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gnal》是一部韩剧,在我国被译为《信号》,由赵振雄、金惠秀和李帝勋主演,是一部有关刑侦类型的连续剧。
当然,要说仅仅一个
“破案”
的关键词是不足以概括本剧主旨的——
虽然主打写实,但又赋予时空错置的虚幻技术;
虽然主打刑侦,但对体制等问题也不乏褒贬;
虽然表现社会现实,但同时也对人性进行了深刻剖析。
不得不说,这是一部消暑的绝佳选择!以下,我就看剧过程中所想所感进行一个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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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讨论与最终的废除。
本剧非常客观地表现了该制度存在的原因以及不得不废除的必要,法理情理面面俱到,使得观众随着剧情和人物一起思考、一起抉择。但遗憾的是对于剧中小女孩的死,对于其家属最后的安抚以及相关处理并没有让观众觉得正义得到了伸张。
这也就是剧中凸显的矛盾:人们对于正义的追求,法律的施行效果,最终落脚点就在于受害人家属的心理诉求是否得到了满足,而这种诉求更多倾向于
“对等性的报复”
,比如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但在现代讲求公平,保护犯罪人权利的法律环境下,法律规定实行的是取消残忍的血亲复仇形式,代之以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利用刑罚惩罚犯罪。同时也说服受害人家属接受此种惩罚方式。
在这种前提下,受害人家属的“怒”,“怨”已然受到压制,而如果此时,由于法律的硬伤——诉讼时效,使得受害人家属连这种“缩水”的安慰都得不到,他们的委屈可想而知,于是剧中小女孩妈妈最后的崩溃也就不难理解了。
其实,归根结底,
人们需要的是法律的认可,一种变相的“安慰”,可另一方面,
法律的规定又是不可融通的,所以才会使得法律作为人类创制的工具,却又无法为人类熟练驾驭
,其中尴尬,不言自明。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何改进法律这一工具,使其更好地服务社会,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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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剧对于韩国警察局内部争权夺利、互相推诿责任等方面给予了无情的批判。
当然也体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那就是警局的渎职直接危害当事人和相关人的权利。
对于所谓的警局颜面和受害人权益的权衡,二者孰轻孰重,现在看来,这不是一道单选题,而是一道价值判断题,价值的核心就在于警察心中对于正义的坚守。
只有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和正义的底线,荣誉自来;相反,如若一味本末倒置,强求那稀薄的“颜面”,只会使得警察的信任度严重透支。
剧中李才韩警官的坚持和其余渣滓之辈的同流合污形成鲜明的对比。当然,坚持正义并不代表就会所向披靡,相反,一味地坚持往往意味着孤军奋战,身陷重围,剧中李才韩的生死遭遇不就是这样吗?对于正义的信念是坚守还是“变通”,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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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本剧中时空错置的设定。
开始我非常感兴趣,对于剧情如何发展非常期待。不过到后来,就有一个问题出现在脑海中:如果真有机会回到过去,改变现实,我会去选择吗?
也许在未看完本剧之前,我会;但看完之后,我不会了。
当然,科学的解释就是“祖父悖论”:过去改变,现在也将改变。抛开科学论断,我不选择的原因在于看似改变过去能减少遗憾,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会使改变者有无穷无尽的烦恼。
是人都会有欲望、有诉求,生活永远有不可预知的横生枝节、丛生暗礁,愈多的选择联结着更多的变数,如若真能由我们随意选择、更改,那么,我们将永远生活于对眼下的遗憾和对过去的更正中,谈何幸福?谈何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