腥味弥漫的浴室,血色浸染的毛巾,惊魂的电锯与磨刀声……不论是在悬疑片、恐怖小说还是都市怪谈中,总少不了杀人碎尸案的讨论。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故意杀人已是少见的罪行,杀人再分尸,则更为罕见。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的数据显示,自2001年至今,国内已公开的案件中共有30670起故意杀人罪刑判决,其中只有77起涉及到分尸情形[1]。
德国的一项研究也表明,虽然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形略有不同,但平均而言,每500次尸检中才会出现1例肢解或尸体残损的情况[2]。
罪凶恶极的杀人犯,为什么不敢轻易分尸?
在与警方周旋的“猫鼠游戏”中,杀人犯不会额外做无用功[3]。
按照法医人类学的分类,肢解可分为四种:防御型、攻击型、侵略型和巫术型[4]。
虽然在追求戏剧效果的刑侦剧或悬疑片里,到处都是变态杀人狂通过肢解满足自己的扭曲心理;但在现实中最常见的还是防御型肢解[4][5]。在这种情况下,凶手分尸是为了逃脱罪责,以保护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被警方察觉[6]。
凶手自保,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转移尸体。不过,他们一般会先判断现场是否方便直接处理完整的尸体。
若案发地在荒山野岭或废弃的工地,他们大可以选择直接抛尸、藏尸。
在事先准备了交通工具的情况下,整尸运输比分尸转移要方便得多,还不容易被暴露[3]。
但如果在人群密集的城市区域激情杀人,肢解便成了难以避免的尸体处理方法。现实中的碎尸案大多也确实是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发生[3]。
而且凶手在杀人分尸之后,
随之而来的不仅仅是对落入法网的恐惧,更深层的恐惧还在后头......
杀人犯会害怕同类的尸体吗?
杀人分尸有哪些技术狠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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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凶案现场找出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