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法戒录
劝商农工贾
(附豪仆,共六则,皆戒)
【原文】
商农工贾,当自念曰,吾等或靠经营,或靠手艺,披星戴月,冒暑冲寒,不过欲少积锱铢耳。
人有妻女,我亦有妻女。人有姊妹,我亦有姊妹。他人若起恶念,我必切齿衔仇。我若稍有邪心,彼亦摩牙抱恨。
现见某某为jianyin事,疾病死亡,官非破败,甚至鬻女卖男,弃家荡产。只为一念之差,以致如此。吾今早自觉悟,便当断此邪心。
见女之老者当作母想,长者当作姊想,少者当作妹想,幼者当作女想。不谈闺阃之事,不看yin邪之书。兼之步步积阴功,时时行方便。则福寿自然日增,子孙自然荣茂。世间便宜,孰过于此。
【译白】
身为商人、农民、工匠、店主,当自想到,我等或靠经营,或靠手艺,披星戴月,冒暑冲寒,不过想稍挣点钱而已。他人有妻女,我也有妻女。
他人有姐妹,我也有姐妹。他人若起恶念,我必切齿衔怨。我若稍有邪心,他人也会咬牙痛恨。亲眼目睹某某因
jianyin
恶行,或疾病身亡,或被官府抄查,家庭破败,甚至卖儿卖女,倾家荡产。
只为一念之差,以致如此下场。我今早自醒悟,便当断此邪心。见女之年老者当做母亲想,年长者当做姐姐想,年少者当做妹妹想,年幼者当做女儿想。
不谈闺房之事,不看
yin
邪之书。且步步积阴功,时时行方便。则福寿自然日日增长,子孙自然兴旺发达。世间便宜事,莫过于此了。
木商某
(出自《戒yin汇说》)
【原文】
嘉靖末,宜兴节妇陈氏,有姿色。一木商见之,百端诱饵,知不可犯,乃夜掷木其家,闻官以盗,又贿胥吏窘辱,以冀其从。
妇日夜祷玄坛〖指道教的斋坛〗,一日梦神曰,已命黑虎矣。未几,木客入山,有黑虎跃出,越数人而食之。
[按]此等恶人,投畀犲虎,固不足惜。独惜其白发高堂,红颜少妇,在千乡万里外,哭望天涯,骸榇倶无著耳。客居之士,所当痛心而镂骨矣。
【译白】
明朝嘉靖末年,宜兴节妇陈氏,相貌端美。一木材商见了,百般引诱,均遭其严词拒绝。木材商夜里把木材扔进其家,然后报官府诬告其偷盗,又贿赂差役羞辱她,想以此迫使其屈从。
陈氏日夜向画像中身骑黑虎之玄坛元帅赵公明祷告,一天梦见神说:“我已命黑虎去惩罚他了。”没过几天,木材商进山时,有黑虎跳出,越过数人把他吃了。
[按]此等恶人,作老虎食料,固然罪有应得。只可惜其家中白发父母、红颜少妇,在千乡万里之外,望断天涯,连尸首也见不到。客居他乡之游子,兔死狐悲,当痛心刻骨,铭记不忘啊!
王勤政
(出自《感应篇图说》)
【原文】
滁阳王勤政,与一妇通,有偕奔之约,而虞其夫追及。
未几,夫为妇所制而死。王骇,奔江山县,自谓可脱。饥投食店,业店者供二人食。王问故,曰,顷有被发人随汝,非二人乎。
王知为怨鬼,诣郡自首而伏辜焉。
[按]怨鬼既随,不能自主。其自首也,怨鬼有以使之也。
【译白】
滁阳王勤政,与一妇私通,两人约好一起私奔,又担心被其丈夫追上。不久,此妇害死其夫。王很害怕,奔往江山县,自以为可逃脱了。
因饥饿难忍,投进一家饭店,店主为他端出两份饭菜。王感到很奇怪,惊问其缘故。
店主说:“刚才有一披发人紧跟着你,不是两个人吗?”王知其为死去之怨鬼,即往郡府自首认罪而伏法。
[按]既有怨鬼跟随,自己即不能做主。王勤政前去自首,分明是受怨鬼之驱使。
麻村二人
(出自《不可不可录》)
【原文】
麻村甲乙二人,居止不远。甲恋一孀妇,其妻怀恨。乙使己妻挑之,遂通焉。积久,乙妻亦恨。一夕甲在孀妇家,渴而趋归,至门首,忽闻乙与妻语,大怒。还至孀妇家,取斧而往。
道经乙门,欲先yin其妻以报焉。乙妻亦怨夫之不归也,姑从甲意。时乙在甲家,度甲将归,私欲杀之,持斧立自门首。闻门内男子声,急叩门。
甲持斧跃出,乙持斧砍入,暗中大叫。邻里执炬来劝。乙见jian夫即甲也,大惊,问甲曰,汝何处得斧。甲曰,本欲断jian夫头,因污汝妻,姑饶汝命。
乙曰,吾何曾jian汝妻。甲指其斧曰,此非我厨下缺柄斧乎。乙语塞。众皆曰,此天报也。哗然而散。
[按]yin人妻女,妻女人yin,与庆封之易内何异【庆封,春秋时齐国大夫,嗜酒好猎yin乱,后被灭族。易内,即与他人互换妻妾】。
【译白】
麻村有甲乙二人,两家相距不远。甲迷恋一孀妇,其妻非常怨恨。乙让自己妻去挑唆甲妻,乘机与其私通。时间久了,乙妻也怨恨。
一天晚上,甲在孀妇家渴了,急着回家喝水,至家门口,忽然听到乙与自己妻说话的声音,心中大怒。又去孀妇家,取斧而回。路过乙家门前时,想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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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妻以报复。乙妻正怨恨丈夫不回家,姑且顺从甲意,与其苟合。此时乙在甲家,估计甲将回来,想杀了甲,以长期占有其妻。
因而持斧立于门前。忽听自家门内有男子说话声,急忙回家敲门。甲持斧跳出,乙持斧砍入,双方在黑暗中大声叫喊。邻居们拿着灯火,前来劝阻。
乙见奸夫是甲,非常吃惊,问甲说:“你从何处取的斧。”甲说:“我本想砍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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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头,但因我也污了你妻,姑且饶你性命。”乙说:“我何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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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你妻?”甲指乙手中斧说:“此不是我家厨房里的缺柄斧吗?”
乙说不出话来。众人皆说,此是上天报ying啊。哗然而散。
[按]
yin
他人妻女,自己妻女也被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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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与《左传》上记载的庆封与他人互换妻妾,有何不同。
戈阿己
(目击其审单)
【原文】
康熙己酉,昆山戈阿己,yin一邱氏妇,时往焉。一日曰,我杀汝夫,何如。
妇怒,止之。其夕竟操刀往,妻不觉。乘暗挥刃,适邱如厕,误伤其女。邱闻之官,戈戮于市。
[按]jian人之妻,反恶其夫,只此一念,天网难逃。
【译白】
康熙己酉年,昆山戈阿己,与一邱氏妇私通,两人时常相会。一天戈阿己说:“我干脆杀了你丈夫,怎么样?”妇很生气,阻止他这么干。
当天晚上,戈阿己竟带刀往邱氏家,妇没有察觉。戈阿己趁天黑挥刀砍去,恰巧邱去厕所,结果误伤其女儿。
邱告到官府,戈阿己被斩首示众。
[按]jian人之妻,反嫌恶其夫。只此恶念,必然难逃上天惩罚。
南京工某
(余成童时亲闻)
【
原文】
康熙辛亥冬,南京有工某,僦
〖
僦(jiu,租赁〗居昆山,通于卖面之妻。夫觉之,迁避一村。
未几,工亦迁至。一夕夫自外归,潜闻私语,密自开门,取面刀暗中斫之,正中其脑,连被捆榻下。夫以为死,叩邻取火,火至并杀其妻,而jian夫已失所在矣。
明日有人报曰,某处荻苇中有死人,血流遍体,但裹一湿棉被,冰结如胶。视之,即工某也。相距里许,隔一大河,盖裹被渡河,冰水入脑而死者。
[按]临白刃,至痛也。渡冰河,至寒也。
暴尸骸,至羞也。别妻子,至惨也。而皆于yin念致之。所以楞严经云,pu萨见欲,如避火坑。
【译白】
康熙辛亥年冬,南京工某租住昆山,与一卖面人之妻私通。其夫发觉后,即搬家迁至另一村。没多久,工某也迁至此村。
一天晚上,卖面人从外面回来,听到工某与自己妻私语,悄悄开门,取切面刀暗中砍向工某,正好砍中其脑,将工某连被捆在一起,扔在床下。卖面人以为工某已死,敲邻居门,取火照明,并杀其妻,而工某却不见了。
第二天有人向官府报说,某处芦苇中有死人,血流遍体,只裹一湿棉被,冻结一起。派人前往察看,正是工某。其地与村庄相距里许,中间隔一大河,大概是裹着棉被渡河,冰水入脑而死。
[按]被利刃砍中,极为疼痛。夜渡冰河,极为寒冷。尸骸赤裸,极为羞耻。诀别妻子儿女,极为悲惨。皆由一念
yin
心所招致啊!所以《楞严经》上说,pu萨见欲,如避火坑。
张甫
(万人目击)
【原文】
太仓张甫,素有yin掠之行,良家妇女亦间遭其污。后投郡城显宦家,势益横。
康熙壬戌秋,被害者罗其恶事,控于军门。当事鞫得其实,拷掠备至,枷示阊门,限其绝命而后释。
[按]余阊门目睹后,适梓人进此板书样,故并刊之。
【译白】
太仓张甫,一直有jian
yin
抢劫之恶行,良家妇女也时常遭其jian污。
后来投靠郡城一高官家,更加横行霸道。康熙壬戌年秋天,受害者罗列其恶事,控告于提督。
官府经调查审讯,获得犯罪事实,将其严刑拷打,披枷戴锁游示阊门,限其绝命而后开释。
[按]我于阊门亲眼目睹此事后,正好刻板工人送此板书样来,便将此事一并刊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