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退休教授潘绥铭的印象里,“副教授当一个副会长,或者一个研究生当理事,人家就会觉得很奇怪,甚至不可容忍”。
中国社会学会有10个副会长职位,郑也夫认为这是一种“荒诞的设置”。他不认为这是给10位学者做事的机会,“更有可能是荣誉分配时的妥协之作”。
在自荐书里,郑也夫给出了如何“打破荣誉垄断”的设想。他建议将会长的任期由3年改为1年。会长提前一年选出,先成为“待任会长”,待任一年后自动成为正式会长,“以此解决一年任期制中的衔接问题”。
“这是美国社会学会已经运行百年的制度,总有值得借鉴之处。”郑也夫的不少关于学会的改革方案,都缘于他对美国社会学会的研究。
与大陆社会学界联系紧密的台湾社会学会,也采用了“待任会长”制度,不同的是任期设为两年。
除了会长和副会长,理事在社会学会中也占据着重要地位。而在中国社会学会的章程中,理事的产生过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位熟悉学会人事制度的学者向记者透露,“理事采取推荐制,由各省市分会、相关重点高校等机构向学会推荐理事人选”。
在自荐书中,郑也夫称这些被推荐的理事候选人,都在大会上“鼓掌通过”。
根据《中国社会学会章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学会和从事社会学教学和研究的单位,自愿申请、交纳会费,经批准,可以成为单位会员。
一位担任过中国社会学会理事的学者告诉记者,各地从事社会学教学或研究的机构,只要有15人以上的相关专业研究人员,就可以申请成为单位会员。而这些机构的行政领导,“一般都会成为学会的理事”。
在台湾社会学会,三分之一的理事候选人由理事会提名产生,其余开放联署提名。在共计300多名会员的学会,需要获得10名以上会员的联署,才有资格成为理事候选人。
郑也夫建议将中国社会学会会长的选举改为直选。“美国社会学学会有大约15000名会员,有资格投票的会员8000多人。获得提名委员会提名,或者100名会员(包括学生会员)联署提名者,可以成为会长候选人。而会长的产生是全体会员直接投票的结果。”
郑也夫并不知道,这样的学会并非外国特有,国内已经有学术团体趟出了自己的路子。
与国内的大部分学术学会一样,2004年以前,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的会长和理事选举,也曾是“做出来的民主选举”。
“那时的会长候选人,不是院士,就是科研院所的院长、所长、系主任,找200个所谓的会员代表来投票。”CCF秘书长杜子德回忆说,“候选人也都是几个人‘捏咕’出来的。”
“理事长、理事会一个小时就选出来了,同意就画勾,不同意就画叉,因为是等额选举,所以无一人会落选。”杜子德说。
现在,CCF设立了提名委员会,理事长和理事会、理事会选举必须是差额的,2015年的选举有3个理事长候选人。3个候选人要站在舞台上现场公开竞选,阐述自己的理念,然后接受近400名会员代表的投票,公开点票,当场出结果。
“我们尊重每一个会员,尊重他们手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CCF,副理事长、理事和常务理事、监事都采取差额选举。而候选人产生的方式,正是郑也夫这次所采用的“堂吉诃德式”的“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