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士官学员在实习期间能否享受探亲假,目前的规定中没有明确说明,但综合分析现有的士官探亲休假制度,可以得出结论:士官学员在实习期间可以享受探亲假。
《军语》中对士官学员的定义:①在军队院校和训练机构中接受教育训练的士官。②在军队院校和训练机构中接受教育训练,毕业后拟任士官的学员。第①种解释很明确,士官学员就是士官。第②种解释,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参发[2011]5号)第十七条规定,义务兵士官学员服现役满2年的,由所在院校批准选取为士官。由此可见,士官学员在部队实习期间“士官”的身份是明确的。因此,士官学员实习期间可以参照同级别现役士官享受有关规定的探亲假。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2015年6月)中,将《士官管理规定》中未婚下士3年任期内2次探望父母假调整为每年1次。规定:“未婚下士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任期内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
有的单位认为,“在实习期间士官学员的人员实力统计不在该部,该部只是临时代管,无法审批探亲假”,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六章“日常管理”中,对士官的探亲、休假等进行了规定,明确指出“士官学员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由实习单位负责”。探亲休假的审批属于日常管理的范畴,士官学员实习期间的探亲休假应由实习单位审批。
也有单位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中有这样一条,“军队院校毕业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从毕业或者入伍的翌年起享受规定的探亲假”,据此认为士官学员在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根据院校培养计划,士官学员实习期间是学制规定的学习时间,并没有毕业,实习期间享受探亲假并不与此项规定冲突。在实际执行中,士官学员实习期间享受了探亲假,毕业后至当年年底不再享受探亲假,从翌年起再享受规定的探亲假,是与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的规定一致的。同时,从维护部队管理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说,批准士官学员在实习期间与部队同级别士官享有相同探亲假的权利,也是客观需要的。
我军现行的士官探亲休假制度,是伴随着士官制度的实行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对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士官学员实习期间享受探亲假的权利,是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维护。
(本期解答由信息工程大学军务处参谋王孝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