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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又有减税降费措施出台,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暂免!

中国税务报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6-2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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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财政部网站公布了《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财税〔2017〕52号),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

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曾确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

财税〔2017〕52号

银监会、保监会: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

二、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银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仍由中央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

三、银监会和保监会应当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以前年度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汇算清缴工作。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四、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19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责任编辑:李婧  010-619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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