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记者 潘秋杏
编辑 黄燕华
审核 冯洁
近期,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将成立江苏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数据集团”)。江苏省数据集团定位为江苏省数据要素整合的重要平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重要行业数据运营可靠第三方以及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和运营主体。
近年来,国内多个省市区成立数据集团、数字公司、大数据公司等,作为当地公共数据的运营主体,负责承担省级数据平台建设运营、数据加工处理、数据产品供给等。
在2024年5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介绍,国家数据局承担起统筹数字化发展和数据行业管理的职责,各地数据工作机构职能进一步强化,大部分省(区、市)配套设立数据发展促进中心,组建数据集团,总体来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数据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伴随着省级和地市级数据平台公司的建立,作为重要的数据资源,能源数据的开发利用或提速。
省属企业、科技公司、三大运营商是重要参与者
《南方能源观察》(以下简称“eo”)梳理发现,省级国资委、包括省级国有资本管理公司和省级能源企业在内的省属企业、科技公司、三大运营商是省级数据集团公司的主要出资股东。
部分省级数据集团公司由省级国资委全资或控股。如福建省国资委持有福建省大数据集团100%股权;云南省国资委持有云南省大数据有限公司51%股权;贵州省国资委持有云上贵州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50.97%的股权。另外,上海市国资委持有上海数据集团20%的股权。
更多的省级数据集团公司由省级投资企业控股。青海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江西省数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由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由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90.38%控股。另外,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数字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安徽”)17%的股权;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12%股权。
省级能源企业也出现在省级数据集团公司的股东名单中。四川省数字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36%的股比成为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这些省级数据集团公司股东中也不乏科技公司的身影。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数字安徽49%的股权,是数字安徽的第一大股东;阿里巴巴持有数字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海南”)49%的股权,是数字海南的第一大股东;杭州阿里巴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浙江”)49%股份,是数字浙江的第一大股东;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智慧齐鲁(山东)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是后者第一大股东。
三大运营商也是省级数据平台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入股了数字宁夏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入股了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入股了丝绸之路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旗下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入股了数字海南。
eo了解到,一些省级数据集团公司是在整合省属企业相关资产和数据资源的基础上组建而来的。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指出,这种组建,可形成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可更高效地利用数据资源。
盘活能源数据资产
从业务上看,政务服务是数据公司的主要业务,多家公司都开发和运营着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如数字浙江开发了“浙里办”、湖北数据集团开发了“鄂汇办”、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着“粤省事”政府服务平台、福建省大数据集团建设维护“闽政通”等。除负责当地电子政务网络、云平台等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外,省级数据集团公司还负责相应数据开发与运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