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关于 “互联网 + 药品流通”,这样写道
以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需求为中心,积极发挥 “互联网 + 药品流通” 在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信息公开、打破垄断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引导 “互联网 + 药品流通” 规范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推广 “网订店取”、“网订店送” 等新型配送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建立完善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关于网上药店的政策明确为:线上线下,协同发力。
但对于业内人士来说,这样的表态早在意料之中,并且业界大佬早已有安排。
其实在年前,1 月 25 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意见情况吹风会上,食品药品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公开明确,开展网上售药,网下要有实体店。雷锋网 AIHealth 栏目对此有过详细介绍:《2017 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低于 10%,网上售药网下要有实体店》。
药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安全性第一,其次才考虑流通效率。自网上药店出现始,它一直在安全的保守与发展的改革矛盾间曲折发展。
网上药店的起步
雷锋网 (公众号:雷锋网)AIHealth 栏目了解到,首批网上药店出现在 1999 年,多半在美国。我国也在 1999 年开始了相关的探索,医药电商开始起步。
2001 年,我国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暂不允许网上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但后来由于网上黑店肆虐、假药猖獗,药品网络市场极度混乱,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医药类电子商务网站被一纸禁令封杀。
2004 年,SFDA 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表明了药品信息服务在互联网禁区的松动,但仍禁止网上售药,在线付费、邮购等均为违法行为。此后,只允许医药企业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准进行 B2C(网上药品零售)活动。
2005 年,SFDA 才开始开放禁令,制定公布了规范性文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允许企业申报网上药品交易服务。
这里的网上药店是指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的网站。按照一般的电子商务模式,把医药交易牌照分为 B2B、B2C 以及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三种,网上药店属于 B2C 模式。
雷锋网 AIHealth 栏目按:面向普通消费者提供线上药品销售业务的 1 药网证号就是:粤 C20150007,于是坊间就有了 A 证、B 证、C 证的说法。A 证发给如天猫医药馆、京东大药房等平台型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B 证通常发给提供 B2B 电商业务的企业,企业在自己的网站里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易;C 证则发给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的企业,如 1 药网、康爱多、七乐康等企业。
从 2005 年 12 月 1 日起,京卫大药店率先拿到《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成为国内首家网上药店,后来陆续有几十家药店拿到这个证书。但许多企业仍不敢轻易涉足,对这个陌生的销售渠道持旁观态度。
自 2009 年 7 月之前,网上药店的发展都比较缓慢,但是在 2009 年 8 月之后,网上药店数量开始剧增,并且从其经营状态来看,多数平台已经具备商品展示、电话咨询、网络订药、在线支付等网上药店应当具备的基本特征,像七乐康,百济,药房网、金象网这些比较大的网站。
2014 年,《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颁布,明确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互联网平台网售处方药,可以由第三方物流配送平台进行药品或医疗器械的配送。
2015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意见》,提出要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电商巨头的参与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2012 年,全国网上药品交易量达到 4 亿,此时,阿里与京东均表示过进军医药电商行业的意图,但无论天猫医药馆、京东医药城这两家大第三方网上平台商的如何努力公关,药监系统一直坚决不放权。因为网上卖药一直被监管单位——药监系统视为 “不可控” 的买卖。
1、阿里
2013 年名不见经转的 “95095 医药平台” 获得了全国首张零售第三方平台 A 证,业内将其称为 “试点 A 证”,随后八百方、1 号店也获得该资质。这些平台企业可以招募药店入驻,面向消费者销售药品,并在平台内进行结算。
95095 隶属于中信 21 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除此之外,中信 21 世纪手里还掌握着中国仅有的药品监管码体系。2014 年,阿里对中信 21 世纪进行总额 1.7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10.37 亿人民币)的战略投资,这次收购,阿里不仅买到了网上药品的销售权,还买到了中国医药界最大的数据资源。
对于阿里的收购,业内人士评价道,
一方有着医药行业最大的数据,一方有着社会市场中最大的流量,双方联合,几乎在对电商圈宣布‘未来的天下,惟我独尊’。
2、京东
2014 年,SFDA 发布信息显示,京东已于 12 月 23 日拿到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 A 证,之后,京卫大药房、复美大药房、中联大药房等医药企业纷纷以独家合作商户身份入驻。
当时 SFDA 有关负责人透露国家将降低互联网售药门槛,B 证不再需要审批,也不需备案;C 证不再需要审批;A 类牌照放下到省局审批,当时业界传言网上销售处方药即将放开,刺激许多国内制药企业进军互联网医药。
这段时间,医药行业接连的政策利好使之成为电商巨头拼杀的又一热区。
第三方平台的落幕
在运行三年后,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 2016 年 6 月,河北省食药监局要求天猫医药馆停止药品交易;8 月各平台审批的省级食药监局要求所有互联网药品网上零售第三方平台全部暂停网上交易。试点 A 证被叫停后,也没有继续审批发放。
2016 年 7 月 29 日下午,天猫医药馆向其平台上的商家发布了《2016 年 8 月 1 日停止 95095 药品在线交易功能》的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 日起停止药品在线交易功能。平台仅仅展示药品信息而完全不做交易,消费者提交需求,由网上药店承接订单需求,最终完成消费者的订单。
食药监局的一声令下,在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终结的同时,另一赛道打响了起跑的枪声。
2016 年 7 月 6 日,“阿里健康” 收购广州五千年医药连锁公司。业内人士称其收购的主要原因是奔着后者在 2015 年度获得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C 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其在天猫平台的 “五千年大药房” 改名为 “良心大药房旗舰店”,阿里健康旗下的自营医药 B2C 网上药店正式开业了。
而在京东这方,2015 年 11 月,京东通过收购的青岛安吉堂大药房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C 证,2016 年 5 月 31 日,京东自营的 “京东大药房” 正式上线。通过介入线下药店连锁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C 证,京东的自营医药 B2C 也宣告正式启动。7 月,其实体药店曝光,据网友提供的照片曝光,京东大药店的线上店装修完成。据悉,未来青岛的安吉堂大药房都将改造成 “京东大药房”。
对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来说,做大自有电商平台也许是目前环境下的一条出路。作为网上药店第三方的京东和阿里,均通过收购线下小型连锁药店从而具备网上药店资格,开设新的网上药店,应对医药电商新政策,并且,两者采用同样的交易方式——线上预约 货到付款。
B 证、C 证此后无需审批
2016 年年底,发改委下发了一份关于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处方药被明确列入其中。其中拟规定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此前曾有个别电商打擦边球,偷卖处方药,认为处方药解禁迟早会放开,但发改委的意见稿,让这一希望更加渺茫。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从 2017 年起,政府将加大对药品网上销售的监管力度。
以前一些电商平台一直在打擦边球,偷摸销售处方药,未来可能面临较大的监管压力。
2017 年 1 月 21 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三批取消 39 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目录中明确指出 “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通俗点说,医药电商 B 证、C 证此后无需审批,但 A 证审批依旧。
对于放开审批的决定,有人欢笑有人依旧愁。
一方认为,以往企业经历申请、材料提交、评估等环节,至少需要半年才能拿下 C 证,取消审批后,企业可以更快入场,消费者网上购药选择的余地会更大。
而另一些业内人士称,放开审批、竞争愈演愈烈的同时,医药电商只能靠卖非处方药、保健品、计生用品过日子,总的市场蛋糕增长有限,电商渠道投入不菲,医药电商依旧处于店易开、钱难赚。
作为医药电商的先行者,广东健民网依托健民医药连锁公司,是广东省首批通过食药监审批的网上药店。在羊城晚报对其负责的采访中指出:电子商务这条路不好走。
布局网络医药电商,拼的是实力,而不是牌照。自去年第三方平台网上售药试点被叫停后,药企布局电商需要自建渠道,前期的投入非常大,效益不明显,医药电商可以说是一个负毛利率的行业。行业进入壁垒很高,即使是放开审批门槛,也很难看到网上药店全面开花的爆发景象。
自 1999 年开始算起的这 18 年,医药电商的发展有时是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有时又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待”,对于食药监局的 “忽明忽暗” 的暧昧态度,副局长吴浈表示道,关键要做到责权一致,有问题能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