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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起草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不少于30%房源将分配给“新北京人”。凤凰房产梳理了这次意见的20个问答,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一起来看看吧!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销售均价低于同地段价格 浮动范围为±5%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予以明确。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符合北京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无房。
一、已婚家庭,符合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二、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三、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
图片来源:京房字
1. 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也就是说已经有房的家庭。
2. 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 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 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图片来源:京房字
1. 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2. 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
满5年,购房人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转让对象仍需符合购买条件。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
满5年,购房人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再出售就不会受到限制)
允许!租金和代持机构分配。而且租赁只能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
在购房合同签订条款中规定,购房合同应明确共有产权份额、房屋使用维护、出租出售收益分配等内容。也就是说,共有产权住房不仅可以出售,也可以出租。
租金收益分配上《办法》意见稿提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
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代持机构、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5年之内不许卖,持有满5年的,同等价格下代持机构优先买;也可以按原有比例卖给有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还可以转成商品房销售给代持机构分成;满5年后也可以买了政府份额后变成商品房。
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
原有的老自住房还是会执行老办法;今后新入市销售的项目,包括目前尚未摇号的朝阳区锦都家园自住房项目,也将执行新的共有产权住房规定。特别说明,朝阳区锦都家园将执行按老办法审核条件,将来销售的时候签订新版合同,按照新办法管理。
项目选址: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建设用地: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遵循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优选建设单位,并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
房屋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市相关部门将严格按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依法进行日常监督。
房屋分配:各区的房源,都要有30%划给新北京人。在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范围内还将有人才共有产权房项目。
参照项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价格比例。
产权一分为二后,购买者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能分到多少份额?是自主选定,还是按房屋售价各有不同。
针对购房人产权份额,《办法》意见稿要求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值得注意的是,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会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面向社会公开。
摇号:由区住建委(房管局)监督指导开发商开展摇号配售。
申请: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建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
物业费和公维,再加上暖气费之类,共有产权双方谁住房谁承担,也就是购房人承担。
弃购行为发生两次以上,3年内不能再申请。弄虚作假者,10年禁止申请保障房和政策房。
并按以下情形处理:
1、已取得资格的,由区住建委(房管局)取消其购买资格;
2、已签约的,开发商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3、已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由代持机构责令其腾退住房,收取住房占用期间的市场租金,住房腾退给代持机构后,由代持机构退回购房款。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且拒不按代持机构要求改正的,房屋所在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腾退住房,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此外,此次共有产权住房还纳入了信用管理。申请人、购房人、同住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相关行政处理决定纳入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载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区住建委(房管局)依据相关规定限制该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第一,职住平衡
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有效满足居住需求。
第二,“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
第三,实现网上申请。
第四,规范退出机制。
已有自住房体量约700余万平方米,可供应8万多套共有产权房,未来还将配建。
未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量很大,已有自住房体量约700余万平方米,可以供应8万多套共有产权房,未来商品房土地拍卖当中,仍有一定比例配建,共有产权房将深度影响刚需型商品房的价格。
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会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优先供应。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用于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及重点人才居住需求。
2017年8月3日后,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
不同点
1、推出的时间节点
自住房:2013年10月22日
共有产权:2017年8月3日
2、年龄限制
自住房:单身年满25周岁
共有产权:单身年满30周岁
3、政府参与方式
自住房: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共有产权:政府和购房人各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
4、申请程序
自住房:市住建委官网报名
共有产权:区住建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报名、区里监督摇号、区里定优先组顺序
5、递补选房后满6个月,剩余方式处理方式
自住房:对外公开销售
共有产权:由市住建委统筹调配给其他区进行配售。
6、上市
自住房:
出租:租金归自己;
出售:入住5年后才可出售,且上市收益30%上缴财政。
共有产权:
出租:租金与代持机构按比例分配;
出售:代持机构优先回购;按原有比例转卖符合共有产权的其他家庭,或者买下政府份额转成商品房。
出租
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购房人与代持机构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举个例子,购房人产权份额如果是75%,房子出租的月租金为4000元,那么每月购房人拿到手的租金就应是3000元。
注意:
1、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2、中介不能代理共有产权房的出租出售
出售
持有不满5年
只能代持机构回购。
持有满5年
同等价格下代持机构优先买;
也可以按原有比例卖给有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还可以转成商品房销售给代持机构分成;
满5年后也可以买了政府份额后变成商品房。
1、刚需型住房价格会比较便宜
长期来看,100平米以下的,或者90/70政策下的刚需型住房价格会受到共有产权房的影响。其价格会受到抑制,为刚需人群提供价格比较便宜的房子。
2、纯商品房高端化趋势继续
“大户型、高总价”面向终极改善人群的房子比较多,而面向初次改善置业需求的会比较少。加之,改善置业的贷款门槛提高很多(一般都为二套房贷,首付要80%),会导致这部分改善需求被抑制。
陈志
北京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中端购房,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将起到重大作用。
严跃进
类似住房的供应,对于后续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有积极启发的。从类似住房的探索来看,也会使得相应的土地供应结构有所转变。相关房企在拿地方面也需要看到此类政策带来的新变化。
张大伟
2017年上半年,北京自住房已经影响房价降低7%左右,在共有产权房政策的继续推动下,北京楼市观望情绪会继续加强,特别是大量共有产权房源供应后,北京房价稳定已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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