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经成为广大司机朋友的共识
但仍有心怀侥幸的人
枉顾交通法规,酒后开车上路
让悲剧一再上演
8月11日
昌江一轻型普通货车与一辆拖拉机相撞
8 月24 日,海南警方公布该事故调查结果,警示各位驾驶人。
2017年8月11日6 时许,司机占某驾驶一轻型普通货车载3 人由昌江石碌镇方向沿棋子湾旅游通道往昌化方向行驶,当在昌江棋子湾旅游通道2里加250米路段时,适遇由陈某某驾驶的拖拉机,车上载有7人,由新港方向沿乌新线往乌烈方向行驶,两车在相遇时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警方初步调查,
该起事故主要原因系占某酒后、超速驾驶,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
同时,
陈某某驾驶的拖拉机违法载人,加大了事故伤害后果。
1、酒后人脑处于兴奋状态,驾驶机动车容易造成超速、操作不当,不能准确控制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农用车辆原本设计用于运载货物,安全性能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缺乏必要的人身安全防护装备,如果违法载人,安全隐患极大,提醒广大群众严禁搭乘农用车辆。
酒后驾车
,不仅会影响到自己,
还对别人的安全形成威胁。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醉驾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切勿乘坐农用车!您的一次侥幸的违法行为葬送的可能是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对农用车载人违法现象积极举报,配合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专项治理,共同维护公共道路交通安全!
说了那么多
可能还不如下面这个公益视频震撼
酒驾的都是
low货
珍惜生命不坐农用车
同意的点赞!
来源:南国都市报、海南交警、综合网络
记者:王燕珍 编辑:林晨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