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消息,通知指出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同时,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需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政策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在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这一政策旨在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改善民生。
关键观点2: 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其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2年。
关键观点3: 贷款安排调整与征信信息报送
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需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此外,本通知未规定事项,将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正文
财政部、教育部
通知指出,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
自2025年1月1日起,
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
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
可延期1年偿还,
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复审:刘 刚 终审:吕方 徐 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