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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背后的尴尬“辅警”

香港凤凰周刊  · 公众号  · 社会  · 2016-11-3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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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各界关注的“雷洋非正常死亡案”刚取得最新进展:11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对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孔某、周某、张某某、孙某某等5人涉嫌玩忽职守案侦查终结、依法移送公诉部门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孔某、周某、张某某、孙某某等4人取保候审。

 

早在今年6月30日,北京检方对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辅警周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逮捕的消息便已经在社会上产生极大反响,不过当时舆论只聚焦在邢某某身上,尤其邢某某毕业于政法大学,曾经是“高考状元”等身份背景被披露后,舆论争议越发强烈,邢某某的妻子随后也发表了一封“致北京检察机关的公开信”,公开质疑案件公正性,更进一步引发舆论热潮。

 

与此相反,涉事辅警周某却完全无人问津,甚至连全名也查不到,在汹涌的舆论浪潮里,他似乎一个隐形的存在,完全被淹没而寂静无声。

 

周某的尴尬处境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当下中国大陆辅警的真实生存状况:干着与警察同样甚至更累更“脏”的活,担着同样的责任,但获得的回报与待遇却不一样。



[某地公安分局巡逻辅警100人在进行队列动作和巡逻交接及行进、警体拳和警棍操、警务战术演练。]


涉案辅警周某是“北漂”



辅警,即辅助警察的简称,又称协警,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辅警不能参与公安执法,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警察法治研究所执行所长李元起告诉《凤凰周刊》,辅警前身是治安联防队员,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矛盾和治安状况空前复杂,需要警察的地方越来越多。但国家编制有限,庞大辅警队伍由此应运而生,一般分为勤务辅警(巡特警、交警、法警等)和文职辅警,成为最重要的警力补充力量。



[2016年4月11日,北京,长安街与北京站街交汇处,辅警拦下一台试图驶上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的电动车。]


尽管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但由于治安需求和警力的缺口仍客观存在,加之法制规范还不健全,现实中各地辅警的工作内容也往往难止于“辅助”。比如按规定,日常出警时应是1名民警带2—4名辅警,但现实中一些地方也经常出现辅警单独出警,没有民警陪同的情形。“民警数量不够,工作多又忙不过来。一些辅警也做笔录、审讯、抓人……其实几乎什么都干,有的比民警干得还多。”李元起说。


周某就是辅警这个群体里一个代表性人物。其辩护律师韩嘉毅接受《凤凰周刊》采访时透露,周某1990年出生于黑龙江省的一个小地方,是家中独子。


四年前,周某在北京市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干起了辅警工作,月薪2650元,但包吃包住。虽然工作强度很大,常常24小时连轴转后第二天还得出警,但对周某而言,这份稳定的工作依然是他孤身北漂的唯一依靠。因此,提到自己的工作内容,26岁的周某常常只有一句话:“服从命令听指挥。”


韩嘉毅律师称,周某是个朴实而孝顺的孩子。雷洋案发生后,看到网上滔天的议论声与一边倒的责骂,周某感到无辜又害怕,但他更担心的却是千里之外体弱的母亲,担心母亲因牵挂自己影响身体。周某被捕后,其父由于在外打工,他母亲一个人赴京探望儿子,但按规定侦查期间不能探视,所以母子无法相见。周某在律师会见的时候对母亲满腹操心:“(她来北京)坐的什么火车?有卧铺吗?可不要坐小板凳,那样不好睡觉。”


由于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出于保密需要,韩嘉毅律师未透露更多相关案件信息。

 

相对于律师的坦诚,周某曾经工作的地方则是严防死守。《凤凰周刊》试图联系东小口派出所进行采访,但被拒绝。该所各级工作人员对此事和相关涉案人员情况讳莫如深。当问及周某的情况时,门卫沉着脸称:“你说的人我压根儿不认识,可别难为我。”一位被门卫称为“领导”的男子则斜着眼回应称:“不知道,我们这儿没人能回答你的问题。”


与东小口派出所隔着一条马路的杂货店老板自称见过涉案的副所长邢某某,但对辅警周某却一无所知。他从忙碌中抬起头,一脸疑惑:“另一个是辅警?我们小老百姓不太懂,他们和普通警察有什么区别?”


前路在何方



受待遇差、工作强度大及社会认可度低等原因影响,目前辅警队伍也出现流动性大、留不住人的情况。据了解,2008年和李浩兵一起加入巡特警队伍的30个辅警如今只剩15个,而2007年和陈文川一起考进队伍的40个辅警,更是急剧减少到只剩5个。


陈文川告诉《凤凰周刊》,他所在的公安局每年都招辅警,但每年招上来一批第二年都会流失80%,“退休也没什么保障,所以像我们这种因为热爱就傻干十几年的辅警,非常少。”



[2014年7月10日,浙江余杭公安分局治安防控机动队(PTU)在信达外国语学校招考辅警队员,体能关累趴众多报考者。]


新招录的辅警普遍都很年轻。对于部分无确定职业目标的年轻人而言,辅警工作纯粹被异化为一个过渡性的栖息地或跳板,他们“一有合适出路就马上跳槽”;但对于如陈思伶、刘志孟这样崇尚“警察梦”的“90后”年轻人来说,他们会边工作边备战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靠考试给自己赢一个名正言顺的民警身份。对他们而言,当下的辅警工作能助其更快成长为一名优秀民警,是一份宝贵的实践经验。


相较于年轻人为看得见的未来努力,陈文川、洪军、李浩兵等人身上却满溢着看似“不切实际”的坚持。年过三旬的他们,早已失去了靠参加招警考试为自己正名的年龄资格。根据现行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的年龄规定: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然而,多年前因梦想而出发的他们,依然热爱并习惯自己的岗位,“年纪大了,做了这么久‘警察’,不愿意、不舍得也不知道如何另谋出路”。另一方面,他们对未来也仍抱有期待,认为政策的完善与推进只是时间问题,“党和人民一定能看到我们的努力,给我们一个交代。”


李元起教授认为,大陆辅警制度的法制化、正规化建设不完善是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借鉴正式民警管理制度和标准,落实辅警奖励机制、打通晋升通道,对于保障辅警权益和提高辅警工作积极性非常关键。更紧迫的是,必须首先从制度层面上明确辅警的身份与权限、招聘与待遇,其他的改革才有空间,这是我国目前辅警发展亟待突破的瓶颈。“事实上,公安部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很多意见和规章正在出台。”



[2014年12月8日,贵州省开阳县龙岗镇派出所合同制的辅警魏登国边看电视边吃饭。已62岁的魏登国在辅警的岗位上已有15年,每月工资800元,但每天工作却超过八小时。无论寒暑,每天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二三十公里,喇叭用坏20多个。]


2016年1月,中央深改小组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目前这个意见尚未转化为法律法规,但已有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对此做出了探索。


早在2012年,苏州就颁布全国首个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明确辅警既不是临时工也不是志愿者,而是与公安机关签订长期工作合同、工作失误由公安机关承担法律责任的“警察助手”。


2016年5月,广东颁布首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辅警职责、权利和义务、招聘、管理和监督、待遇保障、法律责任。其中明确辅警不得从事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以自己名义执法等九类工作。


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警务辅助人员要按规定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统一着装,持证上岗。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意见》要求,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意见》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依法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意见》公布后,诸多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表示关切,尽管有质疑《意见》中“没提涨工资”,担心“落实到地方不知要到何时”。但总体还是觉得,“这是一个鼓舞人心的消息,意义在于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出台意见确定了辅警的称呼,出了事单位担责,这些都是原来没有的,脱离这些前提去谈待遇也是空谈。辅警改革也是公安改革的一部分,要一步一步走。”

(应被采访者要求,文中洪军、陈文川、刘志孟、李浩兵为化名)


本文由编辑综合整理自《阴影里的“执法者”》(原文刊载于《凤凰周刊》总第587期,特约撰稿/侯雪琪)和网络资料。

编辑/丰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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