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市场简析
2019年以来A股市场有所回暖,投资者权益配置需求提升;同时,企业发行可转债热情也较为高涨。可转债逐渐成为重要的再融资工具,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经过前些年定向增发市场的萎缩,很多上市公司都有再融资“补血”的需求,而这一需求集中在今年爆发;二是经过前两年的培育,上市公司对可转债的接受度大幅提高,发行可转债进行融资的积极性很高;三是相比其他再融资工具,如优先股,可转债的发行要求更低,更多上市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四是证监会对可转债发行持鼓励态度,审核周期相对较短。因此。2019年证监会批复可转债的数量和规模增多。
可转债放量也体现监管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证监会去年推出了定向可转债作为并购重组交易支付工具的试点,2019年批复了多家上市公司定向可转债方案,以支持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做优做强。
可转债市场扩容有助于缓解当下实体经济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中低信用评级上市公司的融资问题。A股股权融资比较稀缺,可转债作为一种灵活的股权融资方式,打开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新空间。而且,可转债进可攻、退可守的特点对于市场投资者也很有吸引力。在目前监管层采取多举措缓解企业融资难的背景之下,预计可转债市场将继续扩容,可转债的配置价值也随之凸显。
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条件——以
中小板上市公司
为例
(一)
财务指标
1、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孰低作为计算依据;2、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4、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5、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二)
规模限制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三)
担保(主板、中小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15亿元的公司除外。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主体信用评级
评级较低的
民营企业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统计,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市场已成功公开发行可转债305只,主体信用等级为A+有11只,占比为3.5%,主体信用等级AA-的有51只,占比为16.6%,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的案例占比共计20.1%。此外,AA的为117只,AA+的47只,AAA-的4只,AAA的有66只。(注:定向发行可转债无主体信用评级要求,无强制担保要求)
经统计分析发现,主体信用等级A+的企业成功公开发行可转债的11家上市公司全部集中出现在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说明市场对信用评级等级较低的可转债的接纳程度逐步提高,低评级转债的发行成功率有所增加。担保方式主要是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主要为股份质押和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