然唐后期进士官僚贵族化的趋向,在宋代得到遏制并加以扭转,但宋代官僚所享有的恩荫特权以及官户免役的特权,说明宋代官僚仍然存在着贵族化倾向。


官僚贵族化的倾向,还在官僚集团内部关系上表现出来。《唐语林》卷四记载:


裴相为宣州观察[使],朝谢后闲行曲江,荷花盛发,与省阁诸公同游。自慈恩至紫云楼下,见五六人坐水次,裴与诸人憩于旁。中有黄衣[人]饮酒轩昂,笑语轻脱。裴稍不平,问曰:“君所任何官?”对曰:“诺,即不敢,新授宣州广德县令。”复问裴曰:“押衙所任何职?”曰:“诺,即不敢,新授宣州观察使。”于是[先坐于水次者]奔走而去。[裴]一席皆欢,闻者大笑。


广德县令以官自傲,固然可厌。但如果宣州观察使遇见的不是县令,而是宰相,则“奔走而去”者将是自己,而“一席皆欢”者将是别人。官场中的等级关系如此森严可畏,以致那位宣州辖下之广德县令不敢去广德任职,而请求吏部改任为罗江县令。此事在当时社会上广为传扬——


宣宗藩邸闻之,常与诸王为笑乐。及即位,裴为丞相,因书麻制回,谓左右曰:“诺,即不敢,新授中书侍郎平章事。”(《唐语林》卷四)


不难想见,裴当时该有多么得意。人们对于小官因不知情而在大官面前倨傲出丑,如此无情地加以嘲弄,固然表现了世人对于摆官架子的厌恶;但不嘲笑官吏摆架子于百姓之前,不嘲笑大官摆架子于小官之前,却嘲笑小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摆架子于大官之前,则分明承认官架子是有等级的。这说明官僚制取代贵族制以后,贵族主义的等级原则和等级观念,被官僚们当作宝贝继承下来了。正是官对于民的特权和官品等级特权,使科举官僚政治发生贵族化的倾向。


官僚贵族化的结果,导致官僚的特权意识,也导致了崇拜官僚权力的世俗心理。唐玄宗李隆基在担任潞州别驾时,有一次入朝京师。暮春时节,游昆明池,遇豪家少年数人。一少年提议:“今日宜以门族官品自言。”李隆基高声自报:“曾祖天子[太宗],祖天子[高宗],父相王,临淄王李某。”诸少年闻语“惊走”,“不敢复视”。(《唐语林》卷四)


那么是不是科举制没有冲击贵族主义呢?也不是。当秦汉时期官僚制代替贵族制时,就以官职的可变动性和非世袭性,同贵族制区别开来。然而,史载李广罢官家居时:


尝夜从一骑出,从人田间饮。还至霸陵亭,霸陵尉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尉曰:“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乃故也!”止广宿亭下。居无何,匈奴入杀辽西太守……于是天子乃召拜广为右北平太守。广即请霸陵尉与俱,至军而斩之。

(《史记·李将军列传》)


当李广罢职时,他对霸陵尉虽不满,却委屈容忍;而一旦得居高官,即以诛杀相报复。这件事,反映了官僚制下官吏职务的可变性和人际关系的可变性。而与这可变性形影不离的,是等级原则的不变性。这说明,贵族主义的等级原则和特权意识已经渗透到官僚体制的每一个细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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