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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保督察一个月,已追责和建议追责共67人

湖南日报  · 公众号  · 湖南  · 2017-04-08 15:01

正文


  党委政府认识不到位、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督察发现益阳六大环境突出问题


  “大通湖区委、区政府盲目决策,忽视生态环境成本,造成环境质量严重下降,大通湖水质从2013年到2016年由三类水质降为五类、劣五类。”


  “环境监管不到位。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益阳市林源纸业有限公司、世林食品有限公司、赫山区石笋石煤矿等企业长期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查处。”


  ……


  4月7日,在省环保督察组督察益阳市情况反馈会上,省环保督察组组长陈克鑫宣读了经省委省政府审定的《益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督察组指出了益阳市环保工作存在的六大突出问题——


  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和部门环保责任落实不够好。有的地方主要领导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文件未作批示和研究部署;有的地方党委政府盲目决策,引进和上马重污染企业;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督察交办的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污染反弹。


  环境质量形势仍然严峻,局部环境质量有所下降。2016年,市内22个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中,有小河嘴、万子湖等7个监测断面未达到三类水质标准要求;2015年以来,益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区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高于全省均值。


  从根本和源头上加强污染防治的措施和力度不够。存在部门联动和联防联控不足、源头管控措施和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全市9个省级工业园区中有6个未建成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环境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还不到位,历史遗留累积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问题点多面广。


  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不够,破坏问题比较突出。南洞庭湖湿地水禽保护区、安化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等地,存在矮围网围、畜禽养殖、旅游项目开发等现象。


  环境监管能力薄弱,不能适应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环保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环境执法车辆装备得不到保障。


  督察组移交整改问题84个,已落实和建议追责共6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


  2016年12月,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省环保督察组对益阳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


  期间,督察组听取了益阳市、县级党委政府环保工作汇报,调阅各类资料档案2400多份,与有关领导干部开展个别谈话43人,走访市直部门17家,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230多家,受理并办结信访举报249件。


  督察组认为,益阳市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一定成效,推进洞庭湖和志溪河、兰溪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全市关停涉重金属企业204家,完成40余个重金属治理项目,大幅度削减了锑、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督察组向益阳市移交整改问题84个,移交办理重点案件5个;已落实追责35人,建议追责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


  督察期间,益阳市正式封存停运市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石化油库码头,大面积拆除柘溪水库和洞庭湖区网箱、围网,关停城市三区实心粘土制砖厂101家,责令停产整治环境违法企业130家,移送环境污染刑事、行政案件16起,刑事、行政拘留18人。


  会上,督察组建议和要求,益阳市要坚持把保护挺在前面,走好绿色发展之路;落实“党政同责”、强化“一岗双责”,做到齐抓共管;强化治污举措,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环境执法,确保环境安全;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察整改,巩固和深化督察成果。


  “不能出现督察组走了,问题又来了的情况!”省环保督察组副组长、省环保厅厅长王一鸥表示,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将适时组织对益阳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回头看”,会同省纪委(监察厅)进行督办。


  益阳市委书记瞿海代表益阳市委、市政府向省环保督察组表态,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明确整改“责任制”,实施整改“销号制”,抓实整改“考核制”,严格整改“追究制”,切实整改突出环境问题。用好督察整改成果,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益阳市环保督查重点案件

  1、大通湖水质持续恶化案


  大通湖是我省最大的内陆湖养殖湖泊。2013年,大通湖被列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申报大通湖水质为三类。同年,省政府正式批复《大通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要求大通湖2013年湖体监测断面主要指标稳定达到三类,2015年湖体及湖岸监测断面主要指标稳定达到三类。但从2013年以来,大通湖水质持续恶化,下降到2016年的五类、劣五类。


  2、三仙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污染案


  2013年,三仙湖水库被列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6年,省政府批复《三仙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2016-2020)》,三仙湖水库陆域及水域7.14平方公里的区域被规划为饮用水水源一段、二级保护区。


  2016年2月的监测结果显示,三仙湖水库总体水质为五类;15条主要入湖电排沟中,有4条电排沟水质已经出现黑臭现象;三仙湖内人工设置泥围形成的沉螺池(实际为精养塘)总体水质为劣五类;原中鱼口水厂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青树嘴上游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三仙湖水厂上游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八百弓水厂上游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监测断面水质总体为五类、劣五类。


  3、安化县东坪镇城西村土地开发项目违法排污案


  2016年4月,安化县环保局接到该项目环境污染问题举报,现场核实发现该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措施,石煤矿和土石方含重金属的淋溶水直接排外环境,经周边小溪近距离汇入资江。对此,安化县环保局要求县城投、城西村停止施工,补办相关环保手续。7月,安化县环保局将该污染隐患报告县政府,县政府明确东坪镇政府、城投公司、县环保局工作任务,要求城西村停工。11月,安化县环保局再次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采样,排污行为仍在继续。12月,省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县城投公司仍未按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污染隐患治理,该污染隐患还未消除。


  4、赫山区石煤矿开采严重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案


  赫山区现有8家取得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的石煤矿企业中,仅有3家办理了环评手续;有4家已经建成投产,但仅建立了简易废水处理设施,且大部分石煤矿为露天开采,矿山经雨水淋溶后生成强酸性废水,加速矿石中的重金属浸出,对周边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


  5、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案


  省环保督察组发现,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存在畜禽养殖现象,且绝大部分养殖场(户)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废水直排外环境,部分牛羊养殖户甚至还在保护区内进行放牧养殖,上述行为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此外,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部分养殖户分别于2012年、2015年被安化县畜牧水产部门纳入石漠化综合治理栏舍圈养补贴项目、基础母牛扩群项目予以财政补贴,这明显与《安化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规定相违背。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