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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堆马粪引发的历史大案,你会怎么判?

铅笔经济学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24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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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兆丰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本文选自「得到」App订阅专栏《 薛兆丰的北大经济学课 》。每天十分钟,构建完整的经济学思维。 欢迎点击 阅读原文 订阅,与 马化腾 一起学习经济学。


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家经常讨论的问题,大家一般会觉得,要么是公平优先,要么是效率优先,它们两个是此消彼长、互相对立的关系。


每当我听到有人这么说的时候,就想起一个故事,那就是非常经典的“马粪案”,那是100多年前的一个真实案子。


1 几堆马粪引发的官司


这个案子发生在美国,1869年4月6号,案中原告请了两个帮工,到马路上捡马粪,晚上6点钟开始干活,干到晚上8点,两个小时。这两个帮工,在马路上堆了18堆的马粪。马粪可是宝贝,堆起来以后,马粪太多拿不动,两个帮工就回去找车去了。


这18堆马粪也没做任何标志。第二天早上,案中的被告看见了这18堆马粪,就问巡逻的人这马粪有没有主人,有没有让别人把这马粪给搬走。巡逻的人说,不知道这马粪是谁的,也没有让人去搬走。


被告听了以后,觉得这马粪没有主人也没有标志,就把马粪搬回自己家里,撒到自己的田里去了。


到了中午,昨天的那两个帮工带着车过来了。看见马粪没有了,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被告拿走了。双方发生争执,最后告到法庭上。


2 鼓励创造财富,还是标记财富?


如果你是法官的话,会把马粪判给谁?


要很较真的话,你当然会说,这马粪真正的主人是马,是马拉的;或者,第二个主人就是马的主人。


在案子里面,这点确实也是辩论过的。他们双方,原告和被告都认为马粪的第一个主人就是马的主人。但马的主人已经放弃了对马粪的拥有权,他把马粪丢在路上,已经走了。


于是原告说,是他自己派两个帮工把马粪堆起来,付出了劳动,所以马粪应该属于他。但是被告说,不对,这马粪掉到地上,它就属于地上的一部分,这个地是公家的,所以不属于原告。原告让帮工把马粪堆起来,只是改变了马粪所在的位置,并没有改变它原来的所有权,所以马粪不归原告所有。


从公平的观念出发,你能说出谁对吗?双方好像都有一点道理。


但我们想想,这马粪是经过人类无差别的劳动堆积起来的,它是财富,那么这财富应该归谁?最重要的是,我们到底要鼓励创造财富,还是鼓励对财富做出标志?


仅仅18堆马粪属于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判决本身对后代人的影响,以及对后代人行为规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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