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下午,镇江中级法院和京口法院联合召开有关消费维权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前,京口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消费者维权案件——陈女士在镇江一家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导致自己的手镯断为3截,她因此向商场索赔8万元。最终,法院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认定手镯价值7200元,判决超市承担75%的责任即赔偿5400元。
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2016年9月3日晚上9点15分左右,在镇江市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下称超市),陈女士购物时摔倒,造成她佩戴的翡翠手镯摔坏。陈女士认为,她摔倒是店内地面积水导致的,并向超市索赔4万元,但经多次协调后超市仍拒绝赔偿,于是,陈女士提起诉讼,索赔8万元。
陈女士的手镯断为3截
本案的第一个焦点是,陈女士摔倒的原因及双方责任大小。法庭上,双方就此展开了辩论。
超市代理律师提供了一份陈女士从超市门口通过的监控视频,并表示,当时已经临近打烊,工作人员曾要求陈女士不要进入,但她仍坚持到卖场里买牛奶。“因为即将结束营业,因此原告行走较快,这完全是因为原告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造成其摔倒的。” 但陈女士摔倒的地方是监控盲区,没有关于她摔倒过程的监控视频。
陈女士的代理律师则认为,这个视频恰恰能支持陈女士的诉求——视频中,有人在超市门口拖地,“由于被告方的工作人员正在打扫卫生,导致了地面积水,而被告方没有及时将该积水清理,导致原告在正常行走过程中意外滑倒了。”
陈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手镯是六七年前在云南腾冲购买的,当时花费了6万元,考虑到翡翠的升值空间,故提出索赔8万元。
不过陈女士并没有提供购物发票等证据。而权威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显示,该手镯在完好状态下的市场价应为6000—7500元。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评估费用达1万元,由陈女士先行垫付,当法官报出手镯的评估价格和评估费用后,旁听席一片哗然。
对于上述两个焦点,当事双方各执一词,在休庭调解无效后,法院最终作出宣判。
“在原告进入超市购物的时候,虽然临近结束营业,但是仍在营业时间之内,被告已经开始了清扫工作,一定程度上会给正常的消费者购物造成一定的妨害。”主审法官许蓓说,此外,陈女士作为一个成年人,在行走过程中自身也有注意安全的义务,从她所处的位置来看,她是能看到有人在清扫的,但是她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造成了滑倒。
最终,法院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和本地区市场情况、手镯品牌、人文等信息,酌定手镯的价格为7200元;在综合比较双方的过错程度后,法院判决超市承担75%的损失即赔偿5400元,同时1万元评估费及700元案件受理费,由陈女士承担2000元,超市承担8700元。
珠宝玉石,没有人不喜欢。但是这类商品,也极易买到假货、劣质品。3月13日,江苏省质监局发布珠宝玉石产品质量抽检报告。记者发现,在超市、旅游景点、电视购物等平台购买的100批次宝石,只有57批次合格。不足500元的,近半有问题。
玉石抽检不合格样品
怎样才能辨别真宝石?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珠宝首饰产品质量检验站站长沈兆龙介绍,以漂白、充填、染色处理翡翠冒充天然翡翠,或漂白、充填、染色石英岩冒充天然石英岩或者翡翠的,通过反光观察,光泽是比较弱的,表面也比较毛糙,借助十倍放大镜可以看到矿物间隙呈现蛛网状。
石英岩辨别则相对简单,主要是看重量。沈兆龙表示,石英岩比翡翠轻20%,比和田玉轻约12%,掂一掂会有初步感知。
沈兆龙表示,最关键的地方在于发票,发票上一定要写明产品的名称。“比如买的是翡翠,发票上就要写翡翠。买了和田玉,就要写和田玉。不能用玉石、宝石这些笼统的说法或者别的称呼来代替。”沈兆龙表示,哪怕今后经过检测,发现买了假货,凭着发票也可以维权。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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