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4月30日】
【添加老师,备注:“姓名+学校+地区”,邀请加入“人才引进面试交流群”】
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及《绍兴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其他专技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实施办法》(绍学院党办〔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管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其中招聘岗位起点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学位。
3.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年龄18到30周岁(1993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4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6.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在业内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经历经验,能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引进人员
33名
。
一、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10:00-4月30日上午10:00。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
网络报名
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10:00-4月30日上午10:00。
应聘人员进入绍兴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
http://apply.usx.edu.cn
)进行报名。
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9:00-4月30日上午12:00。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绍兴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推出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可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sx.edu.cn/查询)。2024年4月30日下午17:00前,原报考岗位被取消但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因国(境)外高校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学校把关。
根据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1:5及以下的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实际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现场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应聘人员在人才招聘系统中打印应聘报名表与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总成绩。
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内容:
专任教师、实验员岗位测试高校教育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测试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如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视作放弃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将于5月28日之后通过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硕阶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报名表、身份证件、入党证明材料(限辅导员岗位)、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限辅导员岗位)、获奖及入展证明(限兰亭书法艺术学院书法专任教师岗位)、资格证书(限教师教育学院专任教师岗位)、专业方向证明材料(限兰亭书法艺术学院书法、上虞分院美术专任教师岗位)、工作经历证明(限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若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须同时携带术科水平测试所需相关用品参加术科水平测试,具体详见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面试形式和内容如下:
(1)
专任教师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和术科水平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和术科水平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任一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术科水平测试成绩×50%。
(2)
实验员岗位:结构化面试
,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
(3)
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
,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业务知识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实验员岗位、辅导员岗位的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完毕,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总成绩并予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备员额制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
因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中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截止2024年7月31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入职后由学校统筹安排工作岗位,须入住学生公寓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