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学院成立于1950年1月28日,原隶属文化部,最初称文化部戏曲改进局戏曲实验学校,1955年1月正式定名为中国戏曲学校。197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中国戏曲学院,并招收第一届本科生。2000年划转北京市,国家对学院实行文化部与北京市政府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体制。
学院的校训是“德艺双馨,继往开来”。学院目前设有京剧系、表演系、导演系、音乐系、戏曲文学系、舞台美术系、新媒体艺术系、国际文化交流系、基础部、附中等10个教学单位,有“戏剧与影视学”、“音乐与舞蹈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艺术学理论”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15个本科专业和27个专业方向。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秉承“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国戏曲学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属2017年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其中,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限北京地区高校,且符合北京市规定的进京条件。非应届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关系符合招聘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每位应聘人员可申请1个岗位。截止时间4月7日下午17:00。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通知参加笔试、岗位业务考核(面试、试讲、实操等)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
符合应聘条件的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合格者参加岗位业务考核(面试、试讲、实操等)。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参加试讲考核。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其中京剧系专业教师不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应聘人员请登陆应聘系统hr.nacta.edu.cn/zp.jsp
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进入“我的简历”,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包上传相关附件。附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个人简历;
B.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C.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簿(扫描件);
D.获奖证书、各种认证证书(扫描件)。
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
A.研究生以上提供推荐信(由导师写,扫描件);
B.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
C.英语统考成绩:四、六级(全国统考425分以上)(扫描件);
D.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的扫描件,本科生修满30门以上课程);
E.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统招统分”证明扫描件。
2、选择所要应聘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请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本次公开招聘只能通过应聘系统进行报名,其它报名方式概不受理。
3、接到参加“统一复审面试”通知后,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具体要求:
A.本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B.已取得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C.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统招统分证明(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及英语统考成绩:CET-4(全国统考425分以上)原件、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D.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档证明。E.个人简历。原件人事处审核后退回,其他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4、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10-633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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