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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8名,10月28日前可报名

上海发布  · 公众号  · 上海  · 2024-10-22 11:28

正文

招聘

市人社局介绍,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岗位、护理岗位、医技及其他专技岗位、管理岗位共68名工作人员。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详见↓


01
招聘岗位及职数

1. 医师岗位,职数27名;


2. 护理岗位,职数17名;


3. 医技及其他专技岗位,职数22名;


4. 管理岗位,职数2人。


02
招聘对象与条件

1. 医师岗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二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 护理岗位:护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学历要求二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聘任初级(师)岗位,大专学历要求四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聘任初级(师)岗位。


3. 医技及其他专技岗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二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学历要求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聘任初级(师)岗位。


4. 管理岗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二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学历要求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聘任初级(师)岗位或科员岗位。


应聘人员为沪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03
招聘流程

1. 个人申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递交至人力资源部,简历上注明应聘岗位;


简历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1栋4楼A2404人力资源部;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2.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


3. 笔试: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


4. 心理测试;


5. 面试:根据上述考核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6. 体检:根据招聘职数及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提供六个月内有效体检证明,体检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7. 考察: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8、确认拟录用名单及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04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135


监督电话:021-3477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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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市人社局

编辑:李珺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