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点,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区。台湾司法院大法官解释,《民法》里未允许同性婚姻违宪。如果在2年内,立法院没有进行修法的话,那同性婚姻在台湾就正式合法了。
这起“释宪案”起因于台湾知名“同运人士”祁家威与男伴2013年3月前往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后又经行政诉讼而败诉。
其实早在1986年,祁家威就申请与同性伴侣结婚,遭到拒绝。所以说,昨天的这场胜利,祁家威为之奋斗了30年。
那么大陆离同性婚姻合法化有多远?
我做过八年的新闻记者,也时常关注大陆的LGBT(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跨性别者)群体。
我曾见过家长为了“治疗”孩子的同性恋取向,把他送去电击。
曾见过一位女同在宣称自己准备向家人宣布出柜后却删除了所有的社交信息,销声匿迹。
曾见过一位父亲泪流满面地说:“我宁可他是杀人犯、强奸犯,也不愿意他是同性恋。”
震惊、悲哀甚至愤怒的情绪混杂在一起,堵在我的胸口久久不能散去。
那时的我才意识到,即便各种媒体越来越关注LGBT群体的权益保护、即便影视、文学对此类题材的涉及越来越多、即便像李银河这样的著名专家在不断尝试提交同性婚姻立法,大陆绝大多数LGBT的生活,仍是普通人不能想象的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