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辉
毕马威中国总监
卢志驹
毕马威中国助理经理
随着社会责任及环境、社会及管治(ESG)讯息愈来愈受到投资者关注,证券交易所在推动ESG讯息披露上扮演的角色日趋重要。为加紧与国际交易市场接轨及推动建设绿色金融体系,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讯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讯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明确提出上市公司环境讯息披露制度。指引强制要求属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年报内披露6项主要环境讯息,而非重点公司则执行“遵守或解释”原则。
强制披露的6项主要环境讯息分别是(一)排污讯息,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经核定排放总量;(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三)公司的环评表现及相关合规情况,例如是否已取得废水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四)应付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预案;(五)公司内部监测环境表现的方案;及(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讯息。当局亦鼓励公司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讯息,以及邀请第三方对环境讯息作独立审核。
中国证监会早在2015年的讯息披露指引中,已率先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环境讯息公开办法(试行)》及《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披露约5项环境讯息,但当时尚未对非重点公司作出任何披露指引。在2016年,新指引渐趋成熟,为目前的披露要求奠定了基础,当局首次公开鼓励非重点公司参照指引,自愿披露其环境讯息。直至2017年,当局在最新指引中明确将披露要求分为以上六大主体,而且开始要求非重点公司执行“遵守或解释”原则,若不按指引披露就要作出说明。
从指引的变化可见,当局对环境讯息披露的要求从自愿、鼓励转为强制披露。在披露讯息内容上,指标变得更加清晰,深度及范围不断提高,现时的要求已达国际水平。笔者相信,随着明晟(MSCI)宣布将由2018年6月起把中国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为提高A股上市公司的透明度,特别在环境社会讯息方面,中国证监会将加快步伐提升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