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金融监管研究院
我们专注于跨业资管、外汇、跨境人民币、自贸区、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金融业牌照及业务资质等领域的研究。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金融早实习  ·  贝莱德(BlackRock)招聘 ·  5 天前  
法询金融固收组  ·  境外城投债交易再次活跃! ·  6 天前  
基本面价值  ·  下午,盯好这个漂!! ·  6 天前  
基本面价值  ·  下午,盯好这个漂!! ·  6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金融监管研究院

上半年银保监7.49亿罚单!

金融监管研究院  · 公众号  · 金融  · 2022-07-14 20:44

正文

原创声明 | 本文作者金融监管研究院 研究员 黄哲。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本文所有2039个处罚案例都来自法询监管政策数据库,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手机微信登录 www.banklaw.com点击右上角注册(手机号、单位部门信息)完成注册后小助手联系开通试用。购买会员咨询法询、详细处罚案例分析报告、3万银行业处罚案例数据服务,可联系助手微信17721278814。

2022年6月份法询科技上线了银行业、保险业、证券基金业、人民银行处罚案例分析图谱功能,包括整个金融行业过去20年9万多处罚案例,动态展示处罚的分布图。个性化定制生成条件。

此外2022年8月份即将上线针对银行业的处罚案例1000标签分类展示和检索功能。按照业务维度对2.9万处罚案例逐个分解贴标签,实现全方位智能化检索。

本文针对2022年上半年1830个罚单,7.49亿处罚金额进行详细分析,仅限于银行业的处罚案例,不包括保险业。

本文纲要

前言

一、2022年上半年度银行业重点监管领域

二、罚单全国区域分布情况

三、监管处罚分析利器——标签和可视化驾驶舱

四、银行业重点监管处罚分析

(一)处罚概览

(二)处罚重点领域

(三)处罚对象分析

(四)处罚事由分析

(五)处罚单位及处罚内容合并分析

(六)处罚依据法律条文分析

(七)处罚金额“超百万”罚单

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处罚分析

(1)处罚概览

(2)处罚对象分析

(3)处罚事由分析

(4)处罚依据法律条文分析

六、年度钜献——2022版智能法规系统新功能与新特色

前言

2022年上半年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出1830份罚单(如果拆分为单位和个人汇总2039个罚单,部分处罚案例同时包含对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总计处罚金额(含少量没收)金7.49亿元(注意本文分析不包含保险业罚单)。罚单主要分布在银行业、其他非银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1-6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出台各类监管制度。银保监会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加快银行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等。


人民银行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人行行政执法等。


一、2022年上半年度银行业重点监管领域


2022年上半年度,中国银保监会出台30余监管制度。监管制度侧重金融业新供给、房地产、消费者权益保护、数字化转型等领域。中国人民银行颁布10余部监管制度,侧重人行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标准化,境外贷款、债券借贷等。


1)新供给


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金融业新供给集中在新市民金融服务、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养老金融、城市更新等。



2)房地产


监管部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消费者权益保护


1月,为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改善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银保监会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



4)数字化转型


加快数字经济建设,全面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需要,银保监会出台《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5)行政执法


4月,为促进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人民银行出台《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二、罚单全国区域分布情况

1、罚单省份分布图


2039张罚单分布在31个省份,其中罚单数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为黑龙江、江西、湖南、安徽、广东。广东省监管部门做出151次行政处罚,占比近1成。


截图来自法询智库:www.banklaw.com


2、罚款金额过千万省份


银保监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74842.02万元,其中罚款金额过千万的省份24个,分别是浙江、山东、广东、山西、陕西、黑龙江、福建、湖北、北京、云南、、湖南、安徽、江西、新疆、广西、四川、上海、河南、辽宁、内蒙古、江苏、贵州、甘肃。浙江监管局开出107张罚单,合计罚款7971.36万元,占全部罚单金额超1成。



3、机构、个人罚单分布图


处罚对象上看,其中机构罚单占比44.38%,个人罚单占比55.62%。


截图来自法询智库:www.banklaw.com

罚没金额占比上看,其中机构罚没金额占比96.82%,个人罚没金额占比3.18%。



三、监管处罚分析利器——标签和可视化驾驶舱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银行机构从业人员要了解业务和制度,最适合的方式是通过案例学习监管制度。案例是经验的总结,分为商务案例、风险案例、处罚案例等。笔者认为处罚案例是集合风险、监管制度等一体化的生动反映。从业人员通过监管处罚案例,了解到当前重要风险和监管处罚热点等。


前车之鉴,同业监管处罚案例帮助从业人员了解自身环境下、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如何学习好监管处罚案例?笔者推荐一是标签学习法,二是可视化驾驶舱。


★标签学习——直击重点


2022版法询智能法规系统为读者提供标签化学习,通过标签组合直接锁定成千上万个处罚案例,发现其中的规律,揭示案例背后的风险点和重点监管制度。举例同业、理财业务中表内外债券业务的标签,系统提供了16个债券类标签。如标签1债券投资EAST,标签2代持债券,标签3债券定价,标签4债券登记,标签5债券交易,标签6债券投资集中度,标签7债券授信,标签8代理债券,标签9人民币债券,标签10债券发行,标签11债券评级,标签12企业债,标签13信用债,标签14低评级债券,标签15债券投资,标签16债券承销等标签。



通过标签分类与标签组合快速帮助从业人员发现本工作领域重点处罚案例,通过监管处罚案例学习业务风险点和操作重点环节,防范日常经营风险。


★可视化驾驶舱——化繁为简


截图来自法询智库:www.banklaw.com


2022版法询智能法规系统,做足可视化驾驶舱功能,一方面可以帮助从业人员实时动态掌握详细的数据,二是从业人员(研究人员)通过可视化工具,实现研究分析报告撰写。本系统提供处罚趋势图、同期比、处罚对象分布图、受罚单位柱状图、处罚省市地图等几十种丰富动态图,读者可以一键下载自动生成,为撰写研究报告提供了神器。



视频来自法询智库:www.banklaw.com

笔者撰写2022年上半年监管处罚研究报告中使用了上百个图片,生动展示处罚事由、处罚省份分布图等均由系统提供支持,一键查询、自动生成、下载表格、系统生成分析视图。2022版法询智能法规系统做到了为笔者提供方便、可靠的系统支持。标签和可视化驾驶舱为撰写研究报告、分析资料提供了极大方便,数据化展示,图表化分析。



四、银行业重点监管处罚分析


(1)处罚概览


2022年上半年,银保监会针对银行业发布了1827份罚单。基本情况如下:


①警告951次:其中其中警告单位23个, 警告个人928人。

②罚款金额74768.1万元(其中罚款单位72500万元,罚款个人2268.1万元);罚没金额:1658.24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308.39万元。

③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53人:其中终身(99人)、15年(1人)、10年(7人)、7年(5人)、6年(5人)、5年(15人)、3年(10人)、2年(8人)、1年(3人)。

④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5人:终身(6人)、10年(1人)、5年(4人),3年(4人),2年(5人)、1年(5人)。

⑤其他:责令改正共88份,责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共6份。



(2)监管处罚——重点与要点


笔者结合监管部门处罚案例,罚单数量和罚款金额,监管部门出台监管制度,分析2022年上半年银行机构处罚重点领域。




1、首次对2家理财公司开出行政罚单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理财业务作为特殊表外业务需要设立子公司独立开展。暂不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总行应当设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


2022年5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各开出一张监管罚单。处罚事由涉及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比例、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理财产品投资估值方法、理财公司对关联法人的认定等。


2、房地产领域


1-6月,各地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开出238张涉及房地产领域罚单,罚没19468.83万元。上半年,监管部门出台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外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不纳入集中度管理。从政策角度看,监管部门对房地产行业调整结构,金融政策支持自持类和非自有产权类保障性租赁住房。


处罚事由看,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比如消费贷款、经营贷等信贷资金流入房市、信用卡资金流入房市等。银行机构违规为房企提供资金,比如违规为四证不全房企提供融资,房开贷管理不审慎,为房企提供社团贷款,违规向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银行业重点领域整治至少分为三个周期,前期制度出台,中期回头看,后续再回头看。


3、EAST


2022年3月、4月、5月,监管部门连续对23家金融机构及7位从业人员EAST质量控制不到位,漏报、错报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字段等事宜开出23张监管罚单,罚没9042万元。


EAST系统一是系统搭建,二是数据报送工作。强化银行机构数据质量管理责任,持续开展EAST数据检核评估和通报反馈,提升了保险机构EAST源数据质量。在良好源数据基础上,提升应用数据系统分析、研判风险能力。


4、员工管理


2021年银保监会开展《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组织开展内控机制与信息化建设、屡查屡犯整治、员工行为管理和案例示警等专题的经验交流与培训,提升行业整体内控合规管理水平。逐步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好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防止行业从业人员“带病流动”。


银行机构风险事件表明内部员工管理不到位形成操作风险、案件风险和声誉事件。1、2季度各地监管部门重视银行机构员工管理现场检查,开出201张罚单累计罚没11945万元。


5、案防管理


1-6月,案防领域监管部门开出135张罚单,合计罚没3576.9万元。


案防工作需要全行业共同努力,围绕“防”字做文章,以“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的风控理念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案防工作。银行保险机构做好案件集中清理与从业人员行为排查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监管要求落实到位。


(3)处罚对象分析


1827份罚单针对银行类单位类型有:城商行、村镇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大型银行、理财公司、民营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等。


1、罚单数量上看,其中排名前五位的为:农商行、国有大型银行、城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2、罚款金额上看,其中排名前五位的是:农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大型银行、城商行、村镇银行。上半年农商行罚款18160.72万元,占全部罚款金额超2成。



(4)处罚事由分析


上半年,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机构做出1827次监管处罚。笔者整理出30大业务领域中300余条处罚事由。


1、公司治理(25个处罚事由)


1)监事会履职(1个处罚事由)


2022年4月2日,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收到属地监管部门2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监事会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2)高管代履职(3个处罚事由)


高管代履职方面,1-6月监管部门开出3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代为履职超期违规履职、超代为履职期限违规履职、行长代为履职超期。



3)董事长履职(8个处罚事由)


1、2季度,19位银行机构董事长受到监管处罚,机构类型为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处罚事由为未经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员工行为管理不当、贷款审批严重不审慎、违规核销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委托贷款出具兜底协议、未按规定对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未按监管规定及时报送案件信息、与第三方合作开展贷款业务不审慎。



4)监事长履职(8个处罚事由)


1月-6月,3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事长受到监管处罚,此次处罚事由为瞒报案件信息、信贷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



5)任职资格管理(10个处罚事由)


上半年,银行机构高管任职资格管理方面,监管部门做出25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不到位、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违规履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董事和高管未经任职资格审批即实际履职、高管未经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职、理事取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实际履职。



25次行政处罚分别由北京监管局、内蒙古监管局、通辽监管分局等开出。受罚机构集中在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村镇银行、国有大型银行、城商行等。


2、股东股权管理(11个处罚事由)


股东股权管理方面,1-6月,监管部门开出47张罚单。


1)股东管理(6个处罚事由)


上半年,银行机构股东管理不到位受到监管部门41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变相接受本行股权质押为股东提供融资、贷款资金流入该行主要股东及相关企业、未按要求核实并报告本行主要股东信息、未按规定对股东质押本行股权、在董事会行使表决权进行有效管理、未按规定审查股东资质、股东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该行上一年度股权净值、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要求。



5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池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春监管分局开出。



3、关联交易(17个处罚事由)


1)重大关联交易(5个处罚事由)


1-6月,重大关联交易方面,监管部门开出14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未按规定审查批准重大关联交易并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关联交易未报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不合规 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



2)关联方识别(3个处罚事由)


1-6月,关联方管理,监管部门开出4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关联方识别不到位、关联方管控不审慎、未完整识别关联方。



4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丽水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开出。


3)关联方业务管理(9个处罚事由)


关联方业务管理方面,1-6月,监管部门开出25张罚单。此次处罚事由为关联方的贷款条件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贷款条件、关联方贷款管理失控、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对关联方的贷款条件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贷款条件、对关联方贷款管理失控、关系人发放的个人按揭贷款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未识别关联方授信风险、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被挪用购买债券、向关联方发放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贷款。



此处监管罚单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巴彦淖尔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衡阳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牡丹江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等做出。篇幅所限笔者列出10个案例。



4、流动资金贷款(25个处罚事由)


1)流贷“三查”管理(7个处罚事由)


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由于流贷“三查”管理不到位受到15次监管处罚。



15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福建监管局、鞍山监管分局、大连监管局、南平监管分局、宁波监管局、宁德监管分局等做出。


2)流贷资金需求(1个处罚事由)


1月26日,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收到2张罚单。此次处罚事由为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3)流贷流入房地产领域(11个处罚事由)


上半年,银行机构由于流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受到35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部分贷款违规用于归还股东他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补缴土地价款等。



4)流贷固用(6个处罚事由)


流贷固用方面,1-6月,各地监管部门开出9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9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赣州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华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喀什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温州监管分局做出。



5、固定资产贷款(9个处罚事由)


固定资产贷款方面,1-6月,监管部门开出22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发放未执行实贷实付,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隐藏资产风险,固定资产贷款贷前调查、贷款审查未尽职,固定资产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不实,向不符合项目资本金要求的房地产企业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向“四证”不齐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等。



22份罚单分别由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安庆监管分局、福建监管局、新疆监管局、陕西银保监局、桂林监管分局、绍兴监管分局、温州监管分局等开出。



6、项目贷款(5个处罚事由)


项目贷款方面,1-6月,监管部门开出8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项目贷款“三查”不尽职、项目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项目贷款支付依据不充分,未严格执行“实贷实付”、项目贷款管理不到位、项目贷款管理严重失职。



8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宿迁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开出。


7、个人贷款(20个处罚事由)


1)消费贷款(10个处罚事由)


1-2季度,监管部门着重对消费贷款资金流向开展现场检查,对消费贷款改变贷款用途流入房地产领域、股市等限制性领域做出行政处罚。各地监管部门开出32张罚单。


①消费贷款资金流向(10个处罚事由)


消费贷款资金流向方面,银行机构消费贷款流入股市、房市、限制性领域、禁止性领域受到19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进入限制领域、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个人消费贷款且部分消费贷款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被违规挪用于购房及其它限制性领域、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进入房地产。



19次行政处罚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克孜勒苏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宿迁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张家界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陕西银保监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分局等做出。


2)个人经营性贷款(10个处罚事由)


1-6月,个人经营性贷款方面,监管部门开出14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主要为个人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领域、个人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发放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购房、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8、房地产融资(15个处罚事由)


1)“四证”管理(4个处罚事由)


1-6月,10家银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房地产融资方面由于四证管理不到位受到监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向“四证”不齐的项目提供融资、向“四证”不齐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向“四证”不齐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等。




2)住房按揭(6个处罚事由)


1-6月,银行机构住房按揭业务受到17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审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审查不严、首付款资金来源审核不到位、未尽职调查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款来源合规性



17次行政处罚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银保监局、日照监管分局、宿迁监管分局、大连监管局等开出。


3)商用房按揭(5个处罚事由)


上半年,商用房按揭方面,监管部门开出14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贷前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发放虚假商用房按揭贷款、发放虚假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向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



14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赣州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九江监管分局做出。



9、银(社)团贷款(5个处罚事由)


1-6月,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的银(社)团贷款业务开出9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跨区域发放房地产社团贷款前未向监管部门报备、违规办理银团贷款业务、违规组织发放房地产社团贷款、违规发放社团贷款、银团贷款转让未遵循整体性原则等。




9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同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池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双版纳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昭通监管分局开出。



10、小微金融(10个处罚事由)


1-6月,小微金融方面,监管部门开出13张罚单。此次处罚事由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小微企业贷款支付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服务收费不规范,小微企业划型不准,业务经营偏离服务县域、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



13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山西监管局、陕西监管局、延安监管分局、北京监管局、大连监管局、丽水监管分局、绍兴监管分局、云南监管局等开出。



11、政府融资(3个处罚事由)


1-2季度,政府融资方面,监管部门开出4张罚单。此次处罚事由为向不符合借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中的向政府承诺回购投资本金的项目发放贷款,违规为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提供融资、通过租金保理业务变相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4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嘉兴监管分局开出。


12、委托贷款(7个处罚事由)


上半年,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违规贷款业务开出11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委托贷款出具兜底协议,承诺承担委托贷款风险、违规发放虚假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向借款人收取手续费、发放实际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贴现资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违规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



11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保监会玉溪监管分局、赣州监管分局、扬州监管分局、湖北监管局、宁波监管局、山西监管局、重庆监管局等开出。



13、保函(1 个处罚事由)


2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预付款保函客户准入把关不严和过度授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威海监管分局开出4张罚单。



14、票据业务(16个处罚事由)


1)票据贸易背景(7个处罚事由)


1-6月,银行机构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受到29次监管处罚。此次处罚事由为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未严格审核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业务,未尽职调查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及用途合规性。



29次监管处罚分别由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抚州监管分局、宿迁监管分局、南阳监管分局、宁波监管局、新疆监管局、烟台监管分局、宜春监管分局、福建监管局、赣州监管分局、贵州监管局、桂林监管分局、湖北监管局、四川监管局等开出。


2)票据保证金(8个处罚事由)


票据保证金方面,监管部门开出12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贷款资金被挪用至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后转存保证金滚开银承、以票据贴现资金作保证金虚增存款、对公信贷资金被挪作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银承汇票和信用证保证金、信贷资金挪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于贴现资金。




3)票据核验(1个处罚事由)


2022年2月17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城支行工作人员魏萍未严格落实票据核验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赣州监管分局处以警告。



15、保理(4个处罚事由)


1-2季度,保理业务方面,4家银行及多位从业人员受到监管处罚。此次处罚事由为保理业务管理不尽职、资金被挪用,保理业务经营管理不当导致出现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国内保理业务,租金保理业务基础交易不真实。



4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监管分局开出。


16、同业业务(16个处罚事由)


1)同业专营(1个处罚事由)


2022年1月18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未严格落实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的要求,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此次处罚事由为未严格落实同业业务专营。



2)同业名单制(1个处罚事由)


2季度,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进行同业交易对手名单制管理收到3张监管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未进行同业交易对手名单制管理。



3)同业投资(7个处罚事由)


1-6月,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同业投资业务违规开展8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同业投资底层资产穿透不到位,减少资本占用、绕道同业投资资管计划,资金借道资金计划流向受限制领域、通过同业投资充当他行资金管理通道,赚取费用而不承担风险兜底责任、同业投资底层资产穿透不到位,同业投资项目资本金不充足,项目土地款超概算、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资金违规投向土地收储、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



4)同业存单(3个处罚事由)


1-6月,银行机构利用同业存款虚增规模受到属地监管部门4次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互持同业存单,资金空转、利用同业存款虚增一般性存款、同业存单互换、虚增规模。



5)同业理财(2个处罚事由)


1月、6月,银行机构违规开展同业理财受到3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未违规开展同业理财业务、对非保本同业理财产品出具保本保收益承诺。



6)同业通道(1个处罚事由)


2022年4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城监管分局对辖内从业人员刘铭通过同业投资充当他行资金管理通道,赚取费用而不承担风险兜底责任,做出警告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通过同业投资充当他行资金管理通道。


7)风险暴露(1个处罚事由)


4月、6月,六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由于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超标受到属地监管处罚。



17、理财业务(9个处罚事由)


1)理财投融资管理(7个处罚事由)


上半年,银行机构理财投资管理方面,监管部门开出14张罚单。此次处罚事由为理财融资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理财投资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理财业务投资运作过程中提供隐性担保、以信贷资金承接本行理财资金投资、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 、理财产品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不审慎。



2)理财销售管理(1个处罚事由)


2022年2月17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违规销售理财产品,扬州监管分局开出2张罚单。此次处罚事由为违规销售理财产品。



3)理财信息披露(1个处罚事由)


2022年2月11日,南洋商业银行部分理财产品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上海监管局做出监管处罚。此次处罚事由为理财产品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18、信用卡业务(10个处罚事由)


1)卡授信(3个处罚事由)


2月、6月,南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由于卡授信管理不到位受到监管处罚。此次处罚事由为信用卡授信管理不尽职、发卡授信不审慎、信用卡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4次监管处罚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做出。



2)卡分期(1个处罚事由)


2022年1月2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泉州监管分局对辖内银行机构从业人员黄夏林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办理不尽职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此处处罚事由为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办理不尽职。



3)卡欺诈(3个处罚事由)


卡欺诈方面,1、2季度,监管部门开出4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信用卡诈骗,窃取信用卡信息、信用卡诈骗,违规为客户办理冒名信用卡。



4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吕梁监管分局开出。


4)卡催收(1个处罚事由)


5月,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由于信用卡催收严重不审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开出罚单。



5)卡资金流向监控(2个处罚事由)


1-6月,银行机构卡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房地产市场等收到5张监管罚单。此次处罚事由为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19、信用证(7个处罚事由)


2022年1-6月,信用证业务方面,监管部门开出7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备用信用证业务不审慎、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业务、信贷资金被挪用于信用证保证金、信用证议付资金用于购买本行理财。



7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做出。


20、集团客户管理(11个处罚事由)


1)集团客户认定(1个处罚事由)


2022年1月10日,乡宁农商银行未按照规定认定集团客户受到属地监管处罚。



2)集团客户统一授信(7个处罚事由)


1-6月,集团授信管理不到位,银行机构收到11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部分借款人未按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未将部分授信企业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3)集中度(3个处罚事由)


1、2季度,银行机构对集团客户集中度管理不到位受到8次行政处罚。此次处罚事由为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比例、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授信集中度超标、未执行统一授信制度导致单一集团客户集中度超比例。



21、资产风险分类(19个处罚事由)


1)资产分类管理(4个处罚事由)


1、2季度,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方面,商业银行分类管理不到位受到6次监管处罚。



2)分类准确性(11个处罚事由)


上半年,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资产分类错误开出50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分类不准确、贷款风险分类不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贷款五级分类不实、未真实反映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真实。



3)资产分类调整(4个处罚事由)


1-6月,银行机构违规调整贷款风险分类受到属地监管5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重组贷款观察期内上调五级分类,调整风险分类、未真实反映资产质量,通过调整贷款分类、虚假盘活,重组类贷款观察期内上调风险分类。



22、存款(9个处罚事由)


1)结构性存款(2个处罚事由)


5月,银行机构违规开展结构性存款受到2次监管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结构性存款业务开展不合规、无金融衍生品交易资质办理结构性存款投资金融衍生品。



2)揽储(存)(4个处罚事由)


吸收存款方面,1-6月,各地监管部门开出6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高息存款、以贷转存。



3)存款考核(2个处罚事由)


1、2季度,银行机构存款任务考核方面,监管部门开出4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员工借用客户资金完成存款任务、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



4)查询、冻结、扣划(1个处罚事由)


查冻扣方面,监管部门开出2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非法冻结个人存款账户。


23、监管统计( 16个处罚事由)


1)EAST(5个处罚事由)


1-6月,监管部门加大EAST检查与处罚力度,对银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出23张罚单,处罚金额合计9042万元。此处处罚事由为漏报EAST数据、EAST数据存在偏差、EAST系统错报、未报送业务EAST数据、屡查屡犯、(EAST)质量控制不到位。



2)统计报表(11个处罚事由)


1月-6月,银行机构由于错报统计报表收到24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提供虚假统计报表、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报送错误、提供虚假监管统计报表、贷款数据录入与统计不准确、房地产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供虚假监管统计报表、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差错、非现场统计数据差错、监管统计报表屡次出现差错、监管统计报表屡次出现填报错误、监管统计数据不准确。



24、金融许可证管理(10个处罚事由)


1-6月,银行机构因金融许可证管理不到位受到31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损坏许可证、遗失金融许可证、损坏金融许可证、未按规定公示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遗失且未及时报告、金融许可证遗失未报告、金融许可证遗失未报告,并伪造金融许可证、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金融许可证、遗失旧版金融许可证。



篇幅所限,笔者无法全部列出30多个处罚案例。笔者建议读者登陆(https://www.banklaw.com/),查询具体处罚案例。


25、员工行为管理(19个处罚事由)


1)员工出借资金、物品(2个处罚事由)


3月、5月,银行机构从业人员擅自出借信用卡、资金受到3次监管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员工出借信用卡给他人使用、员工借用客户资金且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



2)员工保管(1个处罚事由)


2022年2月17日,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控措施发现并纠正员工违规保管客户空白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书,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对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40万元,对叶夏、赖丽燕予以警告。此处处罚事由为员工违规保管客户空白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书。


3)员工行为排查(3个处罚事由)


1-6月,银行机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受到6次监管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员工行为排查流于形式、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流于形式。



4)员工与客户资金往来(3个处罚事由)


1、2季度,银行机构员工与客户资金往来受到9次监管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员工借用客户资金且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员工借用客户资金完成存款任务、员工与客户非正常资金往来。




5)员工之间资金往来(1个处罚事由)


4月,湖南花垣农村商业银行员工与员工互相融通资金受到5次监管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员工与员工互相融通资金。



26、案件防控(18个处罚事由)


1)业内案件——员工侵占、挪用、盗取资金(9个处罚事由)


上半年,银行机构员工侵占、挪用资金受到21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员工侵占客户资金、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员工挪用银行资金、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员工挪用银行资金案件、员工挪用资金形成案件、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员工挪用客户贷款资金、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挪用资金形成案件、内控管理失效,员工挪用资金形成案件、员工侵占本行资金案、员工盗取客户资金。



15次行政处罚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池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朝阳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安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庆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监管分局开出。


2)业内案件——员工欺诈(2个处罚事由)


员工欺诈方面,1-6月,监管部门开出6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内部员工伙同他人骗取贷款、员工诈骗案件。6张罚单被罚机构均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3)业内案件——岗位分离(1个处罚事由)


银行机构由于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发生案件受到5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发生案件。



4)案件(风险)信息(2个处罚事由)


1-6月,银行机构案件(风险)信息管理方面,监管部门开出9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




5)案件信息(4个处罚事由)


2022年上半年,案件信息报送方面,银行机构收到51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瞒报案件信息、迟报案件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案件信息。



6)案件问责(1个处罚事由)


2022年2月22日,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案件问责处理偏轻偏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予以罚款70万元。此处处罚事由为案件问责处理偏轻偏软。


27、消费者权益保护(10个处罚事由)


1)转嫁成本、费用(3个处罚事由)


1-6月,银行机构由于违规向客户转嫁费用、成本受到25次监管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转嫁成本、向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向客户转嫁保险费。



2)捆绑搭售(2个处罚事由)


1-6月,3家银行机构存在捆绑搭售受到属地监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借贷搭售保险产品、向农户借款人违规捆绑搭售保险产品。



3)存贷挂钩(1个处罚事由)


1、2季度,银行机构存贷挂钩,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等收到8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存贷挂钩。


4)服务收费(4个处罚事由)


不规范收费方面,监管部门做出7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服务收费质价不符、小微企业服务收费不规范、以“过桥贷款”形式变相收费、中间业务服务收费质价不符。



28、不良资产处置(7个处罚事由)


1)不良转让(4个处罚事由)


不良转让方面,1-6月,监管部门开出8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通过同业业务违规转让不良资产、不良贷款转让不合规、不良资产转让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转让不良资产。



2)核销(3个处罚事由)


1月-6月,银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由于违规核销贷款受到11次监管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违规核销贷款、贷款核销管理不合规、不符合贷款核销条件违规核销呆账贷款。



29、银保业务(4个处罚事由)


2022年上半年,银行代销业务处罚集中在银保业务。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违规开展银保业务做出5次监管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保险代理业务管理不规范、保险代理业务档案不完整、代理保险销售不规范、对所销售的保险产品描述与实际不符。



5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城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开出。


30、薪酬绩效(4个处罚事由)


1-6月,薪酬绩效管理方面,监管部门开出6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不符合监管要求、违规处置不良资产,套取绩效和奖励、理财产品业绩报酬未及时进行账务核算、违规设置时点性绩效考核指标。



6张罚单分别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西南监管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延安监管分局开出。



31、互联网业务(6个处罚事由)


线上业务方面,1-6月,监管部门开出6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发放互联网借户贷款不合规、违反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线上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不到位、线上贷款资金被用于购房及购买股票等证券产品、线上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购买商品房、与个别互联网公司联合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不符合监管要求。



32、特殊时期业务(2个处罚事由)


3月,郑州银行抗疫专项贷款资金长期滞留借款人账户、抗疫专项贷款被用于监管套利,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开出2张罚单。





(5)处罚单位及处罚内容合并分析




对于排名前五的处罚事由,处罚最多银行分别为:


1)贷款三查不尽职:农商行

2)信贷资金被挪用:农商行

3)贷后管理不到位:国有大型银行

4)员工管理不到位:农商行

5)贷款调查不尽职:国有大型银行


(6)处罚依据法律条文分析


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49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贷款通则》等。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前十的为: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974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772次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135次

④《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51次

⑤《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30次

⑥《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29次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23次

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21次

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20次

⑩《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18次


1、公司治理与股权管理(5部法规)


2022年1-6月,各地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管理方面开出61张罚单。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5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3)《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4)《村镇银行监管指引》

5)《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3次

②《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2次

③《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六条:1次;

④《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七条:1次;

⑤《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一十五条:1次;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1次;

⑦《村镇银行监管指引》第九条:1次

⑧《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四条:1次


2、流动资金贷款(4部法规)


上半年,银行机构由于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受到98次处罚。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4部:


1)《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

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关指标口径及流贷受托支付标准的通知》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16次

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14次

③《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6次

④《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4次

⑤《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5次

⑥《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六条:2次

⑦《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2次

⑧《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2次

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条:2次

⑩《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关指标口径及流贷受托支付标准的通知》第二点:1次


3、固定资产贷款(4部法规)


1、2季度,银行机构由于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受到22次处罚。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4部:


1)《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3)《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4)《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2次

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2次

③《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1次

④《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1次

⑤《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四条:1次

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条:1次

⑦《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三十六条:1次

⑧《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六条:1次

⑨《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1次

⑩《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1次


4、个人贷款(7部法规)


1-6月,银行机构由于违规发放个人贷款受到61次处罚。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7部:

1)《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

3)《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

5)《贷款通则》

6)《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15次

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30次

③《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14次

④《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9次

⑤《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第一点第(四)项:9次

⑥《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6次

⑦《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第三点:3次

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点:3次

⑨《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3次

⑩《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2次


5、房地产融资(10部法规)


房地产融资方面,2022年上半年监管部门做出243次监管处罚。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10部:

1)《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4)《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5)《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6)《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

7)《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8)《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9)《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

10)《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2次

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2次

③《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1次

④《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一条:1次

⑤《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二条:1次

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四点:1次

⑦《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一条:1次

⑧《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1次

⑨《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第一点:1次

⑩《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第四点第十一项:1次

⑪《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第一点:1次


6、地方政府融资(2部法规)


1、2季度,银行机构地方政府融资方面受到7次行政处罚。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2部:

1)《政府投资条例》

2)《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六条:1次

②《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1次


7、小微金融(1部法规)


1-6月,银行机构小微金融业务受到次13处罚。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1部:

1)《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第三条:1次


8、票据业务(3部法规)


1、2季度,银行机构票据业务方面受到79次行政处罚。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3部:

1)《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2)《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3次

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六条:1次

③《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三十五条:1次

④《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项:1次


9、关联交易(1部法规)


1-6月,银行机构由于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受到92次处罚。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1部: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2次

②《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2次

③《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1次

④《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1次

⑤《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1次


10、同业业务(2部法规)


同业业务方面,1、2季度监管部门开出33张罚单。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 部

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2)《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第三条:1次

②《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第一条:1次


11、员工行为管理(5部法规)


员工行为管理方面,监管部门开出202张罚单。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5部:

1)《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

2)《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

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

4)《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5)《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第二条:2次

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第三点:2次

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第一点:2次

④《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第四条;2次

⑤《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六条:1次


12、案件防控(6部法规)


案件防控方面,监管部门开出118张罚单。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6部:


1)《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

2)《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

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的通知》

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内控合规管理防范案件风险的通知》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的通知》第六条:4次

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二项:3次

③《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内控合规管理防范案件风险的通知》第六项:2次

④《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1次

⑤《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二条:1次

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1次


13、代销(2部法规)


1、2季度,代销方面,监管部门开出5张罚单。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2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3次。

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1次。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1次。


14、金融许可证(2部法规)


2022年上半年,许可证管理方面,监管部门开出32张罚单。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2部:

1)《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

2)《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19次

②《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1次。

③《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1次。

④《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1次。

⑤《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1次。


15、卡业务(1部法规)


2022年上半年,银行卡业务方面,监管部门开出32张罚单。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1部:

1)《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①《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1次



(7)处罚金额“超百万”罚单


1)“超百万”罚单机构分布情况


1、2季度,监管部门开出“超百万”罚单155张,罚款金融合计42476.24万元,占全部罚款金额超五成。



①国有大型银行“超百万”罚单


1-6月,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收到30张“超百万”罚单,分别为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罚款金额上,中国农业银行被银保监会罚款2407.70万元。



②政策性银行“超百万”罚单


上半年,3家政策性银行收到“超百万”罚单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收到3张“超百万”罚单,罚款950万元。



③股份制商业银行“超百万”罚单


1-6月,监管部门加大EAST监督检查,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均收到“超百万”罚单。其中2张以上“超百万”罚单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1家。民生银行收到3张“超百万”罚单,合计被罚2685万元。



④城市商业银行“超百万”罚单


上半年,18家城市商业银行收到监管部门“超百万”罚单。其中龙江银行被罚没合计1360万元。



⑤外资银行“超百万”罚单


1-6月,2家外资银行收到“超百万”罚单,分别为富邦华一银行、南洋商业银行。



⑥农村商业银行“超百万”罚单


1-6月,40家农村商业银行收到“超百万”罚单,合计罚没8124.92万元。分别为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安徽固镇农村商业银行、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黄岩农商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

篇幅所限,笔者未列出。读者可登录(https://www.banklaw.com/),查询具体处罚明细。


⑦村镇银行“超百万”罚单


11家村镇银行收到“超百万”罚单,合计罚没1775万元。



⑧理财公司


5月,2家理财公司受到监管处罚。其中光大理财罚没430万元,中银理财罚没460万元。



2)“超百万”罚单省份分布


2022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罚金额“超百万”罚单,从罚单数量上看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浙江、广东、福建、湖南、陕西。从罚款总额上看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山东、浙江、湖北、山西、福建。




五、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处罚分析

(1)处罚概览


2022年上半年,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对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做出68次监管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3216万元,警告43人,责令改正6家非银机构。



(2)处罚对象分析


68份罚单中:


财务公司:7张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7张

金融租赁公司:28张

汽车金融:6张

消费金融:1张

信托公司:18张

资金互助社:1张


(3)处罚事由分析


1、金融租赁公司


1)公司治理


金融租赁公司公司治理方面,1-6月监管部门开出4张罚单。此处处罚事由为股东关联方识别不到位,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信息披露不到。




2)直租与售后回租


上半年,金租公司违规开展直租与售后回租业务受到7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售后回租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租后管理不尽职,直租项目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3)租赁物管理


1-6月,金融租赁公司由于租赁物管理不到位受到11次行政处罚。此处处罚事由为租赁物所有权存在瑕疵,租赁物权属调查、确权等管理工作存在严重不足,租赁物准入不符合监管规定,尽职调查、租赁物权属调查、确权等管理工作存在严重不足。



4)租赁资产转让


2022年2月25日,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非真实转让租赁资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开出2张罚单。



5)集团客户融资


2022年1月10日,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超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罚款人民币140万元。


2、信托公司


与信托公司相关的处罚事由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融资、地方政府融资、固有贷款、关联交易、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服务收费等方面,罚单数量18份。


3、集团财务公司


与集团财务公司相关的处罚事由主要集中在信贷管理、会计记账、内部控制等方面,罚单数量7份。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关的处罚事由主要集中在五级分类、不良资产收购、通道、土地融资、地方政府融资罚单数量7份。



5、汽车金融公司


1-6月,汽车金融公司违规开展业务受到属地监管部门6次行政处罚。处罚事由分布在二手车贷、任职资格、消费者权益保护、汽车附加产品融资业务等方面。



6、消费金融公司


2022年1月,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到位、联合贷款未报告表外敞开等事由收到1张监管罚单。



7、资金互助社


2022年2月7日,三亚市崖城镇众树农村资金互助社严重违反贷款程序,发放借冒名贷款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亚监管分局处以停业整顿三个月。



(4)处罚依据法律条文分析


处罚依据涉及的法律规定有6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其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使用次数排名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42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31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8次

4)《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2次

5)《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1次

6)《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1次

7)《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1次

8)《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条:1次


六、年度钜献——2022版智能法规系统新功能与新特色

2022年推荐指数:★★★★★(5颗星)

2022版法询智能法规系统年度推荐指数5颗星,相较于往年系统是一次质的飞越。系统提供了丰富的标签系统、可视化驾驶舱系统、详尽的案例以及丰富的处罚案例条款关联。

2022版智能法规系统蕴含新功能、新特色:


新功能一:处罚案例标签   推荐指数:★★★★★(5颗星)


新特色:系统借助标签,批量识别同类处罚案例。如流贷固用、违规分红、任职资格、卡欺诈、业内案件、入股资金来源、股权代持等上千个金融业处罚案例标签。通过批量识别同类型处罚案例,帮助读者认识到同一标签下各种违规形式,识别当前环境下监管处罚重点,处罚重点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前业务和经营环境所面临的重要风险。


新功能二:可视化驾驶舱   推荐指数:★★★★★(5颗星)


新特色:可视化驾驶舱旨在化繁为简,帮助客户通过视图方式学习处罚案例。处罚案例不再是文字堆积,处罚条款的堆积。可视化驾驶舱,类似于驾驶舱、仪表盘,数字化展示处罚金额、罚单数量、分布省份、处罚变动趋势(同比、环比)等重要信息。



笔者在此推荐2022版法询智能法规系统,金融风险防范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金融从业人员除了了解监管制度、熟悉业务,更需要辅助工具。比如计算机系统辅助,外部智能法规系统,监管处罚案例分析系统等。通过系统辅助帮助金融从业人员快速、及时、动态掌握处罚热点和要点等,及时分析本行经营情况,查找出自身的不足,快速采取防范措施。



古人云:取其上者得其中。风险防范作为金融业的永恒话题,从业人员需要一款贴心、及时、科学的智能化工具,防范从业中的内外部风险。


——(全文完)——


本文所有监管案例都来自法询智库,可以手机直接登录www.banklaw.com;点击网页右上角注册(手机号、单位部门信息),下载APP,即可查看所有完整处罚案例。购买会员咨询法询数据库助手微信17721278814


法询智库来了


1、专为银行保险金融人打造的监管政策数据库

从2014年起,法询研究团队就开始搭建这个数据库,至今已经7年。法询创始人和团队核心成员拥有银行背景,深知银行业监管文件纷繁复杂,本产品特别适合于银行系统中的合规、内控、风险管理、稽核、法务及内部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

文件收集齐全,总计归纳收集高达9万多部金融相关监管文件。符合金融从业人员对监管文件深度需求。

2、多维度智能化核心优势

法询数据库是聚焦金融领域。专门团队专注监管政策收集、解读、拆分、分类等加工处理;在确保数据质量的同时,做了条款拆分和关联,构建法规条款间的勾稽关系。更新迭代迅速,新监管文件和处罚案例实现T+0更新,后续还会陆续上线更新更贴合业务需求的功能。

我们在搜索层面新增关键词联想功能,增强搜索智能化和便捷性。

3、处罚案例分析图谱和2000分类标签分类功能

2022年6月份法询科技上线了银行业、保险业、证券基金业、人民银行处罚案例分析图谱功能,动态展示处罚的分布图。个性化定制生成条件。

此外2022年8月份即将上线针对银行业的处罚案例1000标签分类展示和检索功能。按照业务维度对2.9万处罚案例逐个分解贴标签,实现全方位智能化检索。

4、数据库产品销售方案

销售方案有4种:普通账户密码查询、全行覆盖免密查询、API接口、数据植入。

(1)账号密码:绑定微信账号注册,不可多处同时登录。是较为经济的标准化服务,普通账户仅售3500元。10个账户单价降到2000元以下。

(2)全行覆盖免密登录方案:支持辖内银行所有人可同时登录使用;打开网址自动登录使用,不需要记住账户密码。更低成本,全网覆盖的单个账户价格可以降低到700元以下。支持金融机构个性化页面,如首页展示LOGO,个性化设置相关法规案例优先展示等等。后续年度处罚案例深度分析报告。

以上账户包含PC端和APP端。


推荐文章
金融早实习  ·  贝莱德(BlackRock)招聘
5 天前
法询金融固收组  ·  境外城投债交易再次活跃!
6 天前
基本面价值  ·  下午,盯好这个漂!!
6 天前
基本面价值  ·  下午,盯好这个漂!!
6 天前
骑行西藏  ·  二手自行车交易
7 年前
晚安少年  ·  我把男朋友弄丢了
7 年前
娱小读同学  ·  老婆不是处女是什么样的体验?
7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