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即文学的现实关怀。《论语》中说的“兴观群怨”的功能,以及《诗大序》所形成的“诗言志”政教观念开启了这个传统的源头:“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随着时代的不同,“诗”与“志”的内涵和外延随之迁延变化,在近现代文学转型时期,提倡新小说的梁启超在《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中就发展出“熏浸刺提”的主张。
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明确提出的问题小说就标志着现实主义小说的开端,鲁迅、陈望道、茅盾等人都明确论说过关切现实、反映重大问题的相关观念,成为领风气之先的文学理想和追求。在彼时的文学实践中,举凡个性自由、恋爱婚姻、伦理道德、妇女解放、儿童教育、劳工生计、人民的苦、军阀混战所带来的灾祸等时代问题,都入于笔端,进而成为启蒙大众、树立新人、塑造民族国家认同的前导。
正是由于这种明确的问题意识和介入性质,使得文学在近现代转型时期一度充当引领时代思潮、召唤社会与文化变革的先锋。它要自觉地进入到当代文化与思想的生产实践,积极参与到社会进程,进而成为一种有效的能动因子。然而,面对已经变化了的现实,当下的很多文学作品都是滞后的,不仅应变迟缓,而且游离于公共生活之外。我这么说,并不是说文学必然要对现实事件亦步亦趋,而是说作为一种公共性的文化产品,它应该有着参与所处时代文化建设且与时代对话的自觉。这是一种明确的历史定位,文学应当放弃封闭的自我再生产幻觉,而投入到丰饶广阔的社会现实之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下的部分作家也只是以“文学的名义”写作,失却了文学至为重要的创新自觉和公共意识。在一种现代主义式的“纯文学”模式中,作家们凭着惯性奔驰在远离时代重大题材与社会问题的道路上,热衷于人性恶的展示、“失败者”的描摹、边缘人的刻绘,或者聚焦于个人欲望与情感的方寸之地。这类题材或写法已然逐渐成为一种机械复制般的叙事模式,从而窒息了文学生态整体上的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