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四年协定后,尼赫鲁把单方面确定边界线为已定界的原则从麦克马洪线扩大到整个中印边界。尼赫鲁在给内阁各部的一份备忘录中说:
“根据我们的政策和我们同中国的协定,应该认为这条〔北部〕边界是牢固的,确定的,不能同任何人讨论的。应在边界全线,特别是可能有争议的地区设立一系列哨所”。
尼赫鲁采取这个步骤必然把边界问题转化为争执,而争执最后转化为边境战争。
对照周恩来总理一九五五年万隆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出中印双方立场截然不同:中国愿意同邻国谈判确定边界;印度认定边界问题不容讨论;中国承认有未定界,主张在边界问题解决以前双方维持现状;印度硬说边界线已定,并要在所有有争议的地方设置哨所。一触即发的局面已经形成,一场小小的冲突就可以引起爆炸。
一九五八年印度向中国提出阿克赛钦问题后,两国交换了一系列信件、照会。在中印边界争端公开化前一年,尼赫鲁在给中国总理的信中已经采取他以后一贯的立场:同中国不存在边界争执,印度政府说边界位置在那里,它就在那里,这是不能谈判的。其次,必须恢复原来的状况(印度一直把它称为现状),凡是印度声称拥有的领土上的中国人都必须撤出。
这是一种对撞的方针,这是尼赫鲁和他的顾问们根据自己的判断确定的,而不是后来吵闹起来的舆论逼迫他作出决定的。尼赫鲁必须对此承担责任。
印度哨所推进到麦克马洪线以北后,在朗久发生了第一次武装冲突。尼赫鲁为印度单方面改变边界线的举动辩解说:
“虽然总的说来麦克马洪线是确定了的,但在某些地方,如苏班西里地区和另一些地方,这条线不合适,后来,我们,印度政府就把它改变了”,“印度在马及墩地区的边界主张同条约地图线是有出入的”。
当把地图线标定到地面时,并不是绝对不可以对边界线做某些调整,但是,这必须由双方共同进行。印度决定单方面调整边界,把印度地图上标明是中国领土的地方也设置了哨所,这是不符合国际关系准则的。
在这种场合下,印度发出对越境者使用武力的威胁,在国际法上也是缺乏根据的。虽然每个国家有权保卫边界不受侵犯,但如果对某个地区的主权有争议,那就谈不上为保卫边界行使自卫权利了。
在西段问题上,尼赫鲁也是自相矛盾的。一九五九年八、九月份尼赫鲁谈到西段边界时,吞吞吐吐,含糊其词。他说,这是个
“复杂事情”,“边界是不清楚的”
,阿克赛钦的“哪些地方归我们,哪些地方归别人,是有争论的,”“这些地方从来没有划定”。空喀山口事件发生后,尼赫鲁突然向中国提出一条极为精确的边界线,把阿克赛钦说成是无可置疑地属于印度。
九月间,尼赫鲁虽然对中国发出了使用武力的威胁,但在内部掌握上还比较谨慎。朗久事件后,尼赫鲁下达的指示说:“我们必须避免冲突,不论大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开枪,除非确实遭到射击。”空喀山口事件后,尼赫鲁改变态度,他通知驻外大使说,印度可能需要使用武力把中国军队赶走。
一九五九年底,中国努力要把边界归属的争论转到讨论解决办法上,以解除边界的危险局势。中国总理建议,双方武装力量各自后撤二十公里,两国总理尽旱举行会晤。这个建议同印度特别是尼赫鲁鼓吹的解决国际争端的总的主张很相近,国际间以为印度会接受这个建议,其实,印度早就下决心拒绝,只不过用外交词令来遮掩一番。中国说,双方要维持现状,双方谁在那里·谁就还在那里。印度说,同意维持现状,但要“恢复中国进入阿克赛钦以前的状况”,就是说,中国必须撤出印度要求的地区,而印度却继续占有中国主张的领土,并开进中国控制的地区。这就使任何冻结现状的临时协议成为不可能。尼赫鲁既拒绝讨论边界问题,也拒绝撤军和两国总理立即会晤的建议,坚持中国单方面撤出,作为会晤的先决条件。
印度无力单方面改变西段现状,又需要对付中国的外交攻势,这时它觉得,仗恃美苏两大国的支持,会谈或许是可取的。但尼赫鲁又说,
只能“会晤”,不能“谈判”。
尼赫鲁的言行早已把文章作绝,除非中国屈服,谈判不会有成果。
会谈中,中国建议双方在对等的基础上接受东西两段边界的现实,解决边界问题,随后又提出维持现状,停止巡逻。这些建议都被印度拒绝。会谈失败了,局势进一步恶化。尼赫鲁说,这是因为双方各有一套事实,其实,关键是印度坚持不放弃对阿克赛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