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现在孩子爸爸每个月都按时支付抚养费,周末还常打视频教她解数学题,父女关系也缓和了不少……”陈某的声音混着孩童的嬉闹声从听筒传出,向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江晓惠表达感谢。
望着窗外宁静而祥和的冬日古城,江晓惠的思绪又被拉回到那起“棘手”的家事纠纷中……
事情要从2022年说起,陈某与郑某因家庭琐事、性格不合等原因经常发生矛盾,最终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并
约定
孩子由父亲郑某抚养。
因郑某长期在外工作,无法独自抚养孩子,两人遂协商将孩子交由母亲陈某照顾,郑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
但2024年6月起,郑某多次拖欠抚养费,甚至要求让孩子自己打电话索要。无奈之下,陈某于同年11月诉至罗源法院,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我不可能将抚养权交给她的!我在外地工作,白天很忙的,没时间回去开庭!”首次联系,郑某情绪激动,态度强硬。经过江晓惠多次沟通,郑某逐渐放下戒备,表露心声,
不同意变更抚养权主要是觉得陈某从中阻挠,影响了自己跟孩子的感情。
考虑郑某的工作情况,江晓惠在征得陈某同意后,特地采取线上开庭的方式,并将时间安排在晚上八点。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新仇宿怨”交织,火药味十足,还没说两句就吵了起来,最终不欢而散。
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心结颇深,如果机械办案、一判了之,不仅案子难以彻底化解,还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
如何处理可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办抚养权的案件,要做到尊重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江晓惠决定先从当事人孩子身上找突破口。
调整办案思路后,江晓惠准备和孩子谈谈心,了解下她内心真实的想法。
为不影响孩子学习,江晓惠特意安排在孩子完成作业后再见面谈心。
当晚九点,法院家事调解室灯火通明。
“爸爸妈妈非常喜欢你,都想和你一起生活,你自己有什么想法呢?”江晓惠蹲下身子,拉着孩子的手问道。
“爸爸对我的关心太少了,平时通电话也是找他要钱……”话还没说完,眼泪却在孩子的眼里打转。
“我想和妈妈生活!”在江晓惠的耐心询问下,孩子清晰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陈某并未对孩子说你的坏话,孩子不亲近你,是觉得你对她的关心不够”
“既然是为了孩子好,就多听听孩子的意愿吧”
“为人父母,唯有将责任扛在肩上,才是永恒的爱”
……
之后的一个星期,江晓惠不厌其烦地与郑某沟通,逐一解开了双方之间的误会和心结。
矛盾慢慢化解,最终郑某同意将孩子交由陈某抚养,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
之后,陈某与郑某两人沟通的次数多了,关系也慢慢变得融洽。看到昔日夫妻关系缓和,江晓惠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打心底为两人感到高兴。
家庭是温暖的港湾,无论婚姻如何变化,父母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给予孩子最温暖的守护与关爱,共筑孩子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