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9日),黑龙江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该规则在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未来开展的电力直接交易或售电公司开展业务都要熟悉这份交易规则,所以说学习时间到了。
晶见第一时间研究了一下交易规则,先挑出以下重点来学习一下:
电力用户准入门槛是
电压等级10千伏
及以上;
实行偏差考核,免考核范围是5%
。范围比其他省份的2%或者3%要大,对于用户或者售电公司来说都比较宽松。
电力用户在免考核范围内的多用、少用电免于支付考核费用;但是超出合同电量5%的多用电量就需要按照
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与实际成交价差额绝对值
对发电企业进行补偿;超出5%的少用电量就按照
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与实际成交价差额绝对值的2倍
对发电企业进行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规则中提到大工业用户用电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
输配电价(不含政府附加基金)的10%对电网企业进行补偿
,当然如果因为电网企业造成的超偏差电量,电网企业也需要分别对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对应燃煤标杆电价或目录电价的10%进行补偿。
这应该是首个在中长期交易规则中被提及的省份了,这样可以有助于提高履约率,保障电能质量。
当然,详细文件在下面,值得好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