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这次2.2亿欧元支付内马尔毁约金的买断方式,让更多的人对欧足联所谓的“财政公平法案”产生质疑。红军主帅克洛普的言论,代表了大多数同行的心声:
“比如曼城和巴黎圣日耳曼这样的俱乐部,他们的财力没有人会怀疑,我觉得制订财政公平法案就是为了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可现在的法案更像是个建议,而非真正的规则。这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事情。我希望这个转会只是个特例,可我不知道未来到底会怎样。”
在年初中国足协颁布U23新政的时候,包括笔者在内的诸多球迷与业内人士,还不忘通过鼓吹“财政公平政策”试图教足协做人,然而此次巴黎重金怒砸的行为,可以说结结实实打了我们的脸了。
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得看看欧足联从2013-14赛季开始力推的财政公平政策究竟限制了俱乐部的哪些转会行为。这项政策由欧足联俱乐部财政控制体系(UEFA’sClub Financial Control Body,CFCB)所指定,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各级别俱乐部能够实现长期的收支平衡和自我可持续发展。
在财政公平政策中,确保收支平衡(Break-even Requirement)是最重要的一项规定。 每个赛季,欧足联会计算球队的相关收入(Relevant Income)与相关支出 (Relevant Expenses),就能得出每支球队的盈利和亏损情况。根据不同联赛的运营情况,一些土豪俱乐部在2013-2015年间最大亏损可以高至4500万欧元,而2015-2018年间最大亏损为3000万欧元。其中,“相关收入”包括转播收入、赞助费用、球员转会收入和财务收益等;“相关支出”包括销售成本、工资支出、转会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其它财务支出等。
其实,欧足联的这套俱乐部财政控制体系,并没有完全量化对俱乐部转会金额投入的限制,而是制定了一个比较灵活的审查机制。
例如,作为一家英超俱乐部,在为期3年的时间里转会赤字上限(Acceptable Limit)是1.05亿英镑,或是在一年时间里为4500万欧元。如果有俱乐部超过这个上限,那么欧足联就有权对俱乐部进行多个方面的处罚,包括高额罚款、限制购买球员金额上限、减少其俱乐部在欧冠或欧联的报名人数等。
但在2015年财务公平法案有过一次重要的修订,其中相关的重要一条是:如果俱乐部老板能够提交一个欧足联批准通过的俱乐部发展商务可行计划,三年亏损可以超过3000万欧元。这也是目前米兰的中资正在大力游说UEFA,以便他们相信未来俱乐部在中国市场能够赚到足够覆盖今年夏天投入在转会市场上的数亿资金。卡塔尔酋长也想用这一招来规避财务公平法案。
当然酋长们还有别的招数可用,如果卡塔尔通过世界杯组委会和内马尔签订一个超过2.22亿欧元赞助协议成为官方形象大使,然后让内马尔直接付钱赎身不通过俱乐部,那未来财政公平法案很有可能将变为废纸一张。
按照FFP规则,任何给俱乐部带来30%以上总营收的实体,如果和俱乐部是同一个老板,那就有关联交易之嫌。大巴黎过去就因为关联赞助费超过俱乐部自身价值太多,遭到过欧足联的调查和处罚。如果是内马尔自己交违约金,那理论上大巴黎就和此事无关,欧足联无法可依,拿大巴黎无可奈何。
"We Care About Football"是不是要打一个问号了
总而言之,尽管连跳广场舞的老奶奶们都知道,大巴黎已经违背了FFP规则,但他们是能够通过钻空子来规避处罚的。这对欧洲其他俱乐部绝对是个负面信号,未来是否还会出台法条完善和严格财政管理制度,我们还要继续观察这起转会后续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