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海发改委印发《
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拟规划
陆上风电规模24.841万千瓦、光伏电站规模48.896千瓦,经上海市电力公司评估可全额保障性消纳,全部纳入2024年度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
根据指标清单来看,国家电投、华电、华能、中国能建所获规模均超100MW以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亦有所获。
文件要求,
各区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督促和指导,加快推进纳入建设方案项目建设,电网企业应及时办理电网接入手续;力争陆上风电2025年6月前核准,光伏电站2025年6月前开工,在建项目尽快并网发电。
需要指出的是,
上述光伏项目均有市级度电补贴。
根据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要求,
对企业投资的常规光伏项目,根据实际产生的发电量或上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度电奖励。执行非居民用户电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上网电量,其他常规光伏项目奖励发电量。当项目发电量利用小时达到6050小时或者奖励期满5年,奖励结束。
常规光伏项目,光伏电站奖励标准0.1元/千瓦时
,执行居民用户电价的学校分布式光伏奖励标准0.12元/千瓦时,其他分布式光伏奖励标准0.05元/千瓦时。
具体文件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