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说中国社会科学在华“立足”过程中还是积累了不少经验,并不是要说,在“学术体系构建”这方面我们已经无事可做了。而是说,构建中国社会科学学术体系这个倡议,应该让我们更自信地承认过去100年来学术积累的意义,也应该让我们认识到,至今这个体系还不是完善的,存在一些有待学界进一步深究的问题。在众多问题中,突出地牵涉到概念和模式的特殊与普遍之辩证关系。
构建中国社会科学的学术体系这个倡议,首先让人联想到“社会科学概念的中国化”。
20世纪前期,吴文藻先生在谈“社会学中国化”时,关注点主要放在讲述一门学科、陈述这门学科的“发现”所应运用的语言这个问题上。其实,在吴先生“中国化”倡议提出前后,西学里已有莫斯、埃文思-普理查德、格尔兹等陈述过社会人类学概念体系“本土化”的重要性,这些西学前辈主张用被研究的“文化持有者”自己的词汇(如莫斯笔下作为礼物之灵的毛利人之“hau”)解释其社会与文化形态。几乎与此同时,自20世纪30年代起,学者们便开始探索“面子”之类“特殊概念”了。后来,西学里出现列维-斯特劳斯等结构主义者,他们反对这种沉浸于“土著话语”的做法,主张探寻“超文化语法”(这一“语法”也被理解为一种有别于自然和“民族精神”的人类文化)。经过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普遍主义化”,海峡两岸先是在台湾地区出现了杨国枢、黄光国等对于同类“特殊概念”的学术解释意义之探索,在过去二三十年里大陆社会学界则不仅有相似研究,而且还有所拓展。
我认为,要形成自己的学术体系,便先要采用“本土概念”解释“社会事实”,要用被研究的“文化持有者”自己的概念来研究他们的社会,不要一味套用表面上有理论性的外来概念。在中国,社会人类学主要研究对象是乡野中的人们,他们有一些自己对社会生活的表达,对社会生活、对生命、对死亡的理解的概念,要对他们加以研究,便要把握这些概念,解释和运用这些概念。
然而,西方人类学“从土著观点出发”的做法,及东方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和社会人类学家的对“土著概念”的挖掘,其实也有其问题。其复杂性部分来自于结构语言学家和结构人类学家指出的“超文化语法”的实在,部分来自于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单元的“中国”自身的复杂性。在我看来,中国是一个纵向大小传统上下频繁互动、横向多民族内外关系复杂的“文明国家”,既往学界对于这个“文明国家”的“土著概念”的认识,其实有其片面性。这一认识并没有包含来自汉人乡间“小传统”的众多“土著概念”与置身于文明“大传统”中的系统性更强的另一些“土著概念”的关系的梳理;另一方面,这一认识也并没有包含对“多民族国家”的关切。严格说来,将汉人“民间”的“面子”、“气”等“地方概念”等同于“中国概念”的做法并不妥当。作为一个文明体系的中国,是一个文明和民族意义上的“多元一体格局”,其所意味的“区域世界体系”存在着丰富多彩的“土著概念”。这些概念都是中国的,也都富有普遍价值。我们尚待对这些概念的多样性及相互之间的差异与关联,给予更多重视。
要重申,我并不反对“地方性知识”的主张,我甚至相信,在未来的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里,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者仍将有必要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沉浸于国内不同文明层次、不同人文地理区域中的“有特色概念”的深挖和整理之中,我相信,这样的深挖和梳理,是中国社会科学学术体系形成的前提之一。
然而,从学界广泛存在的将局部性概念“中国化”的做法中,我也想到了社会科学面临的一个危机。
美国著名的左派社会学家沃勒斯坦对19世纪中叶以来的西方社会科学史做了清晰的阶段化勾勒。他认为,社会科学形成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直到“二战”结束,长期以国族为旨趣与研究单元,到了1945年之后,随着美国系统的形成,社会科学才变得跨学科和区域化了,成为“区域研究”,到了现如今,人们对于美式的“区域研究”也不再满足了,转向“混沌理论”、“文化研究”等综合门类,而他自己主张,用历史社会学的办法展开“世界体系”研究。
新时代我国出现了新文明版图(如“一带一路”),随之,中国社会科学也出现了“区域与国别研究”的转向,这使我们的研究视野不再局限于作为国族的中国了。然而,不同于沃勒斯坦刻画的西方社会科学,我们的社会科学诸学科,并没有像美国中心的社会科学那样,经历过战后的“巨变”,因而,长期保持着19世纪欧洲式的“国族关怀”。我们从“本土概念”社会学和人类学中感觉到的那种对文明层次性和人文—族群地理区域多样性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及这一态度潜在的问题,都与这一“关怀”有关。如果这点属实,那么,我们似乎便也可以说,目前,我们的社会科学急需解决的问题,并不一定是“区域研究化”或“世界体系化”,因为,在进入这两种“化”之前,我们先要通过清理上述“关怀”的“遗留问题”,复原中国的“多民族文明国家”身份(从民族学角度看,这正是“天下”的本质内容),重视从国族与世界之间的领域,认识“多元一体格局”的本质特征。
对于这项工作,无论是更为传统的人文学诸学科,还是相对新创的社会科学诸学科,都有许多可为之处。我上面谈到的关于“土著概念”的“中国化”问题,便需要进一步深究。此外,在社会科学“体系”方面,我们要做的工作也不少。
社会科学是由社会与科学两个词组合而成的。到底“社会”与“科学”为何物?我们还是有待吸收既有的建设性批判加以解答。关于一个世纪以来成为理想之一的“赛先生”,科技史、科学哲学近期的研究所给予的启发是根本性的。对于大社会学领域中工作的我们,对“社会”一词展开建设性批判,也有重大意义。有西方学者早已替我们指出,社会科学中“社会”两字,含义事实上就是国族,它并不是没有单独的意思(作为单独的意思,它基本上可以指作为国家的土壤的关系和德性体系),但它要起作用,经常要附属于国族。我并不是说,学术上我们应跟西方亦步亦趋,而只是说,这样一种“社会”,这样一种国族下的“社会”,对我们理解中国所起的作用其实极其负面。因为中国并不能用欧洲“社会”来形容,有人说这是个天下,有人说它是个文明国家,等等都可以的,不管怎么称呼,我们都应该认识到我们身处的这个国度,不能简单用国族意义上的“社会”来形容。那么,这个实体又是什么?我认为,我们还是有待从地理—宇宙模式的“特殊性”加以分析。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的“本土概念”才可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这些年,围绕中国地理—宇宙模式(这一模式亦可称为“天地模式”,它不仅牵涉到对传统政体的理解,而且也牵涉到对中国知识遗产的理解)的特殊性,我陈述了“三圈说”、“超社会体系”等看法。那么,使中国摆脱旧“社会科学”中的“社会”概念圈套,回归于它的“三圈”、“超社会”本来面目,是不是意味着要将中国特殊化?我认为并不尽然。最近我写了一系列论文表明,不满足于围绕“国族”、“社会”、“文化”等来展开社会科学研究的做法,不是过去40年来的“新潮”,早在20世纪初的社会学年鉴派中,探索社会与世界之间的中间环节的工作已经展开。在我看来,这并不只是意味着社会学年鉴派的伟大,它还意味着“社会科学”中的“社会”二字的建设性批判,不仅有益于中国社会科学学术体系的更新,而且有益于世界社会科学的重建。在一个多民族的文明国家中工作,中国社会科学家本来应比生活在“经典国族”中的社会科学家对“社会”概念的局限性更敏感,我们所能做的工作,本来应有世界性的价值,也因此,倘若我们将自己的学术体系构建工作视作是将中国特殊化的工作,那便不符合我们的存在事实了。