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发展改革委、成都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成都市经信局、成都市委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成都市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5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数据安全保护、有效利用、合规流通、价值释放的数据制度和市场环境,提升数据要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方案》提出将探索公共数据运营收益分配、反哺公共服务建设的新路径等有利于数据安全保护、有效利用、合规流通、价值释放的数据制度和市场环境,
打造不少于30个典型数据流通利用场景
。
构建一套数据制度规范体系,绘制一张数据资源全域图谱,布局一批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一个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培育一个特色数据产业生态
。
在提升算力供给和安全能力方面,优化天府集群多元算力结构,构建“集群—数据中心”两级一体安全管理体系,将集群内不少于70%中型及以上数据中心纳入管理。
在提升数据标注产业发展能级方面,构建以平台企业为引领、专业企业为骨干、创新企业为发展的数据标注企业集群。
实施“数据合伙人”计划
,鼓励企事业单位面向交通运输、城市治理、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文化旅游、商业消费、互联网安全、气象服务8个重点领域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持续赋能行业大模型及传统智能模型研发。
探索数据产品和服务场内交易模式,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公用企业开展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
依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数据出境管理清单,探索建立数据流通交易机构管理制度
。
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受理反馈机制。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
探索公共数据运营收益分配、反哺公共服务建设的新路径,对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免费提供,
对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且确需收费的,纳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后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
此外,成都还将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
探索公共数据运营撬动数据产业发展,建立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项目清单
。
成都市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工作方案
各盟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数据流通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数据安全保护、有效利用、合规流通、价值释放的数据制度和市场环境,提升数据要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以数据合规流通为重点,构建一套数据制度规范体系
1.健全数据要素发展规划制度。
以《成都市数据条例》为基础完善配套制度框架,修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成都市公共数据运营服务管理办法》(成办发〔2020〕93号),实施《公共基础数据整合服务规范》《公共数据开放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积极落实智慧蓉城三级数据官制度,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建立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个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立数据产权登记体系。
依法依规建立完善由数据主管部门统筹管理的登记体系,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开展市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对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登记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推动有效登记凭证作为数据产权归属认定的可信依据。加强数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行业规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市委编办、市国资委,成都产业集团、成都交易集团)
3.建立数据流通交易制度体系。
落实国家场内场外相结合的数据流通交易制度,依法依规研究制定鼓励数据资产进场交易有关政策,探索数据产品和服务场内交易模式,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公用企业开展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依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市属国有企业)
4.建立数据安全合规和监管制度。
健全数据安全与合规制度,落实国家和四川省关于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数据流通全流程安全监管和合规审查机制。修订成都市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指南,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引导企业开展数据合规管理,建立企业数据合规指引制度。探索建立数据流通交易机构管理制度,明确行为规范、信息报送等要求。〔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
二、以高质高效供给为目标,绘制一张数据资源全域图谱
5.加强公共数据治理应用。
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数据源头治理和质量监督检查,推进“一数一源一标准”数据治理,提升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可信溯源和校核纠错能力。探索建立公共数据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
6.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
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归集整合、有序共享。完善成都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受理反馈机制。推进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国家试点建设。开展全市数据资源调查,编制数据资源地图。完善公共数据回流机制,规范公共数据回流工作流程,推进国、省、市垂直管理系统的数据回流,支撑基层用数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
7.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将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以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作为实施机构,编制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运营期限、退出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深化“管住一级、放活二级”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模式,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公共数据主管部门指导运营机构优化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汇聚、提供和更新数据资源,各区(市)县引导支持辖区内市场主体挖掘推广应用场景。探索公共数据运营收益分配、反哺公共服务建设的新路径,对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免费提供,对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且确需收费的,纳入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后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各市属国有企业〕
三、以完善数据设施为支撑,布局一批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8.构建完善数据传输网络。
聚焦有效提升算力网络传输效能,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成都)公共传输通道服务能力体系。深入推进城市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提升大带宽、低延时的全光网络覆盖率,拓展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带宽和成都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带宽。构建端到端弹性网络和差异化网络服务能力,打造异网异构算力接驳的能力体系,形成更加高效灵活的数据传输网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中国移动成都分公司、中国联通成都分公司)
9.提升算力供给和安全能力。
优化天府集群多元算力结构,推动通用算力融合创新、智能算力规模扩展、超级算力应用深化、边缘算力能效提升,支撑以人工智能产业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发展。落实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算力设施安全)先行先试国家试点任务,强化天府集群安全防护,基于天府集群云安全能力基础,构建“集群—数据中心”两级一体安全管理体系,将集群内不少于70%中型及以上数据中心纳入管理。强化安全标准研制和技术创新,建设AI数据安全“靶场”,提升多元算力供给能力,协同推动四川一体化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天府集群与周边城市、枢纽节点协同互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有关区(市)县〕
10.探索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
推进数场先行先试,打造支撑数据登记、交易、加工、交付等全环节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流通环境,实现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可信安全流通和互操作。完成国家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建设,布局接入点,构建支撑数据流通、开发利用、监测管理等业务服务能力体系。在工业、交通、政务、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不少于30个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典型数据流通利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四、以赋能人工智能为核心,建设一个国家数据标注基地
11.提升数据标注产业发展能级。
落实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技术创新、行业赋能、生态培育、标准应用、人才就业、数据安全等任务要求,打造数据标注能力、应用、生态、支撑、安全“五大体系”,赋能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行“数据+场景+资本+供应链”协同的招商新模式,构建以平台企业为引领、专业企业为骨干、创新企业为发展的数据标注企业集群。持续深化区域联动,加强与自贡市等市(州)合作,探索产业协同、场景共建,带动西部地区数据服务能力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有关区(市)县〕
12.完善数据标注公共平台体系。
建设城市级智能数据标注生成管理平台,集成需求归集、任务发布、数据供给、环境搭建、服务管控等全链功能,推动公共数据合法合规向平台投放。打造行业数据领域资源利用平台,整合成都数据公园数据要素流通服务能力,构建数据开源社区生态。鼓励市场主体建设数据标注仿真验证、供需对接、数据汇聚治理等数据标注技术领域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有关区(市)县,成都产业集团、成都城投集团〕
13.推进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
实施“数据合伙人”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面向交通运输、城市治理、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文化旅游、商业消费、互联网安全、气象服务等8个重点领域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持续赋能行业大模型及传统智能模型研发。持续开展高质量数据集收集储备工作,举办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生态对接活动,加快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高质量数据集。(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市气象局,各市属国有企业)
五、以数据价值释放为导向,培育一个特色数据产业生态
14.优化载体布局和企业结构。
丰富拓展成都数据公园产业孵化和服务功能,支持成都高新区等有条件的区(市)县试点建设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或数据要素产业园,引导推动市场主体、数据资源、数据业务、活动赛事等汇集。构建“23+N”数据要素服务站体系,在各区(市)县布局一批区域型数据要素服务站,协同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打造一批行业型数据要素服务站。实施数据企业培优工程,围绕数据“采存算管用”,建立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数据产业企业培育库,培育一批服务型、应用型、技术型数据企业和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带动提升中小企业数据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市)县,成都产业集团〕
15.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
围绕重点领域供给多样化应用场景,结合智慧蓉城建设、重点产业方向,通过揭榜挂帅、场景清单、场景大赛等形式,遴选打造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创新应用场景,以应用场景供给催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公共数据运营撬动数据产业发展,建立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项目清单。建立政企合作、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机制,促进“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开发,依托中欧班列等场景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方面先行先试。推动数据与行业知识深度融合,面向科创、制造、金融、贸易等领域,打造知识型数据产品。推动建设数据产品超市,按规定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推动丰富解决方案、算法模型、分析工具等多元化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国资委、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成都产业集团〕
16.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
依托省市共建四川数字资产交易中心,打通数据登记、开发、交易和衍生服务全链路,积极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机构。审慎推进数据资产化,培育数商和第三方机构,以数据要素产业园为主要载体集成资产评估、数据托管、合规咨询等数据资产化“一站式”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试点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做好全过程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推进数据领域标准化发展,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开发、应用等关键技术标准研究,推动试点企业开展贯标活动,提高数据规范性、可用性和便捷流通能力。(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成都高新区,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定期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优化。加强公职人员数字素养培训,组织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系列专题培训活动。强化政策保障,探索制定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措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壮大。强化安全保障,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风险监测预警、情况报告、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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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数据要素社转自成都发改委官网、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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