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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建议|建议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增设“出口豁免”;切断论文 “黑灰产业链”

知识产权界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5-03-07 18:11

正文

IPRpark:这就是知识产权的圈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3 月5日在北京召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5年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开幕,3月10日上午闭幕,会期6天。 今年两会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党派关于知识产权提了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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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建议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增设“出口豁免”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提交了多项关于医药行业的建议,其中一项是关于在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中增设“出口豁免”规定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期限不超过十四年。”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在保护范围内,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与专利期限补偿前相同”。

“我国制药企业近6000家,既是国际原料药生产大国,也是国际仿制药主要供应商,但相对于欧美国家,我国的化学药研发、生产起步比较晚,仿制药国际市场占有率还不及印度,要实现‘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的梦想,我们必须着力完善制度机制。”陈保华认为,由于我国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未对药品出口作出明确的“出口豁免”规定,因此,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在鼓励药品领域创新的同时,将产生意料不到的“副作用”,即在药品专利补偿期内阻止中国制药企业将药品出口到无专利保护或专利保护已过期的其他国家。

陈保华介绍,由于专利制度地域性的特点,同一个发明在全球不同国家的保护范围、保护时间均不相同,尽管全球大部分主要国家已经建立了专利制度,但设立药品专利期限补偿规定的国家仅40多个,其中约30个为欧盟国家。因此,大部分国家的药品专利到期时间要早于中国的专利到期时间。此外,欧盟自1993年施行SPC制度以来已有超过三十年的专利延期经验,2019年欧盟紧急修改SPC法规通过了(EU)2019/933号条例,规定了“出口例外”和“存储例外”。这为欧盟制药企业提供了一个出口“绿色通道”,使它们能够在保持国内市场合规性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陈保华认为,相比之下,印度等没有专利权延期制度的国家,原料药、仿制药的制造、使用、销售不受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的限制;欧盟各国执行“出口豁免”规定,他们在专利补偿期内以出口为目的的原料药、仿制药的制造、使用、销售也不受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的约束。所以,他们就会比我国药企早5年抢占国际医药市场,这样就直接导致我国制药企业退出约四分之三的国际市场空间。

对于上述情况,陈保华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中增设第四款“出口豁免”例外规定,即:在药品专利权延长期内,以出口为目的或最终以出口为目的的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发、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等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陈保华强调,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不应该将权利事实扩展到中国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应该限制以出口为目的的正当商业行为,不应该损害我国医药产业国际化发展。在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中增设上述“出口豁免”例外规定,既不违背中国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的立法本意,也不会影响专利权人在中国的权益实现,并且也不违反其他国际条约中应遵循的规则,同时还能引导和保障我国原料药、仿制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我国医药产业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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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敦煌研究院党委委员、保护研究部党支部书记汪万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创新主体保驾护航


“作为一名长期投身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我深感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创新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性。”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敦煌研究院党委委员、保护研究部党支部书记汪万福说。

汪万福提出,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肯定。“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领域,有效打击了侵权违法行为,为创新主体保驾护航;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推行‘三合一’审判机制,以及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等,促进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汪万福说。

随着科技创新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更好地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汪万福针对性地提出4点建议:一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针对新兴领域和前沿技术,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法律适用标准;二是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的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的会商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保护合力;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一支精通法律、熟悉技术的专业审判队伍,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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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太平鸟董事长张江平:聚焦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与商标制度创新


在2025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太平鸟(603877.SH)董事长张江平提出以江浙沿海地区为试点,通过跨区域协同、设立创新基金、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等方式建设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同时,他瞄准时尚产业商标资源困局,呼吁修订《商标法》完善共存机制,为品牌创新松绑。

推进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建设

张江平认为,在当前环境下,中国纺织服装行业迫切需要坚持国际化思维、全球化视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

因此他建议,推进世界级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建设:明确支持沿海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先进地区(如以江浙两地以苏州、无锡、南通高端纺织集群和环杭州湾现代纺织服装集群两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基础),先行开展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建设。

具体而言,第一是要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在集群治理、产业链协作上形成合力。要遵循“不破行政隶属关系,打破行政分割约束”思路,以中央部委牵头,省际协作、地市和县市地区充分联动发展, 制定、优化纺织产业集群发展政策。

第二是制定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发展总体规划,确定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路径、重点任务,阶段性的发展策略和要求等。

第三是要设立两地纺织产业协同发展创新基金,完善产融合作机制,加大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财政支持力度,对充分利用市场、完善国际供应链协作以及在产业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相应机制奖励或税收优惠政策。特别助力县市地区积极开展数字化、品牌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效。

第四是要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多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加强纺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张江平同时提到,在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建设进程中,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利用行业联合会、行业协会了解产业信息、协同产业链条、搭建行业平台等方面的服务经验和优势。

完善时尚产业商标共存机制

近年来,时尚产业商标资源竞争加剧,商标共存协议作为化解权利冲突、促进市场共生的有效手段,在国际上已被广泛采用。

张江平认为,我国现行《商标法》第30条禁止“混淆性近似”商标共存,但司法实践中对“混淆”的认定过度依赖形式比对,忽视市场实际。此外,法院对共存协议的审查标准既承认私权自治,又以“公共利益”为由限制协议效力,这一矛盾亟需通过立法修订明确规则,统一裁判尺度。

张江平建议,修订《商标法》第30条,增设例外条款:“经在先商标权利人书面同意,且不损害消费者权益及公共利益的,可准予共存。”通过立法明确商标共存作为禁止原则的例外,为协议共存提供直接依据。

对于共存协议审查标准要细化,保证其合法性(协议不得损害第三方权益或公共利益,涉及健康安全类商品如童装、内衣需严格审查)、区分性(共存商标需在产品定位、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具备可区分性,降低混淆风险),进行公示与备案(要求共存协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在商标公告中披露关键条款,保障公众知情权)。

张江平表示,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共存协议应作为“排除混淆”的核心证据,法院需结合市场实际综合判断,避免形式化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应联合行业协会发布典型案例与审查指南,统一“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的认定标准,减少裁量差异。

通过修订《商标法》第30条,构建“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商标共存制度,可有效化解时尚产业商标资源紧张问题,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生态。同时,明确的规则将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我国商标治理体系的国际兼容性,为打造全球时尚高地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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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孙东明: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纾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由于存在较多难点,一些传统金融机构只是将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一种增信手段,并未真正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为了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助力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有必要借鉴相关有益经验,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法规制度供给,健全知识产权市场化机制,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财产利益价值。

1.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标的物范围和质押方式。知识产权的价值在于运用,应根据知识产权特性注重其动态价值。一方面,法律规定专利申请权、创作中的著作权等未来知识产权允许通过合同进行转让交易,充分体现了其财产利益和可转让性。所以,可以考虑将专利申请权、创作中的著作权等未来知识产权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标的物范围。另一方面,鉴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可以考虑引入最高额质押,允许就同一标的物的各个权项分别进行质押,例如著作权中的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演绎权等可以分别质押,充分挖掘知识产权的潜在价值。

2.明确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的责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的关键是风险的合理分担,例如评估机构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范围,担保机构的承保范围以及追偿机制等,合理划分各方责任,从而有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

3.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法。明确知识产权质押的登记范围、登记条件、提供材料、质押期间效力、质押注销等内容,从而规范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定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操作办法,明确知识产权质押的操作平台、办理时限、办理渠道、办理方式等具体操作流程。

4.搭建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建立专利权、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质押统一平台,可以改变当前分属各个部门、登记在不同平台的状态,根据权责清单,公示平台职能和办事流程,有效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提高质押融资安全和效率。强化统一平台的服务机能。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服务机制,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评估信息、第三方机构等信息均纳入平台,设立知识产权“评估专家数据库”“金融机构数据库”“评估机构数据库”“担保机构数据库”等,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查询、交易等配套制度,从强化统一平台的信息服务机能。健全知识产权质押平台管理机制。制定平台管理制度、信息查询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完善平台运行安全保障措施,明确平台管理的责任人等,确保平台健康安全高效运行。建立信用监管体系机制。应当整合市场监管、金融机构、司法系统等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平台共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风险调控,打破信息不对称、信息孤岛。

5.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及市场化机构应共同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和风险补偿,搭建健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补偿体系,降低银行提供融资的风险。例如,湖南在运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的过程中,加强运行过程风险控制,建立了风险分担模式:一旦出现金融风险,按照风险补偿资金分担45%、银行及指定合作的担保或保险机构分担45%、评估处置机构分担10%的比例,进行风险共担。可将此模式推广到全国,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担保和补偿体系。 (来源: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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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应重点保护传统中医药及老字号驰名商标企业

作为来自医药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连续多年呼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医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借助科技手段提高中医药研发水平。

3月3日,耿福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这10多年来,我一直坚持一个观点——中药的发展,必须走科研这条出路,否则的话,中药企业永远都是孤芳自赏。而要走好科研创新这条路,必须保护好知识产权。”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国际化及创新发展,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路径。

耿福能经过调研发现,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面临流失的风险。近年来,国内中医药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受自身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缺乏等因素影响,造成了商标被抢注、专利被无效等诸多问题。

“品牌强力保护是一个国家引领企业家向善的最大动力。知识产权保护是我们企业、国家、民族创新的灵魂,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新质生产力。我国中医药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持续加大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耿福能说。

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和调研成果,耿福能准备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相关建议,呼吁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法治体系建设,在司法实践中,加强对传统中医药企业、老字号企业和驰名商标企业的重点保护;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把打击市场上各种剽窃、损害企业商标商誉行为落到实处细处,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判决中释理说法,强化知识产权审判程序正义,支持推动品牌经济健康发展,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过去的一年,耿福能步履不停,积极履职尽责、带领企业发展、持续为行业发声,为群众传递民声民意。“人大代表是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是我作为人大代表的履职初心。一定要让中医药这个民族瑰宝焕发出更多活力,惠及更多群众。”耿福能如是说。 (来源:@华夏时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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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薛济萍:规范字体版权维权行为


近年来,一些商业版权和代理公司以索取高额赔偿金为目的,用模糊版权维权和企业知识产权消费界限的方式,开展撒网式维权和恶意诉讼。

以字体纠纷为例,部分字体版权公司和代理机构或通过免费试用推广、网络诱导下载投放等下钩,或以维权幌子对误用企业胁迫营销,或对合作在线平台方会员企业恶意进行侵权指控,或利用企业知识产权法律盲点进行威吓敲诈,不以停止侵权和合理赔偿为目的,不展示明确侵权证据,不给予整改机会,把维权权利运作成诈取高额赔偿和获客来源的工具。据报道,这类“维权者”被戏称为“字体猎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600522)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薛济萍建议,规范字体版权维权行为,保护被侵扰企业合法权益。
一、合法营销,杜绝“钓鱼维权”。对于网络免费版的字体,字体公司应在下载页面明确标注版权信息和授权范围,避免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用侵权字体。同时,杜绝字体公司和代理机构以诱导下载、故意累积侵权证据后再起诉等“钓鱼维权”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维权之名行营销之实,将法务工作与敲诈行为相混淆。
二、加强沟通,防止误伤合作企业。字体公司在维权过程中,应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了解字体下载来源,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例如,对与字体公司存在合作关系的在线素材平台充值会员企业或通过有偿购买后下载使用了字体的企业,则不应该被混淆为侵权方,制造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三、明确维权标准,避免权利滥用。政府层面应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字体版权保护法规,明确合理使用的范围和条件,减少法律适用上的模糊地带。字体版权主体应提供明确的侵权出处和整改提示,避免以模糊证据进行不合理指控。同时,应给予误用企业合理的整改机会,允许企业在收到侵权指控后,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自查和整改,而不是直接要求胁迫购买或高额赔付。
四、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化解纠纷。针对字体公司与企业之间的侵权纠纷,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由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仲裁调解机构或版权保护组织进行调解。通过调解机制,可以更加公正、高效地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字体行业内部建立自律机制,通过行业协会或版权保护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共同抵制不当维权行为。行业内的企业应承诺不参加、不支持碰瓷式维权,共同营造健康市场环境。
六、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字体公司和代理机构维权行为的监管,督促字体公司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规范维权行为。对于存在滥用维权、恶意诉讼的字体版权主体,应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加强法律援助,为被侵扰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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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彩云:以科技创新推动中国奶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伊利集团全球创新中心科学研究总监王彩云主要关注“推动奶业精深加工产业的发展”和“以科技创新加速产业升级,筑牢奶业发展根基”等议题。


王彩云告诉记者,尽管我国奶业发展水平持续上升,但我国奶业精深加工产业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特别是乳清蛋白、乳铁蛋白、脂肪球膜蛋白等关键原辅料,仍面临国外技术制约。“我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建议,推动并实现奶业精深加工技术的创新突破与产业化应用,助力我国奶业高质量发展。”她说。


谈及如何加快国产奶业全面振兴,她表示,当前,我国奶业正不断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产业创新、加速产业升级。一方面,是要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与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国奶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完善跨越产业链的全链数智化布局,打造更加高效和可持续的产业链,加快奶业振兴。


“科技创新将成为推动中国奶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力量。作为龙头企业,伊利要始终围绕‘从一棵草到一杯奶,再到一块奶酪’的产业链创新布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增强中国奶业的核心竞争力。”王彩云表示。


另一方面,中国奶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如何借助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并引领行业在全球创新链中占据优势地位,也是王彩云关注的重要方面。


“我认为在这其中,不可忽视的就是平台的力量。由伊利牵头建设的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是一个重要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也是中国食品行业唯一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它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问题,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解决奶业全产业链技术瓶颈。我们希望国家对创新平台上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和攻关项目,以及技术研究与转化应用的项目,能够加强在政策上的引导、技术上的帮扶、资金上的补贴,以及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王彩云说。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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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甘肃农业大学教授马晖玲:推动牧草新品种的广泛应用和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甘肃农业大学教授马晖玲关注牧草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与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她在调研中发现,当前牧草新品种从培育到转化推广的产业链条还存在短板,创新链与产业链联系不够密切。


“应当完善牧草新品种转化与推广的政策措施,推动牧草新品种的广泛应用和科技成果有效转化。”马晖玲建议。 (来源:光明网 记者:王冰雅 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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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邯郸市科协主席凌涛:提升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当前,全球新一轮产业变革和科技革命深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各国竞相布局的制高点。”全国人大代表、邯郸市科协主席凌涛说。近年来,他一直关注科技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为推动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而呼吁。


凌涛注意到,当前依然存在科研院所科创资源底数不清,企业技术需求不明,高校、科研机构成果供给与企业需求不相符,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不畅,科创服务效能不高,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不健全,技术经理人培育和激励尚存短板,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尚未有效建立等问题。


为此,凌涛提出建议,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在增强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能力方面,一是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平台搭建等方式,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对科技成果进行分类、筛选和评估,建立科技成果数据库、服务企业台账、技术需求项目库、产学研合作项目清单,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探索。二是畅通互信互利的“双向链接”交流机制,增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大科技成果数据平台的开放共享,发挥企业出题人、阅卷人作用,由企业张榜挂帅,以自身需求为牵引,全方位推进相关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三是提高场景应用水平,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更快进入市场,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超前布局重大科技项目,精准识别培育高潜能未来产业。


在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方面,一是聚焦核心要素合理配置,前瞻性谋划技术经理人队伍布局。二是优化技术转移人才供给结构,形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分级培育矩阵。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引入专家人才,鼓励项目企业专家“站上三尺讲台”,鼓励科研院所为项目企业全面输送人才。三是畅通技术经理人职业发展路径,提高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的国际化水平。


在持续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进一步加强政策与法律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机制,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分配机制。 (来源:中国教育报 记者:林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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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少谦:加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大对企业实验室“技术产业化率”“成果转化收益”等考核指标权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作为2025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少谦表示,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议针对企业实验室建立差异化评价机制,通过制度创新让更多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既要重视‘从0到1’的原始创新,更要重视‘从1到100’的产业化落地,打通实验室与生产线‘最后一公里’是关键。”贾少谦举例说,长期以来,三基色光源发光效率低、高温色偏等技术瓶颈让RGB-Mini LED这项新型显示技术只能停留在实验室。面对显示行业长期悬而未决的这一世界性难题,海信历时多年深耕,2024年成功自主研发RGB三维控色液晶显示技术,并在全球首次实现RGB-Mini LED量产,标志着我国在新型显示领域进一步赢得话语权。


我国正在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贾少谦表示,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能够更好地把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市场需求,而企业实验室是优质创新资源的聚集地,是强化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重要抓手。“我国企业实验室建设仍存在缺少适配的评价机制等问题,建议构建差异化企业实验室评价体系,以制度创新激发企业实验室的创新活力。”贾少谦建议,针对企业实验室建立差异化评价机制,加大对企业实验室“技术产业化率”“成果转化收益”等考核指标权重,引导企业实验室在实现技术突破的基础上,向技术成果高效转化与产业化培育方面发展。


“科技创新既要‘顶天’攀登世界前沿,又要‘立地’服务产业需求。”贾少谦表示,海信将以大企业担当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让更多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生产线”,跑出新质生产力“加速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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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名誉校长张伯礼:加速AI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产业发展

在人工智能爆发式成长的过程中,医药工业也要抓住这个机遇,从系统布局、科技支撑、转化应用等多个维度全面提升医药工业的高质量发展。”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名誉校长张伯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两会,他带来了多个建议,包括用AI技术改造医药传统产业、以中医药服务转化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等。


人工智能赋能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是张伯礼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第18个年头,他谈到,当前,我国制药产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总体还不高,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大部分中药企业实现了机械化制药,但尚未建立数字化的制药生产线。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张伯礼看来,以Deepseek为代表的深度推理人工智能模型,将赋能医药工业,为制药企业带来从研发、生产、流通到终端消费全链条的质量提升。


“通过与生产供应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用户的相关系统对接,制药企业可以合理高效地利用大健康数据、医疗大数据,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研发方向和市场战略。”张伯礼说。


张伯礼建议,布局医药工业智能化战略规划与标准体系,制定全面的医药工业智能化发展战略规划,设立人工智能医药科技重大专项,并实施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加速人工智能医药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转化进程,从而推动产业发展。 (来源:人民网 记者:乔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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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马新强: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允许青年创业人才将专利组合质押融资

“青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一直是我关注的重点,青年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关乎科技创新的未来。”2月28日,全国人大代表,华工科技党委书记、董事长马新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他在2025年两会期间将提交一份关于优化政策、机制,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动能的建议。


“青年处于创新创造力的高峰期,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新一轮科技变革、产业变革,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已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和关键抓手。”马新强表示。


他认为,我国评价体系有待优化。目前国家采用“里程碑式”评估,将阶段性成果与后续经费挂钩,这种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催化了低价值“灌水式”“造假式”成果发表,真正有价值的成果并没有沉淀下来。同时,随着科研内卷加剧,拥有“头衔”会带来更多的资源,导致一些青年人才热衷于获取“头衔”,创新节奏被打乱。此外,在很多项目评审中,青年专家的占比十分有限。


在马新强看来,我国的资源配置需要优化。重要的创新资源、经费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代际垄断的现象,国家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倾向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的青年人才,特别是掌握硬科技、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青年科技人才受益有限。此外,我国的跨学科创新投入也相对有限。


“文化心理制约需要改观,能力培养需与时俱进。”马新强表示,高校学科专业的评估周期平均为5年,难以匹配快速迭代的科技趋势。有调查显示,35岁以下青年群体中选择体制内工作的比例较5年前上升19%,“稳定”成为首要考量;而硅谷年轻工程师普遍接受“3年创业失败再转行”的价值观,失败者仍可获得行业资源支持。


鉴于上述情况,马新强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完善分层分类的评价体系。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充分总结人才评价、科技成果评价等改革试点经验,明确评价内容、标准。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应根据国家部委要求,结合使命定位,完善本单位内部岗位考核评价。完善外部评价体系建设,开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评价工具。推行长周期评价,协同推动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健全科技评价全过程的“零容忍”科研诚信制度,探索开展创新主体科研诚信状况评估。


二是系统优化青年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国家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科技计划、人才培养项目按比例向科技企业倾斜,不设职称学历限制,鼓励自主创新,支持跨学科组队。国家设青年创业人才资助计划,联合多方保障其培养。探索建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青年科创人才预约绿色通道。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允许青年创业人才将专利组合质押融资。设立“产业导师津贴计划”,推广“人才险”产品。


三是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支持的区域竞争和协同,促进资源流动。分区域创建京津冀、中部、长三角等青年人才创新联合体,探索青年人才库数据互通机制,实现科研项目跨区域揭榜挂帅。 (来源:证券日报 记者:李万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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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顾祥悦:严厉打击电商平台虚假宣传,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今世缘酒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顾祥悦带来了关于加大对电商平台监管力度的建议。


顾祥悦认为,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统筹兼顾企业发展利益、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难度在加大。以酒行业为例,线上电商平台存在低价倾销扰乱市场、假货与窜货问题频发、刷单与偷逃税款等行为,干扰市场机制的合理运行,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剧行业恶性竞争。


为此,他提出五个具体建议。


第一,完善价格监测与干预机制。他呼吁建立酒类产品线上价格备案制度,要求电商平台对白酒销售价格进行动态监测,禁止为吸引流量低于出厂价倾销;严厉打击电商平台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对违规低价销售平台实施约谈、罚款等惩戒措施,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二,强化税收监管与数据共享。他希望政府尽快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对电商平台实行严格的税收稽查机制,强制平台按季度向税务部门提供商户交易数据,打击刷单、虚开发票等偷逃税款行为,并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信息联动,提升稽查效率。


第三,规范直播带货与授权管理。他建议完善平台规则、直播电商等方面监管制度;健全店铺准入门槛、授权审核机制等制度;要求电商平台严格审核店铺授权,必须品牌方提供官方授权才能开店;规范直播带货行为,要求直播平台对带货主体进行资质审核,确保货源可追溯、授权文件齐全。直播带货要求主播明示产品来源与价格依据,对于违规主播采取严厉处罚措施,对情节严重的主播和商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加大假货打击与维权支持。他建议推动电商平台与酒企共建防伪溯源系统,简化假货投诉流程,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消费者维权,降低举证成本。


第五,鼓励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他建议对合规经营的线下经销商给予税收减免或补贴,支持其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能力;引导电商平台与酒企建立直营合作,减少中间环节,保障价格体系稳定。 (来源:经济观察报 记者:郑淯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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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曾娜:电商平台白酒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泸州老窖酒传统酿制技艺第23代传承人曾娜将关注重点聚焦在白酒国际化、白酒知识产权保护、白酒联合申遗等行业问题上,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今年全国两会,曾娜准备了4项建议,包括推动白酒国际化、加强天然气稳量保价、电商平台白酒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建议、加快中国白酒联合申遗进程。


其中,关于电商平台白酒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曾娜认为,随着电商销售模式日益成熟,网络购物逐渐成为消费者主要消费渠道,白酒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一系列新挑战。


因此,她建议,电商平台要建立授权公示与核验机制,提高准入门槛与保证金制度,并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动态监管。司法部门要加大线上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司法震慑。同时,构建国家级授权信息查询平台,制定专项治理政策,实现多部门信息联动,提升稽查效率。 (来源:泸州日报 记者:许世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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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钟铮:修订《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原创版权和隐私保护

“AI技术降低了视频合成和制作的门槛,使得虚假内容的生成变得容易。网络上出现的各类AI生成视频中,有些是模仿明星或专家的形象和声音进行传播,有些则是虚构人设,用于推销产品,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必要的商品,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产生信任危机。还有些视频通过流量变现的形式去获利,加剧乱象。”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钟铮告诉记者。


她认为,现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法律法规体系上仍不完善,特别是在界定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以及侵权责任认定、隐私保护标准方面存在空白。此外,目前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视频的审核,技术条件有限,还需要继续完善技术手段。


此次钟铮计划提出《关于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视频传播管理机制的建议》:一是修订《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原创版权和隐私保护。二是平台方应加强对AI生成视频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对于AI生成的视频,应强制标注警示性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辨别。三是利用AI技术审核AI合成的视频内容,同时投入更多资源开发高效的AI审核工具,并结合人工审核,通过双重校验提高识别准确率。四是加强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治,督促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财联社,记者: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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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加强AI深度伪造欺诈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带来的《关于加强AI深度伪造欺诈管理的建议》提到,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深度伪造技术也快速发展。要规范对于这一新兴技术的不当利用,有必要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商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进行强制标识,减少恶意滥用,并有助于厘清责任、对违法犯罪行为追责。近年来,我国相关立法虽有关注这一议题,但已出台的规章制度尚不成体系,还不具备可操作的细则和明确的处罚标准。


“近期,中国也参加了法国等61个国家在巴黎的人工智能行动峰会,我们也签署了《巴黎人工智能宣言》,这是全球AI治理的一个重要尝试,也标志着全球AI治理迈入新阶段。考虑到技术创新和相关监管需要,可适度推后对未履行标识义务的AI深度合成服务商的惩罚制度,可提前明确相应处罚措施,有利于相关企业尽早做好合规的准备。”李东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李东生建议:第一,加快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内容标识管理规章制度的出台。第二,明确对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服务商未履行标识义务的惩罚制度。完善对深度合成内容服务提供商未按要求进行标识的行为界定、分类细则,以及相应的处罚标准。第三,加强深度合成内容标识技术标准和发布的管理。出台深度合成内容标识的技术标准,保证标识的有效性;此外,对相关内容平台出台要求,用户在发布深度合成的视频、音频等内容时,有义务对其进行标识。第四,加强国际合作,形成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有效监管。 (来 源:财联社 记者 :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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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景虹:加快出台人工智能促进法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景虹认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已成为当前和未来影响深远的确定性趋势。中国作为人工智能综合实力较强的国家,应该制定人工智能促进法,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人工智能向造福于民的方向发展。

李景虹建议将该项立法提升至战略高度,立足于发展,结合最小化的包容性审慎监管规则,为社会各界提供最大程度的确定性和明确的预期。他认为立法应聚焦促进有效应用、普惠服务、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包括尖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就业保障(包括扩大职业教育和全民通识教育)、国际合作等六个方面。

除此之外,李景虹还认为,人工智能促进法应面向长远发展和当前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制约人工智能发展的认知不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滞后、优质数据供给和保障不足、版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及必要的豁免规则等基础性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强普及教育和宣传,推动全社会深化理解人工智能,为技术进步和迈向数智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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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颐武、户思社委员:建议加大对侵犯著作权犯罪惩治力度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张颐武、全国政协委员户思社对观察者网表示,版权保护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近年来,我国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致力于建立健全版权保护制度。然而,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盗版手段也在不断升级,盗版问题愈演愈烈,危害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及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对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两位委员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法律条文,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各类侵权行为的界定标准,并加大处罚力度。完善侵权认定标准与刑事追责程序,建立快速响应执法机制,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以日本《著作权法》为例,明确将未经授权的电影解说短视频定性为刑事犯罪,通过逮捕多名侵权发布者,显著遏制了影视内容二次创作的盗版泛滥。2025年2月美国法院判决腾讯视频对海外盗版网站的跨国诉讼胜诉,获赔6.16亿元人民币,创下中国影视维权最高赔偿纪录,彰显法律对盗版产业链的震慑力。此类立法不仅大幅提升违法成本,更以刑事威慑力倒逼市场规范运作。

二,加强全民反盗版宣传,是凝聚社会共识、压缩盗版生存空间的关键性举措。

同样以日本为例,其“保护内容创作价值”计划自2020年启动,通过校园普法、公益广告、社交媒体宣传等举措强化公众版权意识,2020-2022年日本盗版网站访问量下降了37%,盗版线索举报从2019年1.2万件增至2022年3.1万件,增长158%,这也凸显出公众意识提升对盗版行为的抑制作用。当全社会形成“使用正版即维护创新”的普遍认知,盗版也就失去了生存土壤。

三,推动形成反盗版综合治理机制,全链条“快准狠”打击盗版。

整治盗版是一项跨行业、持久性的系统工程,建议建立由中宣部统筹协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版权局、工信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司法部门协同联动的六部委综合治理机制,从平台压实主体责任、盗版小网站断网关站、切断盗版资源分享传播渠道等全链条,构建无死角的综合治理体系。

综合治理体系,应既能在短期内缓解当前的盗版乱象,为权利人及时止损提供保障;远期内又能完善相关立法,发挥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司法机关的救济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的自律效能,强化各个平台的主体责任,提升社会大众的整体版权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多元的综合治理体系,方能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两位委员表示,严格遵循持证运营、境外节目合规引进、大屏端持牌照播出等要求,是企业合规,内容合规的提前与保障。面对当下量大面广的盗版行为,在实操上,建议“抓大放小”,优先重点打击高流量、广传播的典型违规主体,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治理效应。

两位委员同时指出,督促长、短平台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拒绝“避风港”原则,做到“谁的平台谁负责”,要求平台主动进行版权保护治理,采取过滤拦截等有效措施主动防控盗版内容的出现,同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处理重复侵权账号。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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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建议平台主动进行版权保护治理

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向记者表示,建议着力保护文化产业版权。

近年来,我国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致力于建立健全版权保护制度,但盗版手段也在不断升级,盗版问题愈演愈烈。张颐武认为,这危害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及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对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他建议加快推动版权保护立法入刑的进程,完善侵权认定标准与刑事追责程序,建立快速响应执法机制,为文化产业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另外,他希望加强全民反盗版宣传,并推动形成反盗版综合治理机制,全链条“快准狠”打击盗版。

整治盗版是一项跨行业、持久性的系统工程。张颐武建议,建立由中宣部统筹协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版权局、工信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司法部门协同联动的六部委综合治理机制,从平台压实主体责任、盗版小网站断网关站、切断盗版资源分享传播渠道等全链条,构建无死角的综合治理体系。

面对当下量大面广的盗版行为,他表示,在实操上,建议“抓大放小”,优先重点打击高流量、广传播的典型违规主体,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治理效应。

另外,要督促长、短平台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拒绝“避风港”原则,做到“谁的平台谁负责”,要求平台主动进行版权保护治理,采取过滤拦截等有效措施,主动防控盗版内容的出现。同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处理重复侵权账号。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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