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辽河公园早已成为通辽市一处靓丽的城市风景,吸引着不少市民游客的观赏。曾几何时,公园的下网捕鱼、偷猎水鸟、盗挖莲藕等乱象,引发市民的抱怨和媒体的关注,并得到负责公园管理的市环卫处等相关单位的重视。
6月27日记者了解到:前段时间,通辽市环卫处保卫科三名工作人员在夜间巡查园区河面私自下网捕鱼时,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头部被一男子用不明器械连打两次,送医后缝合7针,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打伤公园管理员老张的地点
据一名张姓工作人员回忆:事发当晚大约11时,他和另两名同事在辽河公园内彩虹桥(胜利大桥)附近河北岸地段巡查发现,岸边停放着一辆船式两轮电动车,极有可能是夜晚捕鱼人所用的交通工具。于是一名工作人员穿好防水叉裤进入水中查找,发现有人在河里下了“挂子”(一种捕鱼网具),张姓工作人员和另一名同事老张边向东巡视,边用手电照看。此时,有人从不远处的水里钻了出来,并脱掉水叉裤上岸,身上仅穿着一条短裤。
张姓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忆:这是一名40多岁的男子,中等身材,肤色黑。见到公园管理人员,他张口就骂:“瞎他妈的照什么!”嘴里还骂骂咧咧,并挥手不知用什么打落了公园管理人员的手电筒。
当公园管理人员正要询问他时,他突然挥动手中的器具打向站在前面的老张,连续两次打中老张头部,老张顿时头破血流,张姓工作人员刚要上前制止时,该男子又跳入水中,拖着水叉裤等物品离去。由于当时是黑夜,手电也被打落,张姓工作人员没有看清该男子手里的器具,便一边帮助老张止血,一边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来到现场后,打人的男子也穿上衣服手里拿着一根棍棒回来了。张姓工作人员分析他是想骑走那辆电动车,如果我们阻止他就会用棒子打我们。
当着民警的面,该男子仍对现场的公园管理人员不停地辱骂,称公园管理人员“欠收拾”。随后,该男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张姓工作人员也前往派出所配合接受询问。
在派出所,张姓工作人员发现,打人的男子竟是“熟人”。他告诉记者:大约一个月前,他们在园区河内起获水下捕鱼用的“地笼”(一种捕鱼网具,无论鱼大小都会“一网打尽”)时,被这名男子看到,这名男子也是骑着电动车,辱骂工作人员;最后竟从电动车尾箱中拿出菜刀恐吓工作人员,幸好工作人员及时躲开才未酿成流血事件。
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名男子后被警方行政拘留。老张被送往医院后,不仅头部被打伤两处缝合7针,手部也有外伤,判断是男子打落他手电时所致。
公园管理人员在夜间巡查私自捕鱼时被殴打受伤,采访中一些市民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从事法律工作的于先生表示:公园捕鱼首先就有违法之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捕捞活动。其次,无故打人更是一种暴行。采访中市民董淼认为:公园捕鱼有悖生态保护。河流的自净能力由河流中的生物决定,鱼在河流生态中占很重要的位置,具有促进河流自净、生态循环的作用,肆意捕捞会影响河流的整体生态环境。
另外,公园捕鱼也扰乱了公园的正常秩序,网鱼设施还破坏了公园景观,有损其他市民的权益。我们要为公园的“守护者”点赞!
一名李姓垂钓爱好者告诉记者:对于我们这些爱好垂钓的市民,公园划定区域,办证还免费。私自下网捕鱼绝对不是什么兴趣爱好,就是损公肥私!
还有市民反映,公园捕鱼还存在安全隐患,让人担心,水底的情况很复杂很危险,为了捕鱼冒这么大风险值得吗?
采访中环卫处工作人员表示:辽河公园好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珍惜,今后,通辽市环卫处还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通过各项举措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园区非法捕鱼、猎鸟行为,对园内非法捕鱼、恶意伤害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一起“斩断”非法“渔猎者”的黑手,让辽河公园的地更绿、水更清、鱼儿和鸟儿越来越多。
记者 张铁牛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