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news报道 乐视网今日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贾跃亭及配偶甘薇关于同业竞争的说明与承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贾跃亭与妻子甘薇于2月26日发出《同业竞争说明与承诺》,愿在未来1个月内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甘薇称,其已意识到乐漾影视与乐视网构成同业竞争,对此深表歉意。甘薇表示,其取得乐漾控制权系看好乐漾团队,乐漾也可为乐视网提供更多版权资源,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甘薇承诺,「愿意在优先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在未来1个月内,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并将(注:原文如此)积极配合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及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贾跃亭则表示,将督促甘薇女士在1个月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将配合公司的尽职调查与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2月24日,乐视网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监管部门认为,贾跃亭妻子甘薇实际控制的乐漾影视主营业务为网络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与乐视网子公司花儿影视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因此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要求及时整改。
乐视网公告显示,乐漾影视成立于2015年6月,2015年9月更名为乐漾,当时其股东结构为任勇持股56%,甘薇参股16%,薇星影视持股28%。甘薇于2016年12月受让乐漾影视原控股股东任勇的股份,变更后甘薇合计持股86%,成为乐漾的实际控制人。2017年2月乐漾增资后,甘薇合计持有乐漾影视股份91.77%,其中部分为用于员工激励、由甘薇代持的股份。
附:
甘薇《同业竞争说明与承诺》:
(一)本人已充分意识到乐漾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为此给上市公司带来诸多影响本人深表歉意。
(二)本人于2016年12月通过受让股权方式取得乐漾控制权系看好其优秀的网络剧自制团队,希望通过专业的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为乐视网提供更多的优质网络剧内容资源,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为解决乐漾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本人愿意在优先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在未来1个月内,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并将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及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产生任何成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遭受任何损失,将由本人就上市公司发生的任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贾跃亭《同业竞争说明与承诺》:
(一)本人将督促甘薇女士在优先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在未来1个月内,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并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二)本人承诺将继续严格执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
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产生任何成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遭受任何损失,将由本人就上市公司发生的任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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