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摞卷宗堆在案头,案由涵盖民事、刑事、行政,案情也各有各的复杂。面对不同审判领域,思维随之切换,是俞志凌的工作常态。
俞志凌掩卷遐思,望向窗边的水仙花球,才几天已抽出绿芽,亭亭立于清波之上。
水仙是“漳州三宝”之一,岁暮年初,家家户户都喜欢养上几盆。农民土栽的花球,到顾客手中换成了水培。一勺清水,几粒卵石,就能在寒冬中酝酿一场春的盛会。
俞志凌想,跨领域办案的法官又何尝不是如此?
俞志凌1995年考入漳州中院,曾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先后在民一、民四、民二庭审理交通事故、涉外民商事、国内民商事等案件,日复一日打磨出高效化解纠纷的“杀手锏”。她的案件调撤率一度高达78%,在全院遥遥领先,且多年保持稳定优势,接连获评全省调解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法官、“调解能手”等称号。
2015年是俞志凌深耕民事审判的第20个年头,本应更加游刃有余的她却突然切换了“新赛道”,先被任命为生态庭副庭长,后又担任涉台庭庭长,开始书写民、刑、行“三合一”综合审判的新篇章。
“说没有压力是假的,面对新领域,一下子就有了‘本领恐慌’。”俞志凌一间间叩开同事办公室的门,拜其他法官为师,竭力提升办案水平。
久而久之,俞志凌发现,办案如养花,土培的根系发达,水培的花叶灵动,不同审判思维也是各有其美。
民事审判美在和谐中,要懂得“听”,讲究“说”,真正做到化干戈为玉帛。面对涉韩、日、美三国当事人关于一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的意见分歧,俞志凌敏锐察觉到该案涉及新型公司争议,在多方交流中迅速找准“症结”,积极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让韩国籍原告心服口服选择了撤诉。
刑事审判美在正气中,要以法律之笔绘就一幅幅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正义图景。俞志凌妥善审理林某德等17人(其中越南籍5人、我国台湾省1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案,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全程提供翻译,履行外事报告,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同等权利,顺畅完成线上17名被告人、线下24名辩护律师的大型庭审,并及时对所有被告人精准量刑,作出判决,后来该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
行政审判美在民心中,要确保每一个行政行为都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检验。曾有一起涉拆迁行政案件,因一家企业不同意搬迁,导致一条新修的公路上“拦”着一片旧建筑,令当地群众怨声载道。俞志凌随上级法院法官到现场实地勘查,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协调化解机制,释法析理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促成拆迁协议签订,顺利清除了阻碍区域发展的“绊脚石”。
“每起案件都不同,法官必须树立‘空杯心态’,才能一次次超越自我。”俞志凌转岗到生态庭的那几年,也是漳州法院环境公益诉讼的起步阶段。在几乎空白的基础上,她一人主审了漳州中院全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形成一批典型案例。俞志凌所办案件连续两年入选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所撰写的民事、刑事判决书先后在第二、第三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奖。多年来,她文书、案例、庭审“全面开花”,共斩获国家级奖项3次、省级奖项6次。
正如水仙“移栽”,俞志凌一次次跨越,既跨出了敢拼敢闯的“铁脚板”,更练就了扛起群众期盼的“宽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