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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自主培养评价技能人才,利好消息请查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公众号  ·  · 2025-01-27 14:52

正文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

联合印发

《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支持企业

自主培养评价技能人才

促进人岗相适方面

有哪些创新举措?

带您了解——

加大企业技能人才供给


突出就业导向和市场化导向,深入分析行业发展趋势,摸清重点行业企业用工需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及时发布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就业需求目录


自下而上形成培训需求,大力推行 “岗位需求+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的项目化显性化培训模式


发挥技工院校、社会化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作用, 培养更多理论素养高、实践能力强的技能人才 ,满足企业技能人才需求。

大力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


支持企业参与 工学一体化、现场工程师培养 ,鼓励企业与学校联合,招工招生一体、入企入校同步、企校双师联合、工学交替培养学徒。


引导支持企业 按需设立学徒岗位 ,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养。


可将 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 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 ,对毕业后与实习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入职开始按规定予以 补贴

支持企业数字人才培育


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数据安全等领域 挖掘培育新的数字职业序列


支持 数字领域 龙头企业参与开发 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教育培训资源。


实施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支持企业 建设数字人才孵化器、产业园等 ,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和数字人才技能提升工作。


支持“智改数转”企业以订单、定制、定向、项目化培训等方式 加强数字人才培养 ,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给予差异化 补贴

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落实“新八级工”制度 ,以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为牵引,带动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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