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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所呼 改革有所应

江苏高院  · 公众号  ·  · 2024-07-1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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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绝户网”非法捕捞珍贵鳗鱼苗造成珍稀鱼类损失,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水致全市停水,未经许可非法盗采江砂……今年年初,首部环保司法题材电视剧《江河之上》播出。凭借一个个贴近现实的案例与环环相扣的剧情走向,让环境司法改革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步入更多人的视野。

该剧以长江流域环境司法改革和审判实践为背景,剧中的故事大多取材于江苏。基层环保试点法庭从无案可审、无人理解,走向成立“跨区域、全流域”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再到向世界交出环境司法改革的“中国方案”——改革与创新始终是剧情发展的关键脉络,这也是现实中江苏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发展足迹的生动再现。

早在2008年,江苏法院就在无锡设立全国首家中级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开启了环境司法改革历程。随后几年,改革“一步一脚印”——2012年,全省10家中基层法院设立环资专门审判机构;2013年,全省法院推行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2014年,省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各中院环资专门审判机构或专门合议庭先后全面设立。

2019年7月,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要求,新一轮改革启动, 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 在江苏率先建立: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在基层法院设立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洪泽湖流域、西南低山丘陵等9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由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依托南京中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全省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

“从宏观上看,江苏法院环资审判改革历程,是江苏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江苏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创新之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马杰说道。


苏州姑苏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开庭审理案件。

每一件环境资源案件都事关美丽家园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但相较于传统的案件,此类案件专业性强,办理难度大,需要法官不仅具备扎实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功底,还要掌握一定的环境科学知识,了解环境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工作,对法官的司法能力要求较高。马杰进一步向记者解释道:“此类案件关系重大,同时案件数量相对较少,如果将其分散到普通案件中,势必造成法官人均办理此类案件的数量极少,难以有效积累审判经验,难以准确把握此类案件的审判规律和裁判尺度,导致审判能力弱化,案件质量不高。因此,环境司法需要专业化的审判队伍,而专业化审判和集中管辖是环资审判改革的必由之路。”


为此,新机制实行生态功能区集中管辖,解决司法保护碎片化问题;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营造良好绿色营商环境;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方式,提升了审判专业化水平。


电视剧中,以海阿平为首的非法捕捞队,长期在“碧湖”区域使用“绝户网”捕捞鳗鱼苗并出售谋利,最终站上被告席受到了法律制裁。剧中这一案件的原型,正是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审理的第一起案件——“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该判决是全国首例判令从捕捞、收购到贩卖长江鳗鱼苗“全链条”承担生态破坏赔偿责任的案件,创设了环资审判中的全链条追责规则。

改革,需要敢为人先。回顾江苏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改革足迹,类似这样的全国“首例”“创设”比比皆是——在某公司环境污染案中,判决准许以技术改造资金抵扣部分损害赔偿资金,引导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在某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依法准许排污企业以实施替代性生态修复项目的方式抵扣部分损害赔偿金,促进实现“一地污染、全域修复”……


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猎杀东方白鹳案。


在很多人看来,一起案件到了法槌敲响的时刻就画上了句号。马杰却对记者说,如果只是简单地“就案办案”“一判了之”“一罚了之”,难以实现守护生态的良好效果,司法裁判的社会价值也可能会受到影响:“环资审判工作要兼顾立审执,在依法裁判的同时,将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于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

为此,江苏法院建立起定期向集中管辖区内各地党委汇报环资审判工作制度,健全与环境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作联动机制,同时将司法建议工作当成一项“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重要审判业务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9+1”机制运行后,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尽可能地采取了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的方式。对于社会影响大、涉及人员多的民事、行政案件,积极采取到污染行为发生地、损害后果发生地、被告所在地法院开庭方式进行审理。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普法+科普”式庭审直播,100多万网友在线观看,被最高人民法院誉为“把庭审作为课堂,把判决书作为教材”的典型范例。

今年6月发布的《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显示,“9+1”机制启动后5年内,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174件(不含土地、拆迁类行政案件)。案件受理总体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刑事案件收案数大幅下降,环境司法保护效能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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