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获悉,2016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公布,月最高缴存额为3201.84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39元。与去年相比,月最高缴存额增加了382.08元,月最低缴存额增加了9元。此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2015年度我市全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365元,按其3倍计算,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3341元。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12%的要求,2016年度月最高缴存额为3201.84元。
另外,我市2016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1390元确定为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职工月工资低于1390元的,按139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的要求,2016年度月最低缴存额为139元。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均不得高于12%。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指按照这个数字计算你应该缴纳多少公积金,一般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比如:上年平均工资2000元,今年的缴存基数就是2000元,按照最高个人、单位各缴纳12%的标准,今年每月个人缴纳240元,单位缴纳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