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选·美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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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5日,林达·布朗(Linda Brown)在家中去世。美国社会各界闻讯,纷纷表示敬意和哀思。她的名字随着1954年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S. Board of Education)永载史册。美国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一致裁定,堪萨斯州托皮卡市小学实行的种族隔离制度违反了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原则,从而推翻了1896年普莱西诉弗格森案(Plessy V.S. Ferguson)判决中确立的“隔离且平等”(separate but equal)原则,成为日后废除南方种族隔离制度运动的依据。
林达·布朗(中)
与该案家喻户晓的状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媒体对林达·布朗在案件之外的人生经验知之甚少。部分网站在刊登讣告时大致梳理了一下她的人生履历,但大多缺乏更细致的内容,英文维基百科都没有她的词条,大家甚至对她的出生年份莫衷一是。许多媒体提及,林达·布朗在1970年代末接受采访时便曾抱怨,人们只是将她视为案件的代表与符号,忘记了她在案件之外有着自己的人生。学校图书馆报纸数据库资源中关于她的报道大多集中在案件逢五或逢十的周年纪念日,这进一步证实了她所言非虚。笔者根据这些资源和近日媒体报道,意在最大程度地还原林达·布朗的人生故事,以及她的人生如何与广阔的时代背景发生联系。
林达·布朗生于堪萨斯州托皮卡市。该市在1854年至1861年间爆发的流血堪萨斯(Bleeding Kansas,意指从外州而来的移民围绕着该新建州是否应该允许奴隶制存在而展开的一系列冲突)事件中向来是自由派的堡垒,并自1870年代起迎来了非裔美国人移民潮。内战后获得自由的前奴隶开始迁往北方,而北方的自由黑人也继续着他们的跨州迁徙,以寻求更好的职业发展。林达·布朗的父亲奥利弗·布朗1918年生于托皮卡,母亲利奥拉·布朗生于阿肯色州,在两岁时随家人迁来托皮卡。而日后将在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中出现的门罗小学也在1870年代建成,以接纳日益增多的非裔美国人学生,利奥拉·布朗后来也就读于此。
林达·布朗,9岁
布朗家居住在一个多族裔社区,在林达·布朗达到入学年龄时,她的朋友中有白人、拉丁裔和非裔美国人,于是她自然而然产生了困惑:为什么自己可以在假期时与白人伙伴一起玩耍,却不能上同一所学校,并且白人伙伴上的萨姆纳小学离家只有4个街区,而自己却得走6个街区到巴士站,再乘坐巴士到离家20个街区之外的门罗小学就读。父母试着向她解释,但她还是无法理解。
之后发生的一件事更加深了林达·布朗的困惑。那天她的父亲并未像往常一样送她去门罗小学,而是带她来到了萨姆纳小学,要求注册入学,该要求立即遭到拒绝,成为日后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的起点。
对于父女两人在萨姆纳小学的经历,林达·布朗也记忆不深,她只记得父亲和校长有过对话,以及父女两人之后疾走归家,“我能够感觉到他内心的挣扎”(I could just feel the tension within him),而从回家后父母的谈话中,“我知道有什么很不对劲的地方”(I knew that there was something terribly wrong about this)。人们毕竟无法强求当时只有八九岁的她记住事件的每一个细节。事实上,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不仅牵涉布朗一家,还包括十多位其他同样来自托皮卡的非裔学生家长,布朗的名字只是因为机缘巧合才排在第一位,成为案件名称的来源,载入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