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家塞林格写完《麦田守望者》之后,说了一句令人费解的话——这本书绝对会撕裂这个国家的心脏。
《麦田守望者》对于中国人尤其是对于脸上长着排兵布阵般的青春痘的中国年轻人来说并不陌生,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一副小流氓的吊儿郎当劲儿,却又怀着一颗纯爱战士那样的赤子之心。
他对虚伪的成人世界深恶痛绝,三言两语就能戳破各种圆滑和世故,其人生大志伫立在麦田后面的悬崖边上,做一个麦田守望者。
每当有孩子奔向悬崖(这里的“悬崖”应指人性由单纯可爱向复杂油腻的跳崖式嬗变)时,霍尔顿就将孩子抓起,然后放回远离悬崖的安全地带。
霍尔顿在这里的潜意识是令天性和灵气尚未被污染的孩子远离成人的“悬崖”,永保赤子之心。
这是我读《麦田守望者》时理解到的,但塞林格嘴里说的这本书绝对会撕裂这个国家(美国)的心脏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现实和历史为塞林格先知般的谶语做了注脚。
1981年3月30日,美国总统里根在希尔顿酒店被26岁的青年约翰·辛克利用左轮手枪击中肺部,经过警方核查,青年凶手约翰身上有两件与此次行刺总统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文艺事件”。
一是约翰把由罗伯特·德尼罗主演的、里面有行刺总统候选人桥段的电影《出租车司机》看了15遍,二是约翰随身携带着一本被翻得破烂不堪的《麦田守望者》。
里根是福大命大之人,约翰的左轮枪虽击中他的肺部但并未致命,四十多年后,从里根的竞选口号“让美国变得伟大”得到灵感的特朗普,将自己的口号定为“让美国再次伟大”,随后,他遭遇了另一个年轻人的刺杀。
比起刺杀里根的约翰,这个向特朗普连开五枪的年轻人托马斯更年轻,只有20岁,而特朗普同样拥有里根的硬邦邦的好运气,只被伤了右耳。
里根和特朗普,约翰和托马斯,两代老年人和两代年轻人,在时空交集的不同历史坐标遥相呼应,似乎在印证着“江山代有才人出”,静默如谜的历史循环往复。
彼时彼刻正如此时此刻,刺杀特朗普的托马斯是否也受了《麦田守望者》的影响不得而知,但当下的美国社会,正如《麦田守望者》作者塞林格所说的那样——处在严重撕裂的状态。
凶手托马斯的家庭在政治上是撕裂的,他的父亲是共和党人,他的母亲是民主党人,托马斯出身中产,喜欢历史,吃喝不愁,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不幸迷上了更具思辨性的形而上话题。
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应该是激烈到玩命的那种。
我们可以模仿某主持人的口吻问一句:是什么,让这个20岁年轻人举起了枪。
托马斯曾申请加入贝塞尔帕克高中步枪代表队,但由于枪法不佳未被录取,他那令人不敢恭维的枪法如今已经被全世界看到了。
高中毕业后,托马斯成为了一名某康复中心的厨师,或者说饮食助理,我不能马后炮地说托马斯烹调的菜品具有“血腥味道”,毕竟我从来没有尝过,但据与其朝夕相处过的高中同学“口述历史”。
托马斯是一个“孤独的人”,傅雷说,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现在我们知道,赤子孤独了,还可能会刺杀一个美国总统。
托马斯令人细思极恐的是,他“曾经的身份”是绝对的保守派、特朗普的铁杆拥趸,曾穿过印有支持特朗普内容的T恤。
这个20岁的年轻人,在短短几年里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从一个支持特朗普的保守派,变成了刺杀者。
在具有魔幻现实氛围的善变环境里,一个人早上还是温和的左派,可能中午就成了温和的右派,然后下午成了激进的极左,晚上又成了激进的极右,在睡了一个“保守主义”的大觉后,第二天早上重又变回温和的左派。
这种媲美基因突变和神经错乱的不可思议之事,正因媒体操纵和宣传机器的控制,在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忽南忽北、忽东忽西地吹刮的变幻之风的下,变得稀松平常。
特朗普的副手万斯,同样是一个擅长来回横跳的、大概率看过《麦田守望者》的39岁的年轻人,
2016年竞选总统时,万斯曾用攻击性言语称特朗普为希特勒,如今他以今日之我胜昨日之我、态度来了一个大转变。
我们不知道,这个转变是一百八十度,是三百六十度,还是五百四十度。
刺杀里根的约翰和刺杀特朗普的托马斯终究是太年轻,他们因一时激情而行刺,枉送了卿卿性命,却不知道人的思想是会转变的,甚至可以彻底到仿佛从娘胎里重新做人。
如果你知道把特朗普推上总统大位的美国人都是哪些群体,那你也肯定知道这些群体有一个笼统的绰号——红脖子,而万斯即如假包换之红脖子本尊。
塞林格通过用文字对青春生命的精彩拿捏,让《麦田守望者》这部作品成为一代又一代人的青春圣经,而特朗普的副手万斯也是一位畅销作家。
他写的《乡下人的悲歌》同样也是对青春的拿捏,只不过他笔下的青春是红脖子的青春,比起《麦田守望者》,《乡下人的悲歌》更“重”一些,字里行间,充满了硬核摇滚甚至死亡金属的韵律。
(未来的)万斯副总统的《乡下人的悲歌》,堪称是了解“红脖子”的殿堂级指南,万斯回忆自己散发出铁锈味道的青春岁月以及父亲母亲,外公外婆,大舅小舅,堂兄堂弟等一干猛人,把他们那些让人惊掉下巴的生猛事迹记录下来,无需粉饰雕琢,便噱头十足。
这本书也相当于一幅川普的粉丝画像,翻开书按图索骥一番,便能知悉为什么川普这个超级硬汉外加大活宝,会对这些红脖子的胃口。
万斯的童年在杰克逊的布雷西特镇度过,该地民风彪悍,被称作“血腥的布雷西特”。
有一次,镇上有位年轻女孩被一个老头强暴,在审判的前几天,这个老头的尸体出现在当地的湖水中,背部有16个弹孔。当局对这起凶杀案没做任何调查,只有一家报纸在尸体被发现的当天上午轻描淡写提了下:发现一男子死在湖中,可能是被谋杀。
万斯的外婆看了报纸后,抚掌大笑,可能是被谋杀?算你该死的说对了,血腥的布雷西特会让这个婊子养的罪有应得。
这些所谓乡下人、红脖子,对朴素道义的追求,越过了法律边界,混合着血腥与暴力,却从不以此为耻,反而视作一种刻骨的骄傲。
万斯的舅老爷佩特在镇上开了间杂货店,有次一个卡车司机来送货,卡车司机是那一带有名的粗人,绰号红毛胖仔。
红毛胖仔顺嘴说道,婊子养的(son of bitch),赶紧卸货。
佩特舅老爷把这句话按字面意思来理解,回应道,您这么说,就是把我亲爱的老母亲称为婊子,我恳请您说话注意点。体型壮硕的红毛胖仔不为所动,又重复了一遍,婊子养的,赶紧卸货。
佩特舅老爷这次啥都没说,走到卡车前,将红毛胖仔一把拉下来,一顿老拳,揍得他大呼小叫,然后抄起一把电锯冲着他上下挥舞,红毛胖仔差点流血致死,幸亏被好心人及时送到医院,这才拣回一条命。
令人惊奇的是,佩特舅老爷并未因此坐牢,因为红毛胖仔也是个“红脖子”,他拒绝向警方透露事情经过,也不想提起诉讼,这帮人有个不成文信条:私斗不见官,输了要认,挨打站稳。
万斯的外公和外婆,青梅竹马,早恋生子,二十郎当岁,就从乡下来到城市谋生,却也不改红脖本色,人穷志高,到哪儿都横着走。
有一天,万斯的外公外婆带着6岁的儿子吉米来到一家商场,商场里熙熙攘攘,外公和外婆让吉米自己先逛,寻找他钟爱的玩具。小吉米看到一家店在卖遥控飞机,兴冲冲走进去,拿起来赏玩,却因邋里邋遢的穿戴,受到店员的嫌弃。
店员让小吉米把飞机放下,并呵斥了他一顿。
这时,外公外婆正好也逛到这里,见小吉米在玩具店门口踟蹰,便问他为啥不进去?
小吉米说,我不能进去。
外公问,为啥?
小吉米回答,我就是不能。
外公急了,催问道,赶紧告诉我为啥。
小吉米指着那个店员说,那人冲我发火,让我离开,还不许我再进去。
话音未落,外公和外婆冲进店里,质问店员为何如此无礼,店员解释说,那个遥控飞机很贵,怕小孩弄坏了。
外公听罢,将那件玩具拿在手里,冲店员询问,是这个吗?店员点点头。外公立即将遥控飞机砸在地上,摔了个稀巴烂,紧接着又拿起一件玩具扔过去,气势汹汹走到店员面前。
外婆也没闲着,从架子上任意抓起玩具,四处乱扔,还冲着外公大喊,揍他,揍他!
外公对店员一字一句地说道,你胆敢再跟我儿子说一个不字,我立即把你脖子扭断。
店员吓得屁滚尿流,连连道歉,外公外婆一家,则大摇大摆走出店门,若无其事地继续购物。
万斯在红脖子版《麦田守望者》——《乡下人的悲歌》里,记录的就是这么一群人,有意思的是,万斯笔下的人物,绝非严格意义上的良善之辈,他们或酗酒,或斗殴,甚至还不乏违法犯罪行径,几乎全都处于贫困状态。但在字里行间,万斯却流露出一种温情脉脉的态度,并多次声称,自己深爱着故乡的这群红脖子。
每当有送葬的车队经过,红脖子们都会停下车走出来,肃立一旁,万斯问外婆,为啥每当灵车经过时,每个人都会停下来。
外婆回答,亲爱的,因为我们是山之民,我们尊敬我们的逝者。
《乡下人的悲歌》让万斯名声大噪,甚至成为他加入特朗普阵营的“投名状”。
如今,特朗普和万斯搭档竞选正、副美国总统的组合有如天作之合,让红脖子的理论联系上了红脖子的实际,这一老一少打配合,天雷勾动地火,令美国大选成为了定局。
万斯成为特朗普副手的新闻一传到欧洲,欧洲各国如丧考妣,一片鬼哭狼嚎,直呼这是乌克兰的灾难。
万斯曾亲口说,我必须坦白地告诉你,我真的不在乎乌克兰会发生什么。既然你们欧洲人整天说乌克兰战争对欧洲的生产构成威胁,那你们怎么还不掏钱增加军费。
这个可能即将成为美国副总统的红脖子,对美国在战后打造的权力共识,展示出了蔑视。
美国,终归是为了万斯们服务的。
在五月花号来到新大陆的年代里,一个牧师向船上的清教徒布道,说你们如同山巅之城,你们的生活方式,将成为全人类的榜样。
现在,万斯们不想花费精力,做这个被“供奉”的偶像了,他们想做回自己。
比起当世界公民来,他们更想当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一切以美国利益为优先。
青春不解战火的红尘,胭脂沾满了思想的灰,当《麦田守望者》的主角霍尔顿在悬崖边上,守卫着不沾染成人污秽的理想世界的赤子之心时,《乡下人的悲歌》里的万斯早已拿着青春赌明天、在现实世界的道路里一路过关斩将站在了那个“能躲过子弹的美国教父”的身边。
大幕已开启,热血注定要燃烧,狗血也注定要燃烧。
-END-
本文作者:哲空空,蓝钻读书主编,午夜遛狗的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