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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职人员要发票还是做工资表?不懂的会计要被淘汰了!

税务经理人  · 公众号  ·  · 2024-07-21 13:30

正文

实务工作中多多少少会涉及到劳务报酬,到底应该取得发票还是做工资表? 要不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快来一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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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中介聘用兼职员工
发票还是工资表?

针对这里的三方关系,我们要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这两种情形。

1、 劳务派遣

又称人力派遣等,即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需要,派遣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其最大的特点就是 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分离

相应的处理办法如下:

2、 劳务外包

也叫业务外包、劳务外包等,它是用人单位将部分岗位外包给劳务公司,并签订《人力资源服务合同》,用人单位无需管理劳动者。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把人事管理的 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 来完成。

相应的处理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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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直接聘用兼职员工
发票还是工资表?

企业直接与兼职人员签订合同,是不是必须取得发票呢?这里我们需要分成两种情况来看:

情形一:

企业直接在人才市场找了一个程序员,帮助企业完成了一个小程序的构建,为期2个月,共支付报酬10000元。

在这种情形下,兼职人员按次取得报酬,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因此企业应当取得该兼职人员 代开的发票 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情形二:

企业直接在人才市场找了一个兼职会计,帮助企业每月进行账务处理,每月支付报酬1000元。在这种情形下,兼职人员每月取得报酬,是不是每次都必须取得劳务费发票呢?

根据我们前面所说,如果双方属于“劳务(非雇佣)关系”,则需要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属于“劳动(雇佣)关系”,则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以工资表的形式列支。

我们再来看一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中关于劳动关系的定义: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通过这里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这里兼职会计人员属于上面所规定的的三种情形,因此,这里可以判定双方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因此,这里是可以用 工资表 进行税前列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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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个人代开的发票
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中规定需要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所得共八项, 不包括“经营所得” 。也就是说,我们取得的个人代开的发票,如果属于“劳务报酬”,则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如果属于“经营所得”,则无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

那么如何区别“劳务报酬”发票和“经营所得”发票呢?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定义:

在实务中,根据定义来准确判断是存在一定难度的,所以在实务中,我们取得相应的发票的同时,务必让纳税人提供相应的 税收完税证明

在完税证明上,我们就能够清晰的看到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时,是否已经扣缴了个人所得税,以及以何税目扣缴。


但是如果对方没有给我们提供相应的完税证明,那么我们也可以根据代开发票中的 开票编码 来判断该发票属于“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PS:有些省份会直接在 发票备注栏 直接备注是否已经扣缴个税,此方法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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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企业支付劳务报酬
需要规避的7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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