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正式发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手机除了基本功能之外的应用软件(APP)应确保可卸载,且不得擅自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该规定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一直以来,你是否都有这样的困扰?那就是自己买来的手机预装软件太多,而且卸载不掉。
调查显示,市面上超过96%的手机预装软件在10款至40款不等。这就带来一些问题:一方面,预装软件太多会造成手机内存紧张,而且还存在偷流量的风险,给用户带来诸多不便;另一方面,手机预装软件不可卸载,也是对用户权益的一种侵害,让用户的手机软件无法自己做主。
预装软件无法删除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无论是生产厂商,还是手机批发商甚至是运营商,都能从中获利。
记者调查得知,目前市场上每款预装软件的平均费用是3元左右,假设某厂商的年出货量为3000万台,手机厂商仅从这一款软件上的获利就接近1亿元。而手机批发商和运营商,也可“装一批应用,赚一道钱”。
我的手机软件
我做主
《规定》强调——
生产企业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且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均可卸载;
在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安全使用的情况下,附属于该软件的资源文件、配置文件和用户数据文件等也应能够被方便卸载;
即便是系统升级,之前删除的预装应用也不被强行恢复。
“基本功能软件”是指保障移动智能终端硬件和操作系统正常运行的应用软件。
“基本功能软件”有四类——
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软件,如蓝牙、GPS、指纹传感器应用等;
此外,生产企业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
除了预装软件应确保可卸载,《规定》中还有这些值得注意。
针对用户十分关注的软件收费问题,《规定》指出,涉及收费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应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明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明示内容真实准确、醒目规范,经用户确认后方可扣费。
同时,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提供代收费的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计费、收费行为的管理,杜绝不明扣费;收费企业应对用户确认信息和计费原始数据至少保存5个月,并为用户查询提供方便。
《规定》指出,在维护网络安全和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方面,
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不得调用与 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违法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其中,“用户个人信息”包括用户基本资料、身份证明、生理标识、联系人信息、位置信息等。
对于违法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行为的界定,工信部表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违反该《规定》的,通信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生产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记入信誉档案,向社会公布。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用软件线索,各单位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综合京华时报、北京晨报等
编辑:王帅、高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