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博士、副研究员。
研究领域
国际旅游、旅游规划。
如果没有误操作,飞机没有紧急下降,那么那些“看不见”的违法违规操作是否会继续下去?乘客是否依旧会冒险飞行?受中国旅游报邀请,我院国际所杨劲松博士撰写《云端“惊魂”敲响警钟》评论文章,刊登于7月16日《中国旅游报》第3版。全文如下:
如果没有误操作,飞机没有紧急下降,那么那些“看不见”的违法违规操作是否会继续下去?乘客是否依旧会冒险飞行?
据报道,就7月10日国航CA106航班在巡航阶段发生紧急下降事件,民航局日前公布初步调查结果,因副驾驶在驾驶舱内吸电子烟,为防止烟雾烟味弥漫到客舱,错误地关闭了相邻空调组件,导致客舱氧气不足。民航局表示,此次事件的详细原因正在调查核实,如属实会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当晚国航发布消息,决定对涉事机组做出停止飞行资格、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航空是旅游依赖的的基本交通工具,其稳定成熟、安全可信的运营,大大改善了目的地的可进入性,不仅远程旅游成为可能,旅游产品开发的空间也大为拓展。在今天的国际旅游交往中,两地间是否有航线连接、是否有直航航班、航班密度如何等常常成为与签证便利并列的主要问题。正因为航空的便捷性,方有旅游产品的极大丰富,也诞生了众多的国际机票分销公司。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航空塑造了现代旅游业。旅游业对航空的关注自不待言,毕竟,安全是旅游的前提,没有安全,一切无从谈起。
此次事件,有速降千米的惊险,也有劫后余生的庆幸。我们肯定国航对事件的及时回应和坚决处理,同时也对航空安全有了挥之不去的深深疑虑。
在公众心目中,航空应该是当前安全保障最为严密的交通方式。生命有保障、安全能托付是人们放心飞行的信心所在。可是,驾驶舱吸烟、误操作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让民用航空来之不易的正面“人设”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严密的制度能否落实到行动?机组人员的专业素养能否胜任?现在人们仍有疑问。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以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有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规章的要求,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如果这些能够切实遵循,驾驶舱吸烟、误操作和内控失效等情况就不会发生。此规定提及的查明危险源及评估相关风险、制定并实施必要的预防和纠正措施以保持可接受的安全绩效水平、持续监测与定期评估安全管理活动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等三项基本功能也不会丧失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