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 | 王尔辰
via | 新京报传媒研究(id:xjbcmyj)
今天早晨7时许,朝阳区来广营万通市场发生火灾。新京报文字、摄影等多名记者赶赴现场发回报道,9时9分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这本是一条非常正常的社会新闻采写过程,但是,新京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却遭到了现场人员的阻挠甚至殴打。
▲ 红圈画出的两位男子,参与拖拽、放倒记者。
据被打新京报记者尹亚飞描述,中午11:50分许,其在万通市场一侧拐角处采访,“突然来俩人,五十岁左右,便服,拉我进火场,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就不进去。后来,来了六七个穿保安制服的,直接把我放倒。被人摁住手脚后,其中两人掐住我脖子、锁喉,还把我手机抢走。”
▲ 新京报记者被打现场。(音频、截图/凤凰视频)
如果搜索“记者挨打”四个字,相关新闻在百度上不下2万篇。国内几乎每隔一两个月就会有一次类似的事件进入公众的视野。最近一次比较著名的事件发生在去年12月,中国教育报记者进入甘南县兴十四镇中学暗访学生营养餐乱象时,遭到十多名不明身份围困,一名警察还扇了记者两个耳光。摁倒用其头部多次撞墙。最终该涉事派出所副所长被撤职。但类似的事件却仍未停止。
仅在今天新京报记者挨打事件发生20天前,在郑州市南曹乡一处火灾现场,多名当地记者采访时同样遭到数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殴打,摄像机及手机等采访器材被抢走。随后,政府工作人员虽上门对被打记者道歉,但始终未对打人者身份进行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天的火灾现场记者挨打事件中,新京报视频报道部另一记者用于拍摄现场素材的手机也被自称现场保安的男子抢走。目前,双方已被带至崔各庄派出所,警方已介入调查。新京报社已向市公安局和朝阳区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要求严肃处理打人者,保障新闻记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抢相机、摔录像机似乎成了这种记者挨打的“标配”。这类事件无论最终如何解决,记者在遭受暴力袭击中所丢失的采访素材是万难追回的。笔者也曾经历过一些突发新闻现场。经验显示,此时命令打记者的人心中其实明白,对使用武力的后果并非一无所知。他们的目的并非在人,而是要获取毁灭记者手中相机、手机中的新闻事实。只要这个目的达到了,丢卒保帅就是值得的。记者的正常采访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得阻挠记者的正常采访。同时,新闻报道既是媒体的工作职责,也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类袭击的本质并非简单的治安事件,而是对新闻真相的扼杀。
今天这场袭击还有另一个值得玩味的地方。据记者尹亚飞回忆,今天事发现场并无警戒线,其是被上述人员拉往火场。“我现场指认了一名参与此事的工作人员,他称自己是职务行为。我询问,为何将我往火场拉,对方闭口不谈。”在这些袭击者心中,似乎只要记者进了火场,就是他们合法动粗的理由。
2008年,香港举办奥运马术比赛期间,笔者曾在当地采访比赛。恰巧遇上旺角嘉禾大厦发生大火。当我赶到火场时,看到香港警方远远的拉起的警戒线,把公众与火场隔离开,作为一名大陆记者,我认为这条警戒线也会阻止我的进入,但没想到源源不断的本地同行拿着各类大型采访器材赶到后,只要跟警戒线边的阿sir说一下就会被立即放行。这跟我在内地的采访经验大相径庭,更令我吃惊的是,当我走进火灾发生的嘉禾大厦外时,上百名记者扛着枪长短炮聚集在楼下。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名香港警方的新闻官从里面走出来回答记者们各种各样的问题,时不时提醒下现场记者的安全。当时正值奥运会开幕后的第三天,香港举办的马术比赛也正是如火如荼的时候。记得当天我回到位于维港边的奥运新闻中心时,看到所有电视屏幕里,几乎同时都在滚动直播这场火灾。第二天,香港各个报纸也在头版报道了这场火灾,同时悼念在这场火灾中不幸牺牲的消防员。后面的奥运马术比赛仍旧精彩纷呈。
安全获取信息是新闻记者在现场采访最基本的工作权利,也是这类突发事件中当事方与媒体达成“双赢”的基石。在新闻现场,即使有“警戒线”也应只是保护公众的一条安全线,而非是阻止记者正常行使新闻采访权利的屏障和壁垒,更不应成为合法殴打记者的法外之地。
更何况,发生火灾,造成了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记者赶赴现场进行报道再正常不过,这既是媒体自身的责任,也是在一个充满无限变数的社会变局当中,保障民众对其生存环境真实情况了解的要求。然而,这些“常识”到了一些人眼里却成了不正常,发生事故、面对记者,第一反应不是积极应对,而是百般阻挠、甚至动手打人,这其中的逻辑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新京报传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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