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在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风险,在于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关键的是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实事求是出发,搞好“为人民服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需要制度治党。制度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再到长期执政过程中逐步生成的价值选择。制度治党,作为中国共产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长期执政价值选择,具有如下政治优势:
(一)“制度治党”确保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执政方向不变色
制度治党强调制度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对于中国共产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工作而言,制度治党更具有稳定性、保障性和根本性。制度治党强化了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政治方向性问题,即从制度上更加明确党“为人民服务”的执政方向不变色。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中国历史发展的选择,也是中国人民民主的选择,还是中国现实需要的选择。不论是在新民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探索阶段,亦或是改革开放的今天,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根本政治方向。与此相应,“为人民服务”也就成为中国共产党获取合法性的天然源泉。执政党合法性的获取,并非一劳永逸,而是一个动态地获取过程。获取长期执政的合法性,中国共产党需要从实际出发,摸清中国的实际情况,不断地解放思想,创造性地解决中国问题,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目标。而在这个执政党寻求动态合法性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只有选择并坚持“制度治党”,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前进方向。一言以蔽之,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就其自身而言,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的执政方向不变色,就必须依靠“制度治党的刚性”来约束权力,力图“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内生的政治活力,提高党外显的执政能力,从而巩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可见,制度治党对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首要政治优势,就在于确保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执政方向不变色。
(二)“制度治党”确保中国共产党“依靠人民群众”的执政基础不动摇
西方民主政治国家中,宪政推崇的选举制使得较大的政党能够通过“总统竞选”、“首相竞选”等方式轮流执政,其选举政治就成为西方特定的“民主政治现象”,而不能获取“执政地位”的较小政党则有进一步碎片化、碎微化发展的趋势。从西方国家的选举政治活动可以看出,既有的西方政党往往处在既定的制度框架下,消费着西方国家“现有的制度”,而与西方国家政党党争中“制度消费者”的角色不同,中国共产党在党组织建设和党执政建设中,扮演着“制度建构者”的角色,由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执政党,它不仅可以制定及完善党章党规,也可以领导人民进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活动。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局部执政,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全面执政,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长期执政,中国共产党的党建工程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中,也经历了思想建党、组织建党、作风建党和制度建党的过程。其中,制度建党工程的核心是“制度治党”。制度治党是依靠建章立制、制度管党,让中国共产党的内部组织结构和组织活动更有规可循、有法可依,让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及领导干部更好地依法办事、廉洁自律,让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作风永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是“遵纪守法”的政治形象。因此,制度治党以其规定的明确性、稳定性、强制性、责任性,确保中国共产党“依靠人民群众”的执政基础不动摇,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个领域发展,并实现各个领域的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制度治党”确保中国共产党“全面深化改革”的执政政策不打折
正如政党制度学者艾伦·韦尔所言“对于政党而言,政府也是一种资源——执政或控制了政府,便可为政党推行公共政策提供了路径,政党也可借此加强自身力量,增强政党自身的社会合法性”。作为长期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掌握着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权,只有施好政,才能持续地获取人民的政治认同度,巩固党执政的合法性资源。任何政党的执政活动都会面临执政的社会风险、技术风险和伦理风险。制度治党就是要减少治党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执政活动的风险性,以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施好政。中国共产党依靠制度治党,把党长期发展过程中“好的政策、好的经验、好的理论”,通过“制度”稳定下来,“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4]。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前所未有”,既面临着复杂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也面临着世界博弈的“争夺资源、争夺市场、领土争端、货币战争、意识形态斗争”和国内治理的“犯罪斗争、网络斗争、反腐败斗争、反民族分裂主义斗争”。问题倒逼改革,中国共产党只有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避免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享福”,正视党自身的问题和建设的不足,特别是要保证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执政政策不因困难而终止,才能不断地提升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而确保“全面深化改革”的执政政策不打折,中国共产党需要制度治党。制度治党,即用制度来管党的组织、用制度来管党的干部、用制度来管党的政策,让党的领导在不断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解决问题当中,不断得到加强和改善,使得中国共产党“全面深化改革”的执政政策,在艰难困苦面前不变少、不打折、不畏难,创造出“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佳绩。
(四)“制度治党”确保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不更改
早在1905年,列宁主持召开的俄国民主社会党代表会议就指出:“共产主义执政党必须确立民主集中制的活动原则”,并强调要对党的同志讲民主、讲公开,“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是可笑的”
。“制度治党”就是要确保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长期执政过程中“保值增值”。从历史轨迹来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过程当中,针对国家政权、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党组织内部,主要采取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三种方式。而中国共产党所有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活动中,最基本的领导方式就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有两方面的意涵,一方面,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自下而上”地获取“民智”,形成“共识”,另一方面,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自上而下”地执行“政策”,促进“发展”。事实上,中国共产党能够跳出“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避免米歇尔斯著名政党组织发展“宿命论”的“寡头统治铁律”,最关键的一条政治定律就是“依靠人民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制度治党,可以让“民主集中制”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过程中,不因时、因事、因地、因人而发生组织原则的改变,使得“民主的决策、民主的监督、民主的领导、民主的执行”能够在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活动中,不断地发挥巨大的理论与实践作用,走出“中国道路”,形成“中国经验”,创造“中国模式”和“中国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