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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无声处绽放

福建高院  · 公众号  ·  · 2025-02-21 12:22

正文

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实干担当。2月19日,第五届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福州举行。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庭长俞志凌荣获第五届 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称号。


今天

一起来了解她的先进事迹吧

↓↓↓

去年盛夏,办案途中经过一片水仙花田,将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庭长俞志凌的思绪带回了年初。

那是水仙开花的时节,步入漳州古城,沿街小铺随处可见一束束洁白的水仙花,用小红绳扎着,轻风拂动,满城飘香。

一向钟爱水仙的俞志凌却无心观赏,径直走进街角的简氏侨馆。侨馆管理人迎上来,握住她的手说:“谢谢法院的帮助,我们的心可算是放下了!”

这里曾是台湾“抗日三猛”之一简大狮的避难处,被列为第八批福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列入全省涉台文物名录。老屋在百年风雨中摇摇欲坠,却受租赁合同纠纷影响,迟迟无法修缮。身为审判长的俞志凌带领合议庭尽心协调、快速审理,并与基层法院执行局无缝衔接、共同努力,使判决及时兑现,房屋腾退清空,给珍贵文物带来复苏的希望。

这次回访,俞志凌里里外外转了一圈,发现施工队已进场修缮,预计很快就会焕然一新……

俞志凌(左一)调研涉台文物司法保护工作。

俞志凌生于水仙花季

长在水仙之乡

每每以它高洁的品格自勉

她30年如一日

行走在事实与法律之间

寻觅公平正义之美

如水仙绽放、吐纳芬芳

办案如养花


几摞卷宗堆在案头,案由涵盖民事、刑事、行政,案情也各有各的复杂。面对不同审判领域,思维随之切换,是俞志凌的工作常态。

俞志凌掩卷遐思,望向窗边的水仙花球,才几天已抽出绿芽,亭亭立于清波之上。

水仙是“漳州三宝”之一,岁暮年初,家家户户都喜欢养上几盆。农民土栽的花球,到顾客手中换成了水培。一勺清水,几粒卵石,就能在寒冬中酝酿一场春的盛会。

俞志凌想,跨领域办案的法官又何尝不是如此?

俞志凌1995年考入漳州中院,曾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先后在民一、民四、民二庭审理交通事故、涉外民商事、国内民商事等案件,日复一日打磨出高效化解纠纷的“杀手锏”。她的案件调撤率一度高达78%,在全院遥遥领先,且多年保持稳定优势,接连获评全省调解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法官、“调解能手”等称号。

俞志凌(左二)到台企回访。

2015年是俞志凌深耕民事审判的第20个年头,本应更加游刃有余的她却突然切换了“新赛道”,先被任命为生态庭副庭长,后又担任涉台庭庭长,开始书写民、刑、行“三合一”综合审判的新篇章。

“说没有压力是假的,面对新领域,一下子就有了‘本领恐慌’。”俞志凌一间间叩开同事办公室的门,拜其他法官为师,竭力提升办案水平。

久而久之,俞志凌发现,办案如养花,土培的根系发达,水培的花叶灵动,不同审判思维也是各有其美。

民事审判美在和谐中,要懂得“听”,讲究“说”,真正做到化干戈为玉帛。面对涉韩、日、美三国当事人关于一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的意见分歧,俞志凌敏锐察觉到该案涉及新型公司争议,在多方交流中迅速找准“症结”,积极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让韩国籍原告心服口服选择了撤诉。

刑事审判美在正气中,要以法律之笔绘就一幅幅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正义图景。俞志凌妥善审理林某德等17人(其中越南籍5人、我国台湾省1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案,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全程提供翻译,履行外事报告,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同等权利,顺畅完成线上17名被告人、线下24名辩护律师的大型庭审,并及时对所有被告人精准量刑,作出判决,后来该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

行政审判美在民心中,要确保每一个行政行为都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检验。曾有一起涉拆迁行政案件,因一家企业不同意搬迁,导致一条新修的公路上“拦”着一片旧建筑,令当地群众怨声载道。俞志凌随上级法院法官到现场实地勘查,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协调化解机制,释法析理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促成拆迁协议签订,顺利清除了阻碍区域发展的“绊脚石”。

“每起案件都不同,法官必须树立‘空杯心态’,才能一次次超越自我。”俞志凌转岗到生态庭的那几年,也是漳州法院环境公益诉讼的起步阶段。在几乎空白的基础上,她一人主审了漳州中院全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形成一批典型案例。俞志凌所办案件连续两年入选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所撰写的民事、刑事判决书先后在第二、第三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奖。多年来,她文书、案例、庭审“全面开花”,共斩获国家级奖项3次、省级奖项6次。

正如水仙“移栽”,俞志凌一次次跨越,既跨出了敢拼敢闯的“铁脚板”,更练就了扛起群众期盼的“宽肩膀”。


于无声处绽放


俞志凌是漳州中院公认的“笔杆子”。这些年,她的岗位到哪里,调查研究就跟到哪里,先后有数十篇文章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

常有年轻人向她诉苦:“您老是鼓励我们动笔,可我这么久都写不出像样的东西,是不是该放弃了?”每每听到这话,她都不禁想起年少时第一次观察水仙花田的情景。

在俞志凌原来的想象中,水仙应该是春耕冬收,但其实光种植花球就需要整整三年。9月播种,次年7月采收贮藏,再以此循环,“三种三收”才能结出一颗合格的花球。她由此感悟:“花尚且这样,何况人呢?”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举办“调解技能与调解艺术”有奖征文,当时俞志凌所在庭的庭长王清芬看出她是一株“好苗子”,建议她把调撤率连续多年领先全院的经验写出来。俞志凌试着写成《类型案件调解“七要素”》一文,鼓起勇气向主办方邮箱投递。谁知,刚迈出从“0”到“1”的步子,就获得全国三等奖,并被选登在《人民法院报》上。

这给了俞志凌极大鼓舞。2012年她趁热打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炼总结,撰写了《类型化调解机制的构建及模式设计》,在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七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再获三等奖,并得到福建省法学会的通报表扬。

不久,俞志凌继续精雕细琢,探索出类型案件调解“七要素”工作法,被福建高院和漳州中院先后以专章简报的方式向全省、全市推广。

火花簇簇,终成华章。多年来俞志凌笔耕不辍,坚持把学术调研作为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抓手,多问为什么、多想怎么做,真正发挥“以文辅政”的重要作用。有时忙完一天的工作,哄孩子睡下,还要挤出那么一点时间埋头写作。当墨水与汗水交融,她也从中体会到了探寻真理的不易,品尝到成果跃然纸上的甘甜。

2016年,她撰写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性保障机制的思考和模式设计》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兴安杯”论文征文优秀奖;2017年,《两岸环境司法保护合作空间及实现路径思考》一文获得中国法学会“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三等奖;2021年,参与完成中国法学会委托部级课题《吸引鼓励台湾法律人尤其是法律青年参与国家法治建设的新举措研究》……

俞志凌(左一)到台企开展普法并赠送民法典等书籍。

一篇篇饱含心血的文字,勾勒出俞志凌孜孜不倦的足迹。在她看来,办案、调研和创新相辅相成,是拉动司法能力的“三驾马车”。她在民事调解、生态司法、涉台审判等各条线挖掘“富矿”,引入理论“活水”带动审判实践,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

凭借出众的学术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俞志凌三次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天津、云南召开的环境公益诉讼研讨座谈会,实现了为司法解释起草提供实践经验的心愿。

2019年,俞志凌调整至涉台庭担任庭长,在她的推动下,19年来漳州涉台司法品牌“一年一创新”的成果愈加丰硕——首创涉台司法一体化机制、推动建立首个台胞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心心相融”联动机制……用司法之力推动两岸社会融合、经济融合、情感融合。


最是氤氲动人心


推开俞志凌办公室的门,一股馨香扑鼻而来,全身的疲惫皆被扫光。

窗台那盆水仙总是悄悄盛放。那么微小的花,香气竟如云雾弥漫。它们似乎要紧紧抓住什么,在最冷的时节,在仅有半月的生命中,竭尽所能传布芳香。

如今,集法官、庭长、审判业务专家等多重身份于一身,俞志凌明显感觉肩上的担子重了,不得不再自我加码。

“小曾,合同我看了,给你提几个建议。合同名称最好加上‘服务’,因为实际约定已经超出‘咨询’范围……”2023年9月24日是周末,俞志凌一边在家照料生病的父亲,一边抽空在微信上回复台胞青年小曾的问题。办案之余,她总是主动为台胞提供法律咨询,持续增进台胞的司法获得感。

此前,小曾在应聘台胞调解员时和俞志凌互加了微信。不熟悉国家法律的他,正为草拟一份台青创业项目的相关合同发愁,想到热心的俞庭长,便将草稿发给她征求意见。俞志凌认真阅读,密密麻麻标注了许多地方,为项目顺利推进贡献专业力量。小曾对此赞不绝口,他庆幸自己没有缺席两岸融合发展的大潮,也深感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是多么不可或缺。

目前,俞志凌微信好友里的台胞已有上百人,像这样面对面答疑、手把手指导的情况并不罕见。聊天界面你来我往,同胞的心灵越来越近。不少台胞在感激之余,向她表示“此心安处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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