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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面馆的断头血案尽管是一件令人发指的恶性案件,但案情并不复杂。一个面馆老板与食客发生口角以及肢体冲突,面馆老板自恃是“本地人”且比食客壮实,先是用侮辱性言语刺激,然后动手殴打食客,食客被激怒后用菜刀将老板给剁了,把头砍了下来,并扔进垃圾筐。案情之所以令人发指,原因也很简单,凶嫌食客被媒体证实是“精神残疾二级”,被激惹后不像正常人会由理性来控制愤怒与冲动。精神疾病的诊断指标之一就是“非理性”,食客胡某被激惹后非理性地将面馆老板姚某以令人发指的方式剁杀。
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警方抓捕嫌犯后,根据法律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但是,就这么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却又出现诸多怪现象。稍微列举一二。
昨晚,某纸媒就此事约稿,希望能谈谈嫌犯“精神残疾二级”的这起断头血案,与编辑沟通后,我将昨天本公号发文修改后提交给约稿媒体。俟后,编辑很为难地告诉我,领导不同意,因为不能批评死者。好吧,我把这理解成中国特色的“政治正确”,一个惨遭断头的死者不应该被批评,因为他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死者为大”嘛。问题是,如果不澄清死者与嫌犯之前的冲突经过,将无法了解和理解嫌犯为何会怒不可遏地以非常手段剁杀死者。此其一。
断头血案从前天突发,多个媒体,包括采访了目睹了整个经过的目击证人的媒体,交叉印证了事件发生的原委,也就是我的文章中所引用的事件经过。但是,今天武汉警局的某知情人又提供了与目击证人完全不同的另一种说辞,声称是因为嫌犯到死者店里找工作未果而动机杀人,整篇文章竟然没有提到死者对嫌犯的言语侮辱和肢体攻击。目击证人与警方某知情人的各执一词,令这起原本很简单的案情变得诡谲起来。此其二。
澎湃新闻与红星新闻各执一种说辞,该信谁的?全程目睹的目击证人说辞 or 神秘的警方某知情人说辞?
昨天,某媒体经过采访嫌犯家人证实了嫌犯胡某是“精神残疾二级”,今天上午凤凰网编辑约稿,希望谈谈应该怎样对待“精神残疾二级”。于是,我便撰写了一文,原标题为《武昌面馆断头血案:没有理由认为凶嫌具有社会危害性》,凤凰网下午刊发了此文,编辑稍作修改,题目调整为《面馆血案,精神残疾的胡某为何没有被管制起来》。
我的文章观点概括起来如下几个要点,具体可以去阅读二条文章或点击“阅读原文”(点击“阅读原文”可以直接跳转阅读“凤凰评论家”公号首发的编辑版;也可以在今天推发的二条阅读到原版稿件。)
一、精神医学角度,“精神残疾”包含多种不同的精神障碍,除了最常见的精神分裂症外,还包括还包括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遭受强烈生活事件刺激后的精神病态反应);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因大脑或身体疾病导致的精神病态反应);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吸毒或嗑药而导致的精神病态反应);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以及其他未归类的精神障碍。
事实上,今天有媒体已经更进一步地报道出,宣汉县精神病院对胡某的诊断意见为: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并非俗称为“精神病”的精神分裂症。即便是最常见的精神分裂症,除部分存在社会危害性的患者外,大部分都不需要管制起来。像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小约翰•纳什就一直是名精神分裂症患者,但他仍然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瞩目的成就。
二、从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以及整个过程来看,没有理由认为胡某的“精神残疾二级”就具有社会危害性。他正常用餐,并且对姚某涨价1元但却没有在公示价格上标明所提出的质疑是完全合理的,看不出任何异常。相反,姚某先是用带有侮辱性的言语刺激胡某,“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你吃得起就吃,吃不起你莫吃,你给老子滚。”。类似侮辱性言语即使是普通人听到都很可能被激惹,而对于本身认知、情感以及行为就存在障碍的胡某来说,完全有可能带来更为严重的被伤害体验。进而,姚某在两人发生口角的过程中,率先打了胡某两巴掌,并掐其脖子按在墙上;被劝开后,姚某又再次掐其脖子将胡某按到墙上。遭遇到这一连串的殴打和侮辱,大多数普通人也难免会勃然大怒,发起反击。也就是说,此时胡某反击也是在正常的。但是在反击过程中,胡某完全失控,并酿成血案,这是因为他的“精神残疾”使其难以控制冲动。
三、应该对他的行为承担怎样的责任,需要进行专门的司法鉴定。即便他持有家乡民政部门发放的精神残疾证,但他在行为过程中是否具有以及具有怎样的意识状态是决定他应当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的标准。不过,从报道来看,胡某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因此不应该免于刑事处罚;但如果司法鉴定确认他具有二级精神残疾,并且考虑到其行为的前因后果,应该可能减轻处罚。
四、对于家居农村的胡某,即便是精神残疾,由于可以从事简单劳动,那么在有人陪伴的情况下,外出打工也是极为正常的事情。从有关报道来看,胡某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动不动就吵架打架,而且曾将父亲打伤。从中可以看出的一点是,胡某所处的生活环境对于他的精神残疾并没有足够的认识,也缺乏耐心与方法与之交流,使其长期处于被激惹状态。对于家庭中有类似精神残疾的成员,周围亲友首先就应当避免刺激他。因为他的认知、情感以及行为存在障碍或缺陷,不能以正常人的标准来要求他,而应该咨询专业机构的意见,了解应该如何与精神残疾的家庭成员交流相处。事实上,即使同为“精神残疾”“二级”,由于症状征象的不同,交流的方式方法也有所不同。
根据宣汉县精神病医院对胡某的精神检查给出的结论:意识清楚,定向力完整,计算力差,衣着整洁,接触交谈尚差,问话部分切题,易激怒,坐立不安,未出现幻听症状;逻辑思维障碍,情感不协调,自知力缺失,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经治疗后,症状好转,因此出院。
从精神医院的角度,精神疾病患者是否需要收治,以及是否需要强制收治都要严格的甄别诊断标准,并不是说只要是精神疾病患者,就应该收治。胡某入院、出院应该都经过专业精神病治疗机构的甄别。对于处于未发病期的精神疾病患者,他可以正常地工作、生活;如果障碍较为严重,那么在有他人陪护的情况下,参与一般性的社会生活也没有也不应该有什么限制。胡某在同伴陪护下外出打工,从事一些简单的劳动,不仅正常,而且也是应该的。他并不具备主动非理性攻击他人的迹象,他只是在被激惹后容易失控。
对于普通读者和民众来说,胡某以如此残忍的手段将面馆老板剁杀,确实令人不寒而栗。万一身边有这样一个潜在的“定时炸弹”该如何是好。事实上,胡某尽管在生活中总是容易与他人吵架打架,甚至还打过父亲,但这更可能是他所身处的社会环境并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交流,而是按照对待正常人的标准来要求认知、情感以及行为存在功能性缺陷的胡某,使其时常被激惹。而不能简单地视为其有攻击性。
当然,对于普通的民众而言,没有经过专业机构以及医师的建议,确实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身边的一个“精神残疾二级”。按照精神医学的标准,精神残疾二级指在有10项指标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中,有两项指标被评为“2分”(严重功能缺陷)。由于不同的患者所符合的两项各有不同,因此,即便是同为精神残疾二级,对患者的照顾和交流亦有所不同。这确实需要咨询专业医师的意见。
如何对待“精神残疾二级”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精神疾病的患者,这是一件具有专业性,需要审慎对待的事情。那种蛊惑,凡是精神疾病患者就应该关起来,说好听一点,应该“在医院”,本质上都是法西斯主义的做派。当然,从善意的角度来理解,可以认为持这样观点的人是不懂装懂,信口开河。对于生活中的一个普通人也就罢了,人言人殊,每个人都有坚持自己偏见和无知的权利。但是,对于某些所谓的自媒体网红戏子,有着众多粉丝拥趸,如此不懂装懂,信口开河就不能不批评。
我这里说的就是原名王小峰的王三表,他在自己的公号发了一篇文章,谈到武昌面馆断头血案,以及嫌犯的“精神残疾二级”,文章题目是《他应该在医院却跑出来砍头》。这个标题直接暗示了像胡某这样“精神残疾二级”的精神疾病患者就应该关在医院里,强制收治。那么,应该指出这是法西斯主义呢,还是善意地批评其不懂装懂,信口开河?
一个学经济学专业,在政府机关做过监察科员,并担任过某周刊杂志主笔的自媒体网红戏子,依靠自己独辟蹊径的节目形式,嬉笑怒骂针砭时事,在大多数时候可能都是无关痒痛,甚至饶有趣味的,但是,一旦涉及到有专业门槛的议题,不懂装懂,信口开河,轻则误导读者,重则戕害无辜。
稍微列举王三表文章中为炮制观点剪裁素材的做派:
之所以能把一件残酷的事变成道理兜售,说明我们还远未认识到真正的残酷。真正的残酷是病入肌理,束手无策,只能看着更坏的事接连发生。行凶者,胡某,二级精神残疾患者,是该类别中的次危险等级,医学解释中有一条描述是: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首先,精神残疾的级别并非是危险的等级,许多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按照评定等级为精神残疾一级的患者,根本没有任何危险性;而一些谈不上精神残疾的,如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者,却具有极度的危险型。像去年北大弑母的凶嫌,根本就构不成“精神残疾”,但却具有高度的危险性。以信口开河的“行凶者,胡某,二级精神残疾患者,是该类别中的次危险等级”,对其他毫无危险性的其他二级精神残疾患者来说,根本就是污蔑;即使是断头血案的凶嫌胡某,也看不出有什么危险性来。
其次,对于二级精神残疾的医学解释有那么几条,只裁剪其中一条,却故意遗漏其他几条。通过百度可以很方便地找到所谓的医学解释全文为:
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只别有用心地截取一头一尾的话语,中间包括“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悉数被遗漏,只是为了支持应该把胡某关在医院的论点。
事实上,其中“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一句,其要义就是鼓励精神残疾患者积极参与到社会生活中,而不是将他们简单地隔离。
再看一例,同样是王三表文章中的说辞:
胡某需要的是长期治疗与看护,然后这位被母亲称为“脑子不好使”的儿子已经有六年打工史,常年漂泊在外。这等同于把隐患抛向社会,直到武汉火车站发生的骇人一幕。
胡某确实被当地精神病医院诊断为二级精神残疾,但他是否应该长期治疗与看护,与他是否是二级精神残疾没有必然关系。即便是一个精神病学的专业医师,在没有接触当事人的情况下,也不敢贸然推断当事人就该长期治疗与看护。王三表这个自媒体戏子仿佛俨然成了资深精神病学专家,仅凭媒体报道就能推断胡某需要长期治疗与看护。起码,我无法从迄今报道所披露的任何线索推断出胡某应该还是不应该接受长期治疗和看护。
精神残疾患者有正常社会生活者比例不少,而且让这些精神疾病患者融入社会生活本身就是帮助他们治疗和改善的重要途径。照王三表的逻辑,让无须治疗的精神残疾患者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就是“把隐患抛向社会”,看起来,王三表这个自媒体戏子还真的生错了时代,他应该生活在1930年代的德国,而且应该加入纳粹党,他完全可以成为男版的莉莉·玛莲。
客观地说,王三表自媒体戏子喜欢乔扮成各种角色来诠释他的点评时事的视频,本身是一种创新。但是,无论是扮什么角色,别太入戏。表演型人格障碍严格意义上也是一种精神障碍,如果要依照王三表的逻辑,这么明显的表演型人格障碍危险性也不低,他该在医院却跑出来做网红。
对了,对待这样不懂装懂,信口开河还自我感觉良好的表演型人格障碍患者,把“去你妈逼的”还给王三表这枚自媒体戏子。
去你妈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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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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