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1-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7.1规定,分析论证拟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满足环境质量改善和排污许可要求的可行性、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的可达性。各类措施的有效性判定应以同类或相同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为依据,没有实际运行经验的,可提供工程化实验数据。总体上来说,作为环评结晶,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一直是很受重视的。因为污染防治措施问题被处罚的环评也不胜枚举。
废气处理效率是环评源强分析的重要参数,早些年这方面规定很少,不少环评中项目就简单上个活性炭,处理效率也能写到90%。毕竟,HJ 2026-2013《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6.1.3规定,吸附装置的净化效率不得低于 90%。可是后来生态环境部环办综合函〔2022〕350号《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明确,一次性活性炭吸附(不再生)的VOCs去除率为15%。考虑到HJ 88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明确,对于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应为最大值。因此有些环境部门要求环评师在环评中将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效率取作15%,环评师来咨询五星订阅专家,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效率取15%,二级活性炭去除效率算下来也很低,咋整?
为此,五星订阅交流群(主要包括五星订阅用户和省部级的订阅专家,目前原部属环评公司、原省级环科院环评公司、原副省级环科院环评公司都有技术骨干加入,专家方面现国务院特殊津贴环保专家、环境部、公安部、应急部、科技部知名专家、省级专家、审批技术人员等也有几百位了!有问必答!有根有据!有兴趣的可以从小智电脑版左上角个人中心头像下或者手机版我的、我的订阅里详情,依次点击订阅、五星订阅,也可以加微信sthjb6或微信sthjb8问询。内审、评审、审批、复核或复核申辩时碰到技术问题也可以来咨询微信sthjb6或微信sthjb8哦)里专家们近日又发起一场头脑风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环境部文件等,分析并回答了环评师吐槽他们被要求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效率不超15%?只因环办综合函〔2022〕350号明确为15%,咋整?详见以下五星订阅文件(小智上国家和地方公开文件长期免费,付专家费请省部级环保环评专家撰写的技术总结要订阅哦)。
环评师吐槽审批要求活性炭吸附效率取值百分之15?只因环办综合函〔2022〕350号明确为百分之15,咋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