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青
来源:牛弹琴(ID:bullpiano)
这两天有一条新闻:23日,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获中央深改组通过。
这是为推出房地产税,又布的一枚子。
近来有人说,房地产税是干打雷不下雨,“
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
但其实,只要对我们国家的政府运行稍有了解就能得出答案:
房地产税,必然会在2020年前推出。
房地产税脚步越来越近了
哪怕不具备法律、行政专业知识,我们也能明显感觉到,这届政府推动房地产税立法的决心很大。
先梳理下房地产税立法的时间线:
2013年10月前,还没有房地产税这回事儿。和这届政府对应的是十二届人大。根据这届人大第一年(2013年)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共有68件,遍览全文根本没有房地产税的踪影。
【2013年公布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13年11月,房地产税第一次高调出现。具体是在11月中旬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后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当时提法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也可以看出来,房地产税立法是这届高层的重要改革抱负。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来源:新华网)
差不多一年后,2014年10月,时任财政部部长的楼继伟在求是杂志发文。文章中透露2点重要信息:一是房地产税的目的是“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二是要修订《税收征管法》,为“房地产税改革创造条件”。
《求是》文章的作者5%是党和国家领导,40%以上是部级以上领导,省部级官员发稿都要“排队”。
能在《求是》发文章,分量是很重的。至少它释放出了强烈的政策导向信号。
《求是》2014年第20期
201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其中,并被分在“预备项目”中。
2015年8月,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进行了调整,房地产税法被列为第一类项目,也就是“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调整后)
2016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房地产税法还是在“预备项目”中。
2017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房地产税法在“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中。
梳理具体的政策过程,才能防止人云亦云,也才能发现真相。
一句话,
房地产税立法从无(计划)到有(计划),脚步是越来越近了。
房地产税法,已拿到准生证
这部分涉及立法知识,比较枯燥。
核心要点是,税,必法定,要征房地产税必须先通过房地产税法,而房地产税法已经拿到“准生证”。
对此部分内容不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跳到第三部分。
法律?立法规划?预备项目?概念好玄乎。现在就来看看,这些名词是什么意思。
立法规划
。
1949年之后,我国立法速度很快,不过,也导致立法不够审慎,用了几年,就要小修小补,甚至推倒重来。为提高立法质量,1981年,国务院制定了1982年至1986年经济立法规划。而全国人大在1991年,制定了1991年10月至1993年3月的立法规划。此后,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成为每届人大的规定动作。
这个立法规划厉害的地方在于,进入规划就是拿到“准生证”。不进入立法规划大名单,很难进入后续立法程序。拿到“准生证”,即使是怀胎10年,本届人大任期内不能出台,也会放到下一届人大,继续孕育。
房地产税法,在2015年拿到了“准生证”。
项目分类
。
目前,立法规划的立法项目被分为三类: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可见,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在一届任期内出台的概率是逐渐下降的。
房地产税,目前处于这届人大审议并通过概率最高的第一类里。
年度立法计划
。
与五年立法规划相类似,年度立法计划也会分类: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初次审议的法律案、预备项目。
中国的立法程序(来源:sina)
要搞懂上面三个分类,要知道点
立法法和政府运作知识
:
1.税,必法定
。税种的设立,已经明确必须通过法律来设定。这就是,为什么要推出房地产税法,而不能随随便便开征。立法过程即是各方利益博弈、协调的过程,相比政府部门规章等,耗时也就长得多。
2.分级立法
。国家立法权在全国人大和常委会。具体权限上,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重要的“基本法律”,而常委会则负责宪法、基本法律之外的其他法律。
3.制定、修改
。创造一个全新的法律就是法律制定,比如,2015年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反家庭暴力法》;根据法律理念、实际等对一个已经存在的法律文本做出完善,就是法律的修改,比如,2016年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就是因为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房地产税立法,是制定,也就是从头开始。制定比修改一般来说,花费的时间也要多很多。
4.三审通过
。房地产税,很可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而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5.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期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2个月举行一次,通常都在双月的下旬,会期是一个星期。
所以,继续审议的法律案,也就是已经上过至少1次常委会的,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是第一次上会。根据过往经验,预备项目年度工作重点是抓紧调研和起草,上会可能要次年,甚至更晚。
所以,
2017年房地产税绝无可能出台。可以佐证的是,今天3月4日,在全国“两会”上,新闻发言人傅莹说,房地产税“今年不审议”。
傅莹的发言当时还被媒体热炒一番,可其实只要有基本的立法知识,我们就能发现,她并没有提供新的信息。
房地产税法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
鉴往知今,先看看过去2届人大立法情况。
我们将第10、11届两届人大(2003年3月—2013年3月,胡温执政时期)立法情况,做一统计。
第10届人大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中,共有30个新制定的立法项目。完成情况如下图:
第十届人大立法完成情况(来源:木青统计)
第11届人大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中,共有20个新制定的立法项目。完成情况如下图:
第十一届人大立法完成情况(来源:木青统计)
可见,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也不意味,本届人大内一定能够完全出台。
再看看,本届人大。根据调整后的立法规划,第一类立法项目中有33个新制定的立法项目,可见,这届人大立法工作任务比过往2届都重。
目前已完成18件,还有一批已公布草案征求意见或送审。
第十一届人大立法完成情况(来源:木青统计)
本届人大任期是2013年3月到2018年3月,时间还剩不10个月。而对房地产税,目前,还未拿出草案。
乐观的估计,在2017年拿出草案,2018年征求意见完善,仅仅三审就要耗时6个月,期间往往还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耗时会更长。而且
房地产税,牵涉利益众多,除非有高层更强力推动,否则在不光今年,2018年推出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根据
目前立法规划传统,上一届未完成的项目会列入下一届。
站在更高层看房地产税
楼继伟曾说:要义无反顾推进房地产税。这可以视为,高层声音的表达。
但
不要把房地产税,看得太重。
高层还有更大的抱负:
重塑国家财税体制。
从政府支出来看,中国中央—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地方拿得少、花得多,营改增后,地方很大一块收入被拿走,地也卖得差不多了,所以,要给地方形成新的税源。
从政府收入来看,现在老百姓几乎不会去办税大厅,除非你是企业的财务人员。这也暴露出,目前我们税收体制很大的一个弊端,超过90%的税是来自企业,但欧洲国家这个数字大概45%,个人缴税占55%。
乍一看,好像我们个人负担轻。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赋税最终会转嫁给个人。比如,我们买一台电视机,企业会把其中100块的税转嫁给你,不管你是穷人还是富人,都要掏这100块。
但如果提高直接税,就不一样了,企业负担可以降下来,电视机就便宜了100块,虽然不管富人还是穷人买电视机都少交了100块,但是你如果穷,那么你收入会不扣税,或者少扣税,你富,就要多交税,甚至扣重税。最终,获益的是穷人。
同时,对曹德旺、宗庆后抱怨企业税负太重的问题,也会缓解。中国企业会更具有竞争力。
所以,
现在就是要提高直接税比重,让个人更多成为直接纳税人,这不仅事关中国企业竞争力和整体经济活力,也事关社会公平。
福耀玻璃美国工厂里的工人(来源:mydaytondailynews.com)
开征房地产税,只是其中一环。
后续,遗产与赠与税也要开征。
房地产税,不仅仅是一个立法,或者开征一项税那么简单。它将再造中国财税体制,深刻改变中国社会。
现在回答房
地产税
的话题。
目前,政府已经做了几项基础性工作:
1.70年产权到期后免费续期
。这扫除了开征房地产税的一大政策障碍。70年产权,在先前争议中,认为买房人其实只是国家的“长租客”,征收房地产税不合理。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2.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涉及的范围更广,但房产信息却是其中核心之一。国土部消息:在2017年年底前,全国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房源信息,全部纳入国家平台。个人买了几套房,也就在系统里一览无余了。
3.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
。方案已经通过,加上先前国家税务局的“金税工程”,建成后,个人的收入、财产信息也会被国家征税机关掌握得更清楚。
这只是冰山一角。
考虑到目前高层连续执政的极大可能性,房地产税又是改革大业的重要内容,在今年秋天十九大后,立法进程必然会加快。
所以,2019年,最迟2020年,也就是本届政府第二任期中前期,可能是房地产税的最佳推出时机,那时候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相关掣肘、顾虑也会少很多,可以说是水到渠成之事。
甚至可以说,
推出房地产税是政治抱负的一种象征。
想想开征,不开征的后果,自然会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