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于说:其实政府啥都不用做,那个地方政府能给老百姓提供安居乐业的大社会环境,经济自然就有活力,现在搞的这许多都是瞎折腾,过程不透明,结果鬼知道。
深圳反击!成都等城市的“抢人大战”还有机会吗?
继北上深房价突飞猛进、高不可攀,新一线城市的发展又快速崛起的环境下,新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灵敏地捕捉到:悄然之间,北上深的人才阵营开始松动。
进而,一场向北上深发起的全面式的“人才争夺战”打响。
发起较早且号召力颇大的,武汉算是一个,其号召“楚才回家”,并响亮地打出“留下百万大学生”的口号。接着,南京、长沙、西安、成都等大大小小的城市,相继打响战斗,一一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大学生。
7月2日,成都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等,和招才纳贤政策一同发布,诱惑力满满。
兵贵神速,7月15日,作为纳贤计划之一的13个成都青年人才驿站,将正式接待入住,凡来蓉应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均可免费入住7天。
的确,对于北上深之外的其他城市来讲,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人力就是生产力,谁能赢得“人心”,谁就能把人才真正留住,复制北上深过往的成功。
但也必须看到的一点是,一线城市虽然门槛在收紧,但其人才聚集效应并未完全发挥,大量新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开始抢夺人才,也会倒逼一线城市饱含忧患意识,继续重视人才吸引政策。
深圳,此前便出台各项补贴政策吸引人才,且额度不低,在全国范围内都算前列。
近日,深圳又发布《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7年度实施计划》,根据新政政策:2017年深圳计划新增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5万套,用地出让优先满足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
加上此前深圳针对杰出人才的奖励补贴,针对基础人才的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深圳可谓在其他城市抢夺人才的形势下,打响了反攻战。
尽管,深圳房价很高,令大学生望而生畏,但房价的高低背后,也代表着经济活力的强与弱,大牛企业的多与少,工资待遇的好与差。人才松动的理由或许只有一个,但留下人才的理由却有十个百个。当深圳在人才住房上动动脑筋,吸引人才的空间依旧不小。
因此,在深圳连续而强势的反攻下,其他城市的抢人大战还有多少机会呢?川渝横贯线的结论是,机会依旧很大,且当持续发力!原因如下:
1、北上深三大城市中,只有深圳在大举吸纳人才。
深圳如2016年上半年出台的81条“人才新政”,以及今年来的各项举措。落户方面包含政策、纳税、人才等多种方式,其中,人才落户学历只需大专以上即可。
相比来讲,北京和上海依旧在严控状态,从2014年起,落户北京的“进京指标”呈逐步趋紧态势,2015年北京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引进指标不超过9000人,2016年只减不增。
上海自2015年起,流入人口持续转负。北京和上海不同于深圳,尤其是北京,其人口疏解包含诸多因素,比如缺水这一点,便决定了北京的人口不可过剩。
因此,即便深圳可以留住人,北京和上海的人才回流空间依然很大。
2、高昂的房价致人心思变,人才阵营既已松动,则难再稳固。
此前川渝横贯线曾谈到,无论古今,无论中外,房价高低历来都不是人口迁徙的决定因素。
但在当下的中国,房价可以在一夜之间扶摇直上,土豪与屌丝的差距可以在分分钟被一条鸿沟隔开,高昂的房价下,的确有不少人心思变,转而向二线城市流动。
川渝横贯线有不少朋友,便从北京前往杭州、成都、重庆、珠海等城市,而且很多带着才干转战的人,其收入并不亚于甚至高于在北京的收入,但回流二线城市后的同等收入,消费能力却翻番,何乐而不为。
“逃离北上广”,这个词语我一直认为带着一定程度的贬义来形容这批人,无非是想说在北上广混不下去了,才跑到别的地方去混。但在诸多新经济领域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各地政府抛出政策优惠的橄榄枝下,转战二线城市或许比留在北上广更胜一筹。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华为逃离深圳而在东莞设立终端基地,也要说是因为华为不牛逼了吗?并非如此,只不过在企业利益上更利于公司成长罢了。
留在北上广,未必就好,不在北上广,未必就差。你若细细观察就会发现,这样的观念已经逐步在形成,观念得变,原本向往北漂的人或不再北望,原本欲扎根北上广的人,也不再留恋。
因此,在各大城市人才争夺战之际,川渝横贯线倒是有个提议,谁能将“逃离北上广”改为一个积极向上且有力量的词语,或许会正面击中很多人的心,局面或有很大改观。
3、当然,万变不离其宗,能够吸引到人才的根本原因,还是新一线城市和一些二线城市的发展速度快速惊人,竞争力越发雄厚,否则,也不会有待遇高于北京的例子了。
在高铁大建设的这些年里,彻底改变了物流、人流、企业投资的走向,从而重构了城市格局。一些原本的二线城市,跻身新一线城市,中西部成也逐步抗衡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
在前段时间发布的一份较为权威的城市发展综合指数中,郑州已是全国高铁直达城市数量排名第6的城市,可通过高铁直达129个城市。
而在大品牌青睐度中,成都的指数则超过很多东南沿海城市,在入驻品牌数和品牌门店数上,则超过了广州。航空实力比拼上,成都已是北上广之外最强的城市。吃喝玩乐方面,成都14万家餐厅、2.6万家杂货铺在数量上已排名全国第一,超过北京。
重庆,连续多年GDP排名全国第一,增速惊人。杭州,单拿阿里巴巴和网易总部,便是两张极好的名片。武汉,在上个月刚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15》中,成为中西部第一个跻身前十的城市。
上述例子,并不全面,但也很大程度上足以说明,北上广深之外,正在发生可以带来挑战的种种变化。
广州发大招:不买房也能落户、读公校,月入过万也能申请公租房
人才争夺战仍在继续,广州再发大礼包。
今天在广州日报社公众号“广州参考”上看到两则重磅消息,都与人才引进相关。
第一则消息与人才落户有关,从7月1日起,公共集体户相关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简单来说,通过人才入户、积分入户的“新广州人”就算在广州没房,一样可以在广州的145个公共集体户落户。父母一方属集体户的,随迁子女可以随之落户,还能由区政府统筹安排,有望上公办学校。
具体来说该管理条例实现了三点突破。
1、扩大集体户服务对象,共7类人可落户
近些年,广州通过人才入户、积分入户等方式,吸纳许多优秀人才成为“新广州人”。除去有能力买房实现落户的人,大部分都在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机构集体户挂靠。
从今年7月1日起,《关于完善公共集体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实施,城中145个受理点接受7类人员的落户申请,对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处落户的人实现落户“兜底”。
公共集体户的服务对象包括7种:
1. 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2. 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广州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广州市公共集体户的;
3. 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4.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5. 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6.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7. 其他特殊原因在广州市无法落户的。
2、子女户口可随公共集体户一方入户:
2014年以前,所有持有集体户口的人员,是无法在广州登记结婚的,户籍管理机构在孩子出生入户、上学等方面都无法提供服务。当时,想要获得这些服务,要么买房,要么只能将户口迁回老家。
此前,公共集体户政策公布之时,时任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浩钿就在发布会上表示,想要用公共集体户政策吸引人才入户,且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公共配套服务,排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最新的《通知》显示,父母一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人员,另外一方非本市家庭户口(包含市内外学校学生、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等)的,其子女可以随公共集体户一方登记户口。
3、不买房也能上公办学校:
在《通知》发布之前,广州已经开始试行公共集体户政策,其中最具吸引力的正是公共集体户女子义务教育问题。
此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的工作方案》显示,“公共集体户子女的义务教育由所在地区政府统筹解决,或按市教育局有关政策解决。”
那么公共集体户子女义务教育具体如何安排?
据金羊网报道,昨日广州市教育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公共集体户女子入学的细则,而是统一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安排,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政策,各区的管理办法都不同,适龄儿童家长可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相关招生政策,详情可戳以下链接:http://zs.gzeducms.cn/zcfg/
第二则消息是和公租房有关,为加大对来穗务工人员群体住房保障力度,市住房保障办对《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穗建住保〔2015〕1312号,下称“试行稿”)进行了修订,并起草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与试行稿相对比,征求意见稿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修订:
1、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删除收入与资产方面的限制
放宽三方面限制:
一是删除了对来穗务工人员家庭申请公租房收入和资产方面的限制,保障范围人群更广。
二是放宽了连续办理居住证年限,将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由5年以上缩短至3年以上;
三是放宽了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要求,删除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的限制,与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保持一致。
新增两类保障群体:
一是将创业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将在广州地区缴纳广东省社保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2、扩大优先配租积分范围
1、将“政府专职消防员、警务辅助人员”一并纳入“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群体”,可以获得优先配租积分。
2、把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省、市级技能竞赛的获奖人员纳入优先配租积分范围。
3、调整租赁期限及租金标准
1.租赁合同期限由3年调整为5年,与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保持一致。
2.修订稿不再设定收入线准入标准和资产限额,因此租金按照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不予租金减免。
4、违规申请行为将载入公共信用管理系统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置办法,并规定弄虚作假申请、违规使用、租赁期满拒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等多种违规行为将载入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5、这两类人可申请公租房:
第一类: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
第二类: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上述第一类来穗务工人员第4、5、6点条件。
附表:广州市各区公共集体户地址表
来源:周密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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